2023年兰州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最新 兰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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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最新 兰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篇一
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以便导师和考生之间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申请并获得“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支持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录取的“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的 “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为b 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
2023年兰州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最新 兰州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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