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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贪污开庭心得体会及收获(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5-241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贪污开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区检察院反贪局是检察院业务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全区科级以下人员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或事项;协助外地检察机关查处有关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及时分析反贪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预测贪污贿赂犯罪动向,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区检察院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践“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反贪局受理举报线索xx件,初查9件9人,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其中涉嫌受贿案1件1人;涉嫌行贿案1件1人;涉嫌挪用公款1件1人,涉嫌贪污案4件4人,补充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另办理市院交办县处级干部涉嫌受贿案件1件1人。

涉嫌贪污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7件7人,占立案总数的xx0%。全年结案6件6人,中止侦查2件2人,移送公安1件1人,移送其他院1件1人,通过办案依法追缴赃款60余万元。 全年撰写论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篇,信息被**检察专网《县区之窗》和《反贪局部门频道》采用6篇。圆满完成了本院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反贪工作在全市案件质量考评中名列第三,反贪工作考评位列区院前列,预防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

三、深入开展执法评议活动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本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扎实开展活动,紧紧围绕评议项目进行查摆,使全局干警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公正执法的理念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执法评议活动

区委、区政府在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是规范执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司法人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活动开始后反贪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使全局人员深化了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的观念,营造了浓厚了活动氛围。

(二)、深入查摆问题

为确保执法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反贪局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对照实施方案逐一进行认真对照和查摆,深入分析,增强了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反贪局依法执法情况、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执法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流程情况、公正执法素质情况等进行自我分析评议。对照职责,认真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干警个人排查思想道德、执法观念、纪律作风、廉政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问题。

通过查摆,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的规定依法公正办案,院专门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了监督制度、考评制度及措施,办案中没有出现过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情况,无不按法定程序乱执法情况、无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情况,无吃拿卡要现象,办案干警严格遵守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管理规定,无违反“六条禁令”情况。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干警思想还应进一步提高,个别规章制度落实还不完全到位。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效

反贪局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促进了队伍建设,使全局干警素质不断提高,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通过评议活动杜绝了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1、建立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的合权益。院里对反贪局规范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院的相关规定专门重新装修了办案工作区,购进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杜绝了刑讯逼现象的发生。

2、注重加强执法思想教育,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警反复、认真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确保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定办理。

通过评议活动使全局干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认识,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执法,秉公执法。

综上所述,本人能够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严格按照反贪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的规定,带领全局同志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正

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为创建和谐**更努力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更好的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对于贪污开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典型是一个汉语词汇,指旧法、模范;足以代表某一类事物特性的标准形式。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20xx年9月23日10:45中国纪检监察报杨淑华,女,1954年10月12日生,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4年1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xx年2月23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杨淑华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以及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其中600万元系受贿未遂);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398万元,另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xx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xx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杨淑华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钟季执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4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35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

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一杯羹,土地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4年5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100万元。同年6月至8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50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万元。

20xx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办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

产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70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不断地铤而走险,最终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过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xx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一辆小轿车长期“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多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xx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价值26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妹妹杨淑珍。20xx年至20xx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以及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xx年11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按照与杨淑华的事先约定,将付给

杨淑华的200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60%股份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管理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杨淑华担任县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有不少反映其在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征地办理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材料,但都因种种原因没有进入相关监管部门的视线,使得其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作案。

本案中,权力失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是杨淑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监督体制不合理。众多监督主体发挥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杨淑华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其担任部门“一把手”期间,很多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她往往一个人决定许多重大工作事项,即使研究也是走走过场,或者是先确定后补办手续,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长意识强,民主作风差,独断专行,唯利是图,杨淑华将公众赋予的权力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办理征地、工程招标、款项拨付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监督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造成了监督真空,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国土资源

局是垂直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监管上衔接不够有效,存在空当。

链接@办案者说:

在查处杨淑华这样的典型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应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更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官商勾结的制度和监督漏洞。

一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对权力集中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交流力度。严厉打击官商勾结、违规投资入股、权力“期权化”等问题。严格落实重要岗位上的“一把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二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及其他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各种公共资源的配置,都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结果公示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行为。

三要在“治官”的同时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各领域建立“行贿人资料库”,将行贿人划入“黑名单”,在法定期限内或永久性禁止其进入市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制度,运用行规、行约、行业标准约束行业行为。

评论:

有效防治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现象

杨淑华案涉案金额较大、发案环节典型、作案手段隐蔽,是发生在基层国土资源领域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和矿产作为稀缺资源,社会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着土地和矿产两类稀缺资源,集行政审核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大额资金预算分配权于一身,权力运行的环境复杂、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牵涉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多个方面,一些个人和单位借助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这个平台进行权力寻租,导致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目前深入推进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在目前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是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在杨淑华担任国土资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时间里,虽然有不少反映其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但都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使其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这说明有些单位对举报案件不予重视的现实情况,要么不查,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此,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对

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认真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决不姑息迁就。与此

对于贪污开庭心得体会及收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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