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第一条 国防生认真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违反日常管理规定,情节较轻者,予以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条 实行根据国防生的纪律奖惩予以加扣分原则。
加分项目:连队嘉奖,大队通报表扬。
扣分项目:连队批评,大队诫勉谈话,期末民主测评较差。
第三条 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日常抽考与各项理论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评比分。
第四条 各类、各级骨干认真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务坚决,且年终测评为优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条 着装、队列或军容风纪方面不符合规定,在各级检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条 国防生违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 学习管理方面
第七条 获得国家和学校各类各级奖学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条 通过语言类国家四、六考试者,予以加分。
第九条 不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日常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予以扣分。
第十条 各学期末专业(以个人成绩单生成课程为准)考试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实践活动方面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各项考核、比武、竞赛及活动,根据个人表现予以加分。
第十二条 大力支持连队及国防生大队新闻报道工作,稿件被各类报刊杂志录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取得一定成绩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内务卫生方面
第十五条 违反大队内务建设标准,在各级检查中存在问题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条 内务标准高,卫生保持好,在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被大队表扬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条 被大队评选为月份“内务标兵”,评选为“优秀寝室”内成员,予以加分。
第五章 军政训练方面
第十八条 国防生应遵守军政训练有关规定,认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违反军政训练规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条 连队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组织的日常训练中,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条 无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由办公室组织的假期集中训练、野营拉练和新兵锻炼,且不能补训补练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条 在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军政训练考核项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或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军事竞赛,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国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选培办的领导之下,成立由国防生大队长为组长,纠察队副队长为副组长,各连队副连长为组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防生大队量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个人量化考评规则:
1、国防生个人每学年起评分为100分;
2、个人学年最后得分为该学年内加减分相抵后最终结果;
3、个人分数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书面检讨;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体国防生大会作个人检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国防生大队进行约谈家长;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该年度个人组织发展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参评学校各级表彰奖励活动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报考应届研究生资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差,予以警告处分,缓发当年度国防生奖学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予以留队察看处分,停发当年度国防奖学金。
4、个人学年得分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第二十五条 国防生大队可根据此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由驻校选培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关于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这一阶段有三个步骤:
1、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必备的入党手续,也是发展党员工作所必须走的第一个步骤。
2、党支部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后,及时派人(一般是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时间一般在接到申请书15天内)。进行初步教育,并妥善保管好申请书。
3、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
从递交入党申请之日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的长短,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至少一个月。党支部、党小组要安排党员定期与他们谈话,进行具体帮助,同时,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进行初步的培养和考察。
这一阶段有三个环节: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有三个渠道推荐:
1、党小组推荐。推荐形式是党小组召集全体党员,讨论推荐申请人能否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经过党小组酝酿,提出初步意见,报告党支部。
2、团组织推荐。根据中组部、团中央1992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确定18-28周岁的团员青年入党,一般要由团组织进行推荐,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可以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联名推荐。根据《太和县发展农村党员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办法》(我县是从05年执行的),推荐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7名以上的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每年在申请入党的人员中联名推荐。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程序:⑴主持人说明议题;⑵组织委员逐人介绍申请人的情况及党小组意见(发展农村党员的还需介绍全程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⑶支部委员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讨论;⑷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支部确定积极分子要有会议记录。
1、基层党委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并有培训记录。
2、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每次考察培养联系人都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不得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支部应保存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有: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登记表等。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的处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是阶段性材料,先期材料由支部保存,入党积极分子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以后,其档案要转入基层党委保管,未被吸收的,也要归入基层党委的文书档案,不得随便扩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这一阶段的工作有:
(一)推荐
05年1月以后农村发展党员确定发展对象,一般应有10名以上党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中联名推荐。
(二)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座谈会由支部负责。时间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支委会准备将其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参加座谈会人员有党员,也要有群众,与会人员应了解熟悉发展对象情况,一般应有10名左右,单位人员过少的,应不少于5-6名。
座谈会召开后要形成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姓名(是党员的附括号说明)、记录人、主持人等,逐人登记发言内容和会议主持人的小结,座谈人员的签字。入党积极分子不应参加会议,支委会成员负责主持。
(三)政审
政审由党支部负责实施。政审人员应指派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凡入党申请书上介绍的社会关系,都应进行政审。
政审的方法:
①同本人谈话。进一步了解计划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入党动机。
②查阅有关档案材料。认真审查其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审查其在政治上成长进步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审查其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③进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对某些情况仍不清楚的,可进行函调或外调。
(四)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审查报告》
《综合审查报告》是支部将与本人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函调、外调的情况,进行整理加工,综合分析,形成的综合考察报告,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形成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全面、清楚。
(五)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程序:⑴主持人说明议题;⑵逐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来的表现情况;⑶支委会对积极分子发表看法、介绍综合政审情况和意见;⑷支部会确定×××同志作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填写好《发展对象呈报表》(一式2份),连同申请书(包括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材料、政审调查证明材料、综合政审材料等上报其上级党总支及基层党委。
确定发展对象,支部要有会议记录。
根据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实行三级预审
(一)支部预审
支部预审的范围是确定发展对象之前应有的入党材料,主要是:(1)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材料;(4)党内外群众座谈材料;(5)政审材料(包括计生证明);(6)综合调查报告;(7)团组织“推优”材料。(发展农村党员的要有三个全程推荐表)
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侧重点:着重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和其他方面的表现,并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要保证入党对象材料齐全、规范。
(二)基层党委预审
党委预审,侧重点:首先,预审基层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分布是否合理。比如看那些多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支部是否列上计划,党员队伍老化严重的农村支部和企业一线的“空白班组”的发展青年党员数量是否得到保证,发展妇女党员是否得到重视。凡是没有解决好这几方面问题的基层支部,都要求重新调整。其次审查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三)组织部预审
县委组织部预审侧重点:一是审查基层党委落实发展党员计划情况,如:每村3-5名发展任务是否完成,是否有空白村或有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现象;发展女党员、35岁以下青年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的党员、一线的党员、致富能手在发展比例上是否达到计划要求。二看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报上来的材料一般在二个月内预审结束,预审合格者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对县委组织部预审同意的发展对象,基层党委要对其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章》、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及《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等。集中培训结束时基层党委应对发展对象进行考核。根据《细则》规定,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结束后,由发展对象、基层党委如实填写《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情况表》。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后,要及时通知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或申请入党人的直系亲属也不宜做其入党介绍人。
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二)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人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应由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因文化水平低,确实不能填写时,可由党组织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的内容填写,并在落款时署上代笔人的姓名。最后,由发展对象本人签名盖章。
(三)填写“人党介绍人”的意见
两个党员介绍人都要分别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中扼要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意见后,都要签名盖章,注明详细日期。
(四)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在支部大会召开前15天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农村可在村党务公开栏公示或采取有线广播公示,也可召集必要的会议公示;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在单位宣传栏内公示,也可采取会议公示。公示结束后,支部要认真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作为入党材料报党委审批时用。
(五)支委会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六)召开支部大会
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
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部队专业训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6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