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清洁乡村整治方案(五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乡村治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本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八个着力”重要指示、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按照“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工作思路,通过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健全村级组织体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机制保障四个层面有效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健全民主协商制度,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契机,将基层治理朝长效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推进,持续深入推行移风易俗,深入实施“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通过两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
(一)党建引领,打造乡村治理“导航器”。
1.着力配强村级班子。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致富带头人、产业组织负责人、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村,采取上级党组织选派、公开考聘等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年底前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持续开展村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稳步推进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2020年选择105个左右的村推行专职化管理,建立专职化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推进计划,7月底前完成专职化试点村大学生村文书考聘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定题破题”活动,按照“三推四定两评议”的程序,着力培养一批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对确定的186名培养对象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定岗锻炼、定人帮带、定期培训、定酬激励“四定”措施,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推荐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活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不断创新优化党组织设置,农村全面推广“党组织 国有公司 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 农户”的“党建 ”引领脱贫攻坚模式和“党组织 劳务公司 企业 贫困户”的“四链”引领产业发展灵台模式,农村产业型党组织覆盖率达到产业组织总数的80%以上。努力创建一批“双强六好”合作社党组织,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示范社,打造一批合作社党建品牌。对于产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3名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对规模较小、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合作社,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党支部。对党员数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社,在合作社设置相应党小组,隶属所在村党组织。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等,构建村党组织、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共同参与、利益共享的“党建+”模式,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协调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建强过硬农村党员队伍。全面落实“四抓两整治”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吸收优秀农村青年、致富能人、返乡务工人员加入党组织,进一步加大青年农民党员培养力度,年内发展农民党员85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和预审联审制度,集中开展发展党员中的“带病入党”、弄虚作假、违规入党等问题集中排查整顿,认真落实信教党员帮教转化工作措施,建强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年内培养县级“三个带头人”200名,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每人奖励2000元扶持培育资金,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人奖励3000元扶持培育资金,每个乡镇培育2名以上的县级“三个带头人”先进典型。采取从乡土能人中培育、外出创业人员中召回、特色产业中引进等办法,持续壮大帮带队伍,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等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带头人示范引领、帮扶带动作用。在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拓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活动成果,积极创新“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每个乡镇至少培育1个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点,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续深化主题党日效果,采取体验红色课堂、“新时代新思想”读书会、老党员讲入党故事、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党员政治生日等方式,从严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扶贫办、县残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健全党组织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结合“三变”改革,采取特色农业增效型、资产盘活型、资源利用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带动型、创新推动型“六型”模式,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对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整合市县项目资金、倾斜列支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重点扶持,对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纳入中央和省级扶持对象,重点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扶持的13个集体经济项目村和今年中央扶持的14个集体经济项目村实行台账式跟踪管理,用足用活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扶持14个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确保2020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都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其中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经营运行机制、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和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不断夯实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础。(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对小微权力实现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村级权力事项,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干部群众“照单办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三务”公开目录,实行小微权力政策规定、权责清单、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乡镇纪委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监督等多方监督体系。建立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严查违纪违法人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不断完善机制保障。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群众广泛参与乡村治理的保障机制,建立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决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强化村干部管理的制度机制,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加强村干部选任、管理、考核等工作,全面落实村干部资格联审和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完善乡村党员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规范运行村级便民服务站,推行“一站式”服务,提升村级组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村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机制,引导支持村级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坚强保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自治,打造乡村治理“牵引器”。
7.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需要设立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清理整顿村级行政事务,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司法局、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8.健全村民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对涉及村、社区公共事务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对跨村(社区)的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组织开展协商。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群众居民议事等协商活动,不断拓宽村居民议事范围,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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