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招商心得体会总结 直播电商心得体会(八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直播招商心得体会总结一
1、今年的3·15晚会主题确定为“共筑消费新生态”。
2、继续关注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兴消费领域两个方面,设置虚拟观众席,与场外观众和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3、有来自主办部委的“权威发布”,以及表彰那些为消费维权做出卓越贡献的普通人。
我认为食品安全这类事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蒙牛、双汇等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记忆深刻。不过,车易拍这类不痛不痒的问题,或许对品牌反而有好处,花多少钱广告费都不会让这么多人知道车易拍并且记住“它的市场占有率第一”。我之前一直以为是瓜子、二手车、优信这几家更厉害。
看完315晚会,很是震惊,很是恐惧,很是无奈。以前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的问题,现在居然被人用以牟利危害我们的生活了,忽然有种生活中处处是陷阱,让人无法依赖的感觉。
吃了鱼肝油、奶粉健康堪忧,用了智能手机话费无故增加,老人代步车没有安全保障。当吃穿住行都存在安全隐患时,整个社会的诚信何在?但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孙焕平,诚信经营的安树堂,唤起良知的刘鹏飞,因为他们的存在,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在315的路上,我们并不孤单,让消费更有尊严!
最新直播招商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产品/品牌经营者,乙方为艺人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3、产品销售形式:。
4、直播平台:。
5、发布形式/发布位置:。
6、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最晚不迟于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归于甲方,%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艺人、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
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最新直播招商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直播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直播服务,并完成甲方指定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销售任务表)。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2 乙方提供的直播服务内容如下:
1.2.1 直播平台详情
(1)直播平台数量: 个
(2)直播平台名称:
(3)直播平台账号名称:
1.2.2 直播内容详情
(1)甲方应于每场直播前 日内将直播资料或物料交付乙方。
(2)合作期限内,乙方在各平台为甲方提供的直播场次为 场。其中,同时在不同直播平台所做的直播场次记为一场。
(3)乙方每场直播场次的连续时长不得低于 小时
(4)乙方应根据直播平台的有关官方活动向甲方提供直播活动策划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在直播活动中执行相关策划方案。
(5)乙方应提供对本合同项下直播内容的推广视频的制作及剪辑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直播执行团队详情
(1)由乙方提供直播执行团队,其中包括 名主播进行直播内容播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包括 名直播场控负责业务对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
(2)如甲方需要更换直播团队,应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沟通。双方确认更换直播团队后,就更换执行方案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第2条 直播收益及分配
2.1 直播收益
2.1.1 直播活动产生的收益项目包括:
(1)销售货值:直播间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
(2)打赏收益:直播间观众对主播的打赏收益。
(3)奖励收益:直播平台对主播的平台奖励收益。
2.1.2 直播收益项目计算方式
(1)销售货值:双方认可由直播平台提供的生意参谋数值记录。如阿里直播平台直播销售货值计算方式为:内容-单条分析-引导支付金额。
(2)打赏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观众打赏金额为准。
(3)奖励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平台奖励金额为准。
2.2 直播收益分配
2.2.1 合作期间,销售货值由甲方全部享有。打赏收益及奖励收益由乙方全部享有。
2.2.2 如甲方对销售货值的有关数据金额产生疑问,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相关直播账号的流水信息。如双方未就销售货值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可要求第三方机构对此金额进行审计确认。
第3条 直播费用及支付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含税金额)。
3.2 费用支付方式
3.2.1 甲方将服务费用分期支付给乙方。
(1)首期服务费: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元。
(2)尾款服务费:乙方完成所有直播服务后,应提供甲方提供书面结案报告。甲方确认验收书面结案报告后,应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元。
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完成直播间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应当支付的尾款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实际支付的尾款服务费=销售货值/约定销售任务额*尾款服务费。
3.2.2 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相关款项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3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4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4条 合作期限
4.1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续签需求,应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5条 直播服务要求
5.1 乙方委派的执行团队成员应当为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成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5.2 乙方应当就相关直播内容做好进度记录与反馈工作,并形成最终的结案报告。
5.3 如需甲方直接参与到直播活动中,乙方应当为甲方店铺直播提供技术问题等各类咨询服务。并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需及时准确地通过微信、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予以答复。
5.4 严禁乙方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不违背《广告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5 乙方在直播过程中应极力维护甲方公司合理正面形象,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诋毁、贬低等方式攻击甲方或甲方品牌形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商誉损失及其他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公开道歉30日。
第6条 知识产权归属
6.1 本合同涉及有关的项目成果的全部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以及直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信息及直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6.2 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并处分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
第7条 非劳动关系、非代理关系说明
7.1 甲方与乙方的直播执行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主播或场务)均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7.2 甲方不负有为乙方的直播执行团队成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的责任。
7.3 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代理或类似性质的关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第8条 保密
8.1 甲乙双方就所获知的对方业务或技术上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保守秘密,均不得向第三人(除聘请律师、会计师外)公开、泄漏,也不得为履行本协议以外之目的加以使用。
8.2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的以及在本合同项下合作产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视频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且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交还甲方并不得复制。
8.3 依据有关法律向国家行政机关或为处理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或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而提供本协议的内容除外。
8.6 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之日后五年。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存在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甲方所提供的直播内容违法违规,导致乙方受到平台或行政处罚的;
(2)甲方指定直播售卖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
(4)其他:
9.2 乙方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及直播平台要求开展直播或运营工作,导致直播无法进行或相关直播账号无法正常运营的;
(2)乙方未按照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作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的,导致直播售卖的商品遭受相关行政处罚的;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直播活动,经甲方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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