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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之美心得体会和方法 教育之美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教育之美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沉默是金。

俗话说,教师、班主任要嘴勤,怎么还冒出来个沉默是金呢?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有一次,班上小测试,我事先说了复习范围,可我发现,学生普遍很自信,认为自己考好没问题,很少有人踏实复习。成绩出来的,整体情况很糟糕。发完试卷后,我发现学生很多都在看我,照常理该是说教的好时候了。我当时只是平静地看着大家,目光慢慢地移过每一个学生的脸庞,最后轻轻说了句:“好了,过去了,关键是以后。”自那以后,学生复习踏实了许多。

现在我深深体会到,沉默有时也是一种力量;沉默有时更能使学生明白老师的心。

二、以身作则。

案例:我这么多年一直是班主任,经常带学生打扫卫生。刚开始学生还很勤奋,拿着大扫把一阵飞舞。后来就没人愿意下去了,尤其到了冬天,手拿着竹子做的扫把,太冷,就更少有人愿意打扫了。看到这种情况,我早上带头下去扫操场,当然,还有几个学生是被我叫去或者主动去帮我的。现在每天早上,早来的男生争先恐后地下去打扫操场,我相信:他们从中享受到了劳动的乐趣! 我相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何况这个榜样是自己的老师呢。

三、让师爱充满智慧。

几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懂得,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的爱不同于一般的爱,她高于母爱、大于友爱、胜于情爱。不是吗?母爱容易出现溺爱,友爱需要回报,情爱是专一、自私的爱。而师爱是严与爱的结合,是理智的科学的爱,是积极主动的爱。这种爱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最大的事就是用爱滋润每一个孩子的心田。虽然有时也会因学生的调皮而埋怨,因他们的退步而急躁,因他们的违纪而失态,虽然有时也感到很累,很烦,但这时心中总会涌起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是老师,我要给这些寻梦的孩子引路,在他们心里写一本最美的书。这强烈的意识不断激励我以真诚去拥抱每一个学生。与孩子朝夕相处,我始终想着两句话,那就是“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孩子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指责,多了一份尊重。家长把天真烂漫、聪明伶俐的孩子交给我们培养,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信任。我又怎么能不全身心地去爱他们呢?我坚信,我们也一定能以一片至真至诚的爱心感动我面对的全体学生。

2022教育之美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关于学生教育的演讲稿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不需要像小学时让老师逼着我们去学习,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念,因势利导的把自己的兴趣加入到自己求学的意志中去。

现在的我们有太多的自由时间,大多数同学不知道该怎么样有效的利用好这段时间,自己本身的惰性,还有环境的因素也会影响到我们自身。使我们白白的浪费这么多宝贵的时间。

在这里我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们要学会自主学习,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在课堂上首先由老师提出问题,让学生有目标的带着问题去看书学习,查找自己所要问题的答案,再在“当堂训练”中去证明和巩固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这就让每一个学生都动起来了,发挥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可以发展全体学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求我们,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全体学生。我们现在所面临的状况是,学习自觉的学生,实际上就是学习主动性强的学生,学习成绩上去了,而那些学习自觉性较差的学生,学习不主动的学生,也就成了后进生。我们现在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就是要让每个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且要让原来的后进生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中体验成功,从而让他们看到希望和学习的信心;发挥学生自主学习,可以有效地发展学生自身的巨大潜能。科学家发现,人类贮存在脑内的能力大得惊人,人平常只发挥了极小部分的大脑功能。要是人类能够发挥一大半的大脑功能,那么可以轻易地学会40种语言,背诵整本百科全书,拿12个博士学位。所以,我们千万不能够忽视学生自身所蕴藏的巨大潜能,而是要充分相信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作用。

学习分几种,有主动学习的,有被动学习的。象自主型学习的孩子他在学习时都处于主动探索状态。主动探索的孩子他的成绩就提高的快,如果被动学习,孩子也能提高成绩,但是成绩幅度很小,特别是在被逼迫下学习的孩子,他们的成绩就非常差了。而在现实中有相当多的学生不知道如何去参与到自主学习之中。这就要就教师学会去如何启发学生自主学习了。

首先,要让学生产生学习的兴趣。其实自主学习并不难,它并不仅仅是优秀学生的专利。通常我们所学的知识是是一环套一环的,是循序渐进,逐渐加深的,也就是在原有知识基础上的逻辑加深。遇到很多难以理解的地方属于正常现象。学生可以在自主学习中在不懂的地方标注记号或通过学习小组交流获得收获。当老师在课堂讲解这方面的内容时,就会加深对这些知识点的印象,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在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也会有许多的薄弱环节。要更好地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教师也要及时指点迷津。要加强自主学习的指导。如应基于哪一方面思考,这个问题应从哪个角度考虑,或是从哪个方面提出问题。而教师也可以设置一些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探究。教师应当是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为学生创设自主学习的情境,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速度。

最后,充分利用课本的小练习如做一做,练一练,议一议等。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运用好书本知识达到融会贯通的程度。 同时要保证自主学习的时间。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在教学中,教师一定要给学生充裕的时间,让学生充分地阅读课文,充分地思考、感悟、体验、探究,讲求自主学习的效果,千万不能让学生的自主学习走过场。那种担心学生的自主学习占用了过多的时间,会影响教学进度,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一切教学活动都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是教师为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而不是让学生为教师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

这是我自己关于学习方面的感想,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分享。

2022教育之美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中国现代教育以20世纪初废除科举、建设新学为起点,正好约百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鲜明分为两部分。20世纪上半叶,现代教育制度可以建立和基本定型。20世纪下半叶,伴随着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的激烈波动,教育制度多次重建,教育政策不断调整,提供了相当特殊的案例。

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在民国期间逐渐成熟。在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以1922年的新学制和北京大学的更新为代表,象征着现代教育的老化。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一方面实施党治国,加强社会控制

同时使各项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在教学领域,通过对1922年学制的修改和调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学法制体系,学制和学校教学体系逐渐成熟和完善。中国现代教育制度在30年代基本定型。

1、国家教育行政体制。

清末教育改革的任务包括除旧和布新两个方面。1901年8月,清政府发布了《兴学诏书》,称兴学育才,实际上是当务之急。京师已经设立大学堂,除此之外,各省所有书院,省城改建大学堂,各府厅直属州军设立中学堂,各州县设立小学堂,设立蒙养学堂。[1]全国掀起新学堂兴起的高潮,初步建立了包括大、中、小、幼各级学校在内的现代教育体制。由于倡导和奖励出国留学,20世纪初年出现了中国留学史上第一次高潮。新政时期教育转型最重要的三件大事: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设立学部。

1905年12月,清政府成立学部,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独立、专业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建设。此后,清政府中央官制全面改革顺利实施。各省设立学校部门,各厅州县设立学校,各县官立、公立、私立各类小学堂成为学校主管,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教育行政系统。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采取紧急措施改革封建教育。1月9日,教育部成立,教育部直属总统。教育部设立总长1人,次长1人,下设3司1厅。该改革系蔡元培参照欧洲国家,简化原则,遵循民主集权思想。组织非常简单,除了总长、次长是政府的任命外,其他工作人员都不求任命,称为部员。之后,教育部组成了一些修订。

地方教育行政建设主要以教育机构的独立设置和大事权为中心。民国初年,大部分省区在省都督府民政司下设教育科,管理全省教育事务。1912年12月,实行军民分治后,省行政公署设立内务、实业、财政、教育四司,教育部门设立司长一人,由总督推荐,由总统委任。教育机构的地位有所提高。1914年以后,教育部门被解雇,只在政务厅设立了教育科。1917年9月,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教育厅暂行条例》,规定各省设立教育厅,设立厅长1人,由大总统简任

大厅下3科,各科长1人,省视学4-6人,科员3人。

县级教育行政经历了从裁局设科到恢复设局的周折。民国初年各县仍保留清末劝学所。1923年颁布《县教育局规程》,正式实施县教育局建设,市乡由教育局适当划分学区,每学区设立教育委员一人,由局长指挥,处理本学区教育事务。规定县教育局设立董事会,为教育立法机关。董事会设立董事5人,除县视学1人外,其馀根据条件选举发生。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施了重大教育行政改革,实施了大学和大学区制。中央撤销教育行政委员会,采用法国制度组织中华民国大学院。大学是全国最高的学术教育机构,设立了大学正副院长、各国立大学校长、大学教育行政处主任和专家学者构成的大学委员会,成为最高评议机构。省市教育行政实行大学区制。也就是说,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机构,各学区内有国立大学,由国立大学校长统一大学区内的教育行政和学术。大学区设立评议会是最高审议机构,由大中小学校长、教师、教育团体、学术界人士等构成。

蔡元培开始的改革反映了教育独立的理想,旨在学术化代替官僚化,学者主持学务,促进教育行政学术化和大学委员会民主化。但是,这项改革实施一年多后死亡。1928年8月,蔡元培退休,11月,大学恢复为教育部。1929年6月,废除大学区制度,恢复教育厅制度。一些学者认为失败的原因是理想太高,人们无法寻求臧,想使教育行政学术化,但结果却使学术机构官僚化。地方反对大学区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学统一中小学,忽视中小学的实际需求,削减中小学教育经费,中小学成为附属地位,中小学教育界激烈反对。[2]大学院制和大学区制的改革是20年代自由主义氛围下浪漫制度变革的结束,之后社会逐渐纳入权威主义的规范、严格。

教育部组织、职能的完善,从1928年12月发表《教育部组织法》到1947年发表的第10次《教育部组织法修正》基本完成。确定的机构设置为秘书室、参事室、监督室、高等教育部、中等教育部、国民教育部、社会教育部、边疆教育部、国际文化教育事业所、总务部、会计部、统计部、人事部、资料研究室。

教育部制度的特色之一是设立专委会。教育部专科委员会始于大学时期,《教育部组织法》将其列入编制,数量呈增加趋势,如教育研究委员会、国民体育委员会、语文推广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国民教育指导委员会、医学教育委员会、学术审议委员会等。这些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制定,各有章程和条例,在教育部部长和次长的指导下,规划教育方案,议复部长提出议事。成员多为各领域着名专家,如规定教育研究委员会有25至40人,其中有教育研究经验的国内学者占20至32人,在中国从事教育多年成绩的外国学者5至8人,有助于教育决策的科学化。

1931年发表的《修正省政府组织法》规定,省政府行政组织采集委员制,设置5厅,教育厅与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秘书厅并立,教育厅长为省政府委员。教育厅管理的事务包括各级学校、社会教育事项、教育和学术团体事项、图书馆、博物馆、公共竞技场等。教育厅虽然不同于民初直属中央教育部,但大,人员多,职权和地位比民初提高。该省区教育行政制度已实施至1949年。

30年代县级教育行政经历了从裁局设科到恢复设局的变化。1930年发表的《县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下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四局

1933年后,县政府规定一律以设科为原则。1939年国民政府实施新县制时,重申改革局为科,全国各县教育局改为教育科。县长统治教育权,教育科只是辅助,不能单独行文和独立对外谈判,教育地位明显下降。之后,教育部和教育团体多次委托行政院县级教育局制

但直到1947年才恢复县教育局。

2、基本学制和学制。

中国现代学制从清末新政时的龟卯学制到1922年新学制基本成型。与此同时,学校制度、大学制度也完成了旧的转变。

1904年1月,清庭批准了张之洞主持的《奏定学堂章程》,称为龟卯学制。龟卯学制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发表并在全国普遍实施的学制,结束了中国数千年来教育无章程、学校无系统的状态,确立了中国现代学制的基本模式和框架。

龟卯学制的学校体系基本上是模仿日本的。纵向分为三段七级,即初级教育段(蒙养院、初级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中级教育段(中学堂)、高等教育段(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分科大学、通儒院)。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5年,中学堂5年,高等学堂(大学预科)3年,大学堂3~4年

也就是说,从小学到大学毕业大约需要22年。除此之外,还有最高等级的通儒,学制5年。龟卯学制对蒙养院的规定是中国幼儿教育制度正式建立的开始。龟卯学制体现了中体西用的方针,但在教育内容上打破了儒家古典统一天下的局面,突破了培养官僚精英的单一目标,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在普通学堂以外建立了师范教育和实用教育体系。小学堂、中学堂均分为官立、公立、私立三种。该学制一直延长到1911年清朝的霸权。

民国之初,1912年9月发表了新的学制,第二年陆续发表了各种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历史上被称为壬子龟丑学制。该学制以自由、平等、博爱等观念取代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各级学校都废除了学校

取消贵族学校;

体现男女平等思想,初等教育执行男女同学,普通中学、师范学校、实业教育可以为女孩独立设立学校。学校系统基本上继续龟卯学制,但各级学校的学习年限缩短,初中4年、高中3年、初中4年、大学预科3年、大学4年,初中17年到大学18年,合计缩短了3年。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1922年的民国新学制成为现代教育成长的象征性事件。它是由民间全国省教育联合会组织讨论制订的,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孟禄直接参与新学制讨论制订。1922年9月,北京政府教育部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教育会第全国教育会第8次年会讨论修正。1922年11月1日,大总统命令发表了《学校系统改革方案》。

1922年的新学制受杜威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和美国模式的影响。中小学的学制从原来的七四制(小学七年、中学四年)变成了美国式的6-3-3制(小学六年、中学、高中各三年)。该基本学制自1922年确定以来一直沿用。另外,改变了原学制中相对独立的实业学校体系,改变了实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混合的综合中学制,即美式单轨制。明确中学实施学分制和选择制。高中分普通科和职业科。大学废除预科,采用选科制。1922年学制发行后,各级教育迅速发展,学校教育处于自由宽松的发展状态。

作为学习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物,民国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视立法。1927年以后,国民政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华民国宪法》下有《教育法》或《教育基本法》和《教育部组织法》,部门法下有各种规程、条例,以下有规则、细则、方法,教育立法数量多。据统计,从1927年到1949年的22年间,国民政府发表的重要教育法规法令达到了1200多件

从1930年到1945年的15年,单一高等教育法规有335项。立法重视稳定性和连续性。例如,大学规程自1929年公布以来一直没有变化,直到1974年台湾当局才修订。[3][3]

30年代教育立法的背景之一是纠正20年代放任主义的偏差,整习滥用的弊病。教育立法、整顿的方向是面向权威主义、整合性、严格训练主义,一反五四后的自由风气和比较灵活、开放的美式教育,建立中央集权的教育体制和严格训练的教育模式。(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这些教育法规详细规定了各级学校的大纲、培养目标、修理年限、课程、设置、设备管理、编制、教师、行政、经费、成绩调查、入学、毕业等,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标准,将个人学校和华侨学校牢牢地放在政府的控制下。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学法》、《师范学校法》、《职业教育法》和1933年颁布的《中学规程》,改变了20年代建立的美式综合中学体制,改为欧式单科中学制,普通中学、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单独设立,取消学分制和选修制,实行严格的毕业会考试制度。1933年颁布的《中小学正式课程标准》,确定完全实行学年制,学校科目和课程整齐,没有融通馀地,教育钟摆又回到了以前。这是在一定发展阶段提高教育质量、规范、统一教育的需要,也包括国民党的认真思考。

、加强控制的需要。

大学制度在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1912年,蔡元培作为民国政府的首届教育总长亲自制定《大学令》,确定了大学“以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教育宗旨,并明确建立“教授治校”的制度。1917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开始大学的改革,奠定思想独立、学术自由、兼容并蓄的价值,以及“教授治校”的制度,实行民主办学。北京大学逐渐成为现代思想学术的重镇,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源泉。

南京政府时期,对高等教育制度进行多次修正改变。一方面是规范和引导。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教育部颁布《大学规程》以及《专科学校组织法》和《专科学校规程》,对高等教育系统重新加以修订,规范大学、学院的设置,鼓励发展理、工、农、医等实科。从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计,教育部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学系名称、统一课程,乃至成绩评定,在抗战开始后,加紧进行这一规范。如1938年公布《文理法三学院各学系课程整理办法草案》,后制定《文理法三学院共同科目表》、《农工商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等等。这一做法虽然有利于规范、提高高校的课程质量和教育水平,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大学的自主权,削弱了大学教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而遭西南联大等校的抵制。

为提高大学教育质量,严格规定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任职资格,提高教员薪水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1927年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大学教员的月薪,教授为600-400元,副教授400-260元,讲师260-160元,助教160-100元。教授最高月薪600元,与国民政府简任部长基本持平。在30年代初,大中小学教师的模糊平均月薪分别为220元、120元、30元;

而同期上海一般工人的月薪约为15元。[4]

3、多元化教育格局

在国家和政府之外,民间组织的发育、“公共领域”的扩大,从而形成所谓的“市民社会”,是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基本趋势之一。

民初以来教育制度的设计,在民意表达、民主决策方面多有新意。例如在教育部设专门委员会,省教育厅设立教育参议会或教育委员会,县教育局设董事会,以在教育立法、评议、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均设置独立行使职权的视学,发挥其视导与监督作用。在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实行民主办学。而且,十分重视体制外的民间教育组织和教育机构的培育。早在1906年,清政府即颁布《教育会章程》,规定各省和府、厅、州、县均可设教育会,作为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襄助机关,推动教育组织的建立。民国之后,1912年,公布《教育会章程》、1944年颁布《教育会法》,建立省、市、县、市区和乡镇的各级教育会,“以研究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并协助政府推进教育政令为宗旨。”

民国时期结社组党蔚为大观,知识分子群体异常活跃,教育社团、教育组织更是如雨后春笋。据不完全统计,1911年至1927年,新成立的民间性质的教育社团有85个,而官方性质的教育团体仅为16个,民间教育团体的数量远远多于官方。教育社团创办刊物之风盛行。据统计,在1912-1926年间,社团创刊最为活跃。由于国家分裂,中央权力衰败,各级教育学会成为创办教育期刊的主力,当时新创刊的101种教育刊物中,由教育社团创办的达41种,政府机关22种,学校28种,书局等10种。教育社团的创刊力量居于政府、学校的力量之前。[5]这些民间社团对于现代教育发展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实际的推动力。从民初的教育重建到1922年新学制的制定,教育决策过程不仅是开放的,而且是主要依靠知识分子教育家集团进行的,各项议案经有关教育会议讨论、修改后,交由政府颁行。这些制度较多地体现了“民治”和教育民主的理念。当然,许多地方评议会、董事会制度并未能真正实行;

大学院和大学区制改革的昙花一现,则显示民主化是一个缓慢艰难的过程。

知识分子教育家成为一个现实的现代化动力集团,成为举办、传播、推进新教育的主体。民国时期教育家的“谱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旧学出身、有科举功名的士人,如蔡元培、黄炎培、梁淑溟、唐文治、蒋梦麟等,其中有些人又有留学的经历。另一类是留学生群体,民国之后,留学生群体的作用日渐彰显。对现代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陶行知、晏阳初、陈鹤琴等,均为留美学生。

在新教育的现实发展中,形成多元化教育格局。1932年和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法》、《小学规程》及《小学课程标准》,小学分为市立、县立、区立、坊立、乡镇立、联立、私立等类型。种类包括修业年限为6年的完全小学、修业年限为4年的初级小学、三年制的简易小学和一年制的短期小学。大学分为国立、省立、市立、私立四种。此外,还有规模很大的教会教育,成为新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教会教育的广泛影响、社会对出洋留学的推崇,民国政府对教会教育的态度十分宽容。据统计,出席第一次国民党会议的600名代表中,基督徒占十分之一。[6]据另一个统计,20年代初,外国人办理的学校学生数约占全国学生总数的30%,其中初等学校为4%,中等学校为11%,高等学校达80%.[7]至1925年时,教会大学的学生人数为3500人,约占当时中国大学生总数的17%.[8]1922年后,声势浩大的“收回教育主权运动”和“教育独立运动”,致使北京政府规范外国人办学管理,以及教会教育“中国化”的变革。

4、新教育的推进

晚清在口岸城市由外国教会举办的女子学校,为中国近代女子教育之始。1907年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及《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女子教育开始取得合法地位。1919年初,教育部颁令,允许高等小学和部分中学男女同校,女性进入学校接受教育逐渐增多。1920年2月,北京大学冲破女禁,录取9名女生入学旁听,开创中国大学男女同校首例。同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也在陶行知倡议下招收女生。此后,所有大学都开始招收女生。

义务教育的概念,最早见于政府法令的,是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中的《学务纲要》:“蒙养院、初等小学堂,意在使全国之民,无论贫富贵贱,皆能淑性知礼,化为善良”,“初等小学堂为养正始基,各国均任为国家之义务教育。东西各国政令,凡小儿及就学之年而不入小学者,罪其父母,名为强迫教育。盖深知立国之本,全在于此”[9].学部成立后,1909年拟定的分年度的工作计划,预定在宣统七年(1916年)“颁布强迫教育章程”,宣统八年(1917年)“试行强迫教育章程。行各省学司、所有厅、州、县中、小学堂兼学官话。”[10]但两年以后,清政府就灭亡了。

1935年,经行政院批准颁行《实行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决定分三期,用十年时间实现四年制义务教育。为此,大量增设短期小学和三年制的简易小学,学生数增长很快。1929年,全国初等教育各类学校数21.2万所,学生数888.2万人;

到1936年,学校数增至32.0万所,学生数则为1836.5万人,分别递增了50%和106%.[11]从1928年至1930年,中学数由954所增至1874所,学生数则由18.9万人增至39.7万人。到1936年,中学数达1956所,学生数为48.3万人。[12]

在二三十年代特定的政治格局中,国民教育成效较著的,一是在阎锡山控制的山西(见第二章),一是在桂系军阀控制的广西。

20年代的山西省成为社会稳定、教育发达的“模范省”。民国之后,阎锡山执掌山西军政大权,1917年起任山西省长。他对于发展教育的重要性有很高的认识,采取“激进主义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使得山西教育后来居上。阎锡山在从事的村政建设,整顿乡村秩序的过程中,将推行义务教育作为开启民智、改良风气的重要手段。从1918年起,山西教育便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超过了清末教育最为发达的江苏省。

30年代,广西以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为代表的新桂系军阀提出“建设广西,复兴中国”的口号,在教育家雷沛鸿的领导下,推行以救亡、救贫、救愚为旨的国民教育。从1936年起,发布《广西各县实施强迫教育办法》,全省出现设校办学高潮,取得显著成效,取得“模范省”的美名。

但对新教育的批评一直存在,最集中的批评是指它的“城市化”和“食洋不化”。新式学校教育比旧式教育更为昂贵,增加了普及教育的困难;

其带来的利益主要体现在城市,而与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较脱离,致使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深蒂固的旧传统,使得学校内在的教育价值、教育精神尚未更新,成为“假教育”、“无用的教育”。陶行知明确将自己的使命归纳为“反洋化教育”、“反传统教育”,反对以城市为中心、死读书、读死书、培养小姐、少爷、书呆子的教育。

5、党化教育

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另一个教育变化,是1927年之后,国民党实行的“党化教育”。

1927年5月,蒋介石提出“党化教育”的思想,提出“以党治国”,“以党义治国”。1927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制定《学校实施党化教育办法草案》。1928年5月,决议废止“党化教育”,代之以“三民主义教育”。在各级学校进行三民主义教育,小学设置三民主义、党童子军课程,中学开设党义、军事训练科目(1932年后,“党义”改为“公民”或“公民训练”),高等学校也将“三民主义”或“党义”作为必修课程。

1928年,教育部公布《教科图书审查规程》、《审查教科图书共同标准》,规定教材内容必须“适合党义,适合国情,适合时代性”,强调“以三民主义为教科书的中心思想”,“以管、教、养、卫的真义为教科书的一贯系统”,在三四十年代建立起严格的教科书审定制度。同时,在各级学校实行训育制度,建立训导制度。30年代初,制定《各级学校党义教师及训育主任工作大纲》、《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中小学校长和训育主任需由国民党党员充任。1930年国民党中央公布的《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和《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明确提出“评定学生成绩时,应当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当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

”“在提拔师资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资历应当放在次要的地位。在鉴定学生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政治觉悟的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注意课内学习的成绩。”[24]1960年国务院通过的《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明确“应该以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

同时,对资历和教龄也必须加以照顾”。[25]

对许多知识分子及其子女,对他们的另一重限制来自家庭出身和政治经历。60年代初,这套歧视性的政策逐渐制度化,称为“党的阶级路线”。所谓的“阶级路线”,是指在入学、出国、晋升技术职务、毕业分配、工作使用等许多方面,根据家庭出身、政治面目予以不同对待,优先选拔、使用所谓“根正苗红”、政治上可靠的出身于工、农、革命干部家庭的子女;

同时,限制剥削阶级子弟、非劳动人民子弟接受高等教育和向上流动。于是,一个人的阶级成分或家庭出身,作为“政治标准”的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命运的重要因素。

60年代初,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贯彻阶级路线成为明确政策。1962年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提出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有家庭和社会关系问题的,主要看本人;

有历史问题的,主要看今天的表现;

有问题要看大小。”[26]1963年关于高校招生的《规定》,要求正确掌握新生的政治审查标准,“对于思想发反动而屡教不改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对在中学担任社会工作政治上表现好的优秀学生,如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应适当照顾录取[27].1965年的高校招生办法,提出“在每一分数段里,首先要挑选政治条件好的学生。对政治思想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工农和烈士子女及学生干部……在他们的考试成绩与其他考生相近时,优先录取。”[28]随着贯彻阶级路线,高等学校招收的新生,工农家庭出身和本人是工农成分的比例不断上升,1953年为27.9%,1958年上升为55.28%,1965年上升为71.2%.[29]

通过贯彻阶级路线,使干部子弟这一阶层的特殊利益以新的形式得以存在;

而非无产阶级家庭子女遭到明显的不公正待遇,许多人因此而失去学习机会。家庭出身逐渐成为一种社会身份。1966年文革爆发之后,以干部子弟为主的“红卫兵”直接以封建“血统论”作为自己的组织理论,与“阶级路线”是一脉相承的。70年代高校免试招收“工农兵学员”的制度,由于强调政治表现,家庭出身不好的人难以被推荐上学。据1971年5月,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7所大学当年招收的8966名工农兵学员的统计,出身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和其他劳动人民家庭的占99.80%,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占0.2%;

其中党员占46.2%,团员38.1%,非党员15.7%.[30]免试推荐的办法,在实践中完全失去了公平和公正性,上大学逐渐成为后门和关系的竞争,以及各种黑暗交易的结果。1977年之后,随着新的政治路线的确立,具有浓重封建意味的“阶级路线”政策被摈弃。

(3)“接班人”教育

60年代初,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除了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的政治教育外,参加体力劳动被视为是培养接班人的重大措施,并被逐渐制度化。1958年的《指示》要求“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普遍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61年颁发的《高教六十条》对教师、学生参加生产劳动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参加校内外的工农业生产和其它体力劳动”。196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劳动实习试行条例》,规定凡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回国留学生,在分配工作后,都应该参加为期一年的劳动实习。1964年10月召开的高校理工科教学工作会议,提出的教改措施包括:把阶级斗争锻炼作为一门主课,将参加“四清”和军训正式列入教学计划;

五年中,学生应有一二次比较集中的时间(约20周左右)参加工农业劳动。

60年代初,并且进行了从大学毕业生中定向选拔、培养接班人的尝试。1963年高校毕业分配中,在部分重点学校的理、工、农、医各科和浙江大学,对少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采取提前选拔、单独分配,予以重点培养。1964年,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每年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拔60名工农家庭出身、政治思想好、历史清楚、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党员,进行重点培养提高。先集中到高级党校进行短期训练,再由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的老干部带领,分配到基层工作和锻炼。[31]两年共选拔了96名“特别优秀的毕业生”。这一政策只实行了两年,1965年停止试行。

4、精英主义与大众主义的冲突

以大量培养各类专门人才,迅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目标,新中国在50年代初期进入了制度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这与进城之初面向工农大众和以普及为主的教育方针是相冲突的。涉及教育的重心在高教还是基础教育、城市还是农村,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实行尖子教育还是大众教育,重点学校制度,等等。

作为学习苏联的成果,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新学制,为新中国唯一正式颁布的学制。1951年学制最重要的变动,一是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不再分初、高两级,认为原先小学六年学制并分为初高两级,“使广大劳动人民子弟难以享受完全的初等教育”。另外,破天荒地将工农速成学校、业余学校、识字学校、各类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等正式纳入学校系统,从而形成工农速成教育、成人业余教育和正规教育三足鼎立的格局,延续了解放区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价值。由于在全国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完全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一年后即停止推行,仍沿用小学6年、分初高两级。1955年,工农速成中学停止招生。教育部、高教部通知今后不再举办工农速成中学。[32]随着向苏联学习,教育的正规化建设和对教育质量的重视,使得在平等与效率的天平上,重心逐渐移向了后者。

(1)高教管理权的分合、收放

不同时期,教育政策和重心在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以中央为主,还是地方为主,面向城市还是面向农村的变化,导致中央教育部与高等教育部几度分合,教育管理权几次收放。

1952年11月,在院系调整的高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设高等教育部,这是高教部与教育部第一次分设。1958年,在强调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下放教育权力、多种形式办学的新的指导思想下,高等教育部与教育部合并。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下放问题的意见》,改变以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下放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中小学、职业中学、中专等交由省、市、自治区管理。并且下放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的管理权,原中央部委领导的229所高校中的187所和大部分中专下放归地方管理。在“大跃进”结束之后,作为整顿秩序的一部分,1963年中央将下放的高等学校管理权重新回收,决定对高校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的制度”。同时,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再次分设。周恩来指出,教育部工作不能“大大、小小”,即重视大学,轻视普通教育。合并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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