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宣传造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宣传造势方案(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5-20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宣传造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制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因而我们以学校党组织为核心组织,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周五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要求教师写学习心得、交流法制教育经验体会,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鉴于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他们的可塑性强,在不同环境中可形成不同的行为品质。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在校园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校园环境;划分清洁区域,坚持每天两扫,保持校园洁净;在学校最显眼的地方悬挂上名人画像及其格言,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栏、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间作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此,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专题活动中,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班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主要工作:

(一)、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行为规范达标创建的力度。

(二)、学校开辟一个法制园地,采取专栏等形式,以学生学法为内容、定期搞好法制宣传;

(三)、各班班主任还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班中定期出好法制教育知识评比。

(四)、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五)、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时到校举行法制教育讲座。

(六)、悬挂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七)、开展阅读活动,号召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图书馆,提供学生阅读,组织学生参加图书馆服务活动,同时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描写宣传造势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x办〔20xx〕x号)及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x测办〔20xx〕x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8·29”全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推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20xx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主题,主题口号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下发后另行通知。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深入宣传以测绘法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治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解读新《测绘法》颁布的重大背景、重要意义和修订亮点,进一步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的测绘地理信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在上林县和青秀区分别设置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办,上林县国土资局、市国土资局青秀分局协办。

成立20xx年xx市“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

xx

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成员由测绘管理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以及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收集好相关材料。

系列宣传活动从8月1日起至8月0日结束。

(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在上林县、青秀区举办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参加在青秀区举办的“829”宣传日主会场活动。

(二)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根据本地实际在本辖区组织宣传活动。

(三)围绕今年测绘法宣传主题,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征集活动。

(四)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站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集中报道“829”测绘法宣传日各种宣传活动。

(五)市测绘地理信息局面向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举办新《测绘法》培训班,加强新修订的《测绘法》的培训学习。

(六)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学法活动。

(七)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在本单位内部采取集中学习、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新《测绘法》学习培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鼓励有条的测绘资质单位在各自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上登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在宣传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计入单位良好信用信息。

(一)8月11日前,草拟和印发《20xx年“8·29”xx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方案》,指导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参与相关工作,并围绕今年测绘法宣传主题,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征集活动。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

(二)8月1日前,面向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举办新《测绘法》培训班,加强新修订的《测绘法》的培训学习。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

(三)8月11日前,在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站开通测绘法宣传专栏。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配合部门:局办公室、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四)8月22日前,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悬挂宣传横幅、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制作完成两块以上展板(落款:xx市测绘地理信息局、xx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并在局办公楼一楼登记窗口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在局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有条的县可制作两块以上测绘宣传展板。

责任部门:测绘管理科、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

(五)8月20日前,落实上林县、青秀区举办测绘法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宣传点场地。

责任部门:上林县国土资局、青秀分局

(六)8月27日前,落实新闻媒体对青秀区主会场活动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相关事宜。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七)8月27日前,落实青秀区主会场、上林县主会场的活动相关准备工作,8月29日上午九点前,完成现场布置。

责任部门:青秀分局、上林县国土资局。

(八)8月29日当日,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在各辖区主要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活动结束后当天向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政务信息。

责任部门:各县国土资局、武鸣区国土资局、各分局

(九)8月29日当日,在青秀区主会场宣传活动期间,测绘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青秀分局负责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拍照,市国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负责活动现场摄影。测绘管理科负责测绘资质单位签到。宣传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负责在市国土资局站报道相关信息。根据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集中报道要求,由局办公室统一将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及时报送自治区测绘地

宣传造势心得体会及感悟 宣传造势方案(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