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形象宣传语、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巢湖市,居皖之中,是全国唯一以湖命名的城市,被誉为“三古”之地、“三将”之乡、“三水”之都、“三优”之城。近年来先后获得首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中国宜居生态示范城市、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彰显巢湖城市特色,提炼巢湖城市符号,塑造巢湖城市形象,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巢湖市形象宣传语”和“巢湖市形象标识logo”,欢迎关心和支持巢湖的各界朋友踊跃参与。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巢湖市形象宣传语
2.巢湖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3月20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巢湖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四、作品要求
(一)巢湖市形象宣传语
(1)表述语言精炼简洁,宣传语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2)表述可以是符合巢湖特色的经典语言;
(3)表述可以是赞美巢湖琅琅上口、易于传诵的诗情语言;
(4)表述可以是讴歌巢湖激情澎湃的豪迈语言;
(5)表述可以是反映巢湖滨湖生态宜居品牌的广告语言;
(6)表述可以是反映巢湖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双创驱动、城乡统筹的战略语言;
(7)表述可以是彰显巢湖“安徽争五强、全国进百强”的发展语言。
(二)巢湖市形象标识logo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符合巢湖“产业高地、旅游胜地、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
(2)城市标识logo应凸现巢湖城市特色,能准确表达巢湖城市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自然地域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巢文化特色。
(3)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承办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四、作品要求
(一)巢湖市形象宣传语
(1)表述语言精炼简洁,宣传语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2)表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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