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四集系统施治心得体会和方法(7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第四集系统施治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客户维护: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继续推进重点客户深度挖掘。二是大力培育战略性大客户的感情升华。避免在过去工作中的回访不及时,沟通方法太单调,软性口碑无动力不能及客户所需等等问题,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达到客户关系的新的层次。
2、客户开发:一是加大发展渠道客户的力度。同时在新的客户群体范围中多集思广益、多方面的开展合作,例如借鉴公司在酒店合作、社区银行合作中比较成功的案例,从年初开始筹备策划,达到比较好的成效,也为公司渠道创新的深层次合作开辟新的疆域。
3、市场动向:多注意信息搜集与客户的沟通。保持在客户的新的营销思路中能够跟进步伐、同时脱颖而出,配合渠道开发和渠道挖掘。
4、竞争对手:根据自身的优势和资源,调整市场策略紧跟客户,同时对其他竞争的市场行为保持适当的针对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5、客户类别分析:学会抓大放小用好二八法则,一切从细节抓起。在交往的客户中,对重点的客户要有一定拿下的信心和决心,开动脑筋,集中精力攻克。对其他客户保持正常的交往并适度的开发维护。
6、借力借势开展多方合作。因为单位与单位是相互关联或相互合作的,要多方式的开展合作,借力使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销售回款及折扣方面
注意在回款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出现,提前做好沟通杜绝此现象再次发生,原则上严格遵循公司的回款管理制度,并以合作情况的差异性进行分类,对特殊客户确定好时间应及时收款。
在折扣方面,保持统一性,拒绝以价格为谈判的砝码,同时在成单过程中多注意公司成本的控制等。
三、沟通方面
1、建立完善自己的销售台账,及时的与财务等进行对账,处理好账目、开票等林林总总的问题。
2、在销售过程中多注意和采购物流部的沟通,让货品的流转更加的通畅。
3、保持和产品策划部的良好沟通,多在渠道开发新行销方式等方面完善整体的方案。
4、内部沟通一切以公司为重、以大局为重,多相互学习交流。
四、四季度月份的工作目标及自我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例如:上下班及拜访打卡的要求、报表的填写要求、业绩考核要求等。
2、业绩目标:四季度是今年工作的重要的收尾阶段,是今年工作的篇,今年的丰收果到底怎样都看第四季度的销售额了,所以首先在思想上迎头跟上,在业绩要求及客户开发上严格要求。
(1)季度客户成交10家以上,成交金额30万以上。
(2)不局限于公司客户的开发维护,每月新增5家行业外潜力及意向新客户,同时每月开拓1家行业合作客户或者合作者。保证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新鲜血液的注入,并为下半年工作的开拓做好蓄水池。
3、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端正自己的被管理意识。
思路及方法在此已基本阐述,诸多细节还需完善,但心中无比清楚所有收货都离不开完整的思路和坚实的执行力,更离不开满怀激昂的长时间努力。在公司这么久只有今年是从年初开始筹备,我也坚信到年底收官之时会有绚烂花开!
推荐第四集系统施治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的最长时限、约定次数及其他有关规定,否则该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规定了长短不同的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就是违法的。举一个例子,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这样一个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就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规定。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都是合法有效的。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假定某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约定过了一次试用期,如果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调换了新的工作岗位,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又与他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则这一次的约定就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某一企业只与劳动者签订了二个月的劳动合同,却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十天,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违法的。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某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也为六个月,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就是违法的。法律此时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六个月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仅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这一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利用劳动者在适用期的工资相对较低,同时解雇处于适用期的劳动者也相对容易的特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所约定的试用期,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本法的规定;如果无效的试用期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其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假定劳动者的月工资为每个月1000元,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1000*3=3000元赔偿金。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只要劳动者已经实际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照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
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期间,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在上面的例子中,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假定劳动者实际上只履行了一个月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应按一个月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赔偿1000元。
推荐第四集系统施治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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