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周记 初中周记100字(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初中周记(精)一
那堂语文课,讲的是朱自清的《背影》。周四,又是下午第一节。很多同学都埋着头,用课本遮掩因犯困而迷糊的眼神。夏日的午热混杂着少年的汗味弥漫在教室里;窗外的老柳树似乎懒得再摇曳,蝉儿却很高调地重复着昨天的老歌;远处传来繁忙的市音,隐隐约约,嘈嘈杂杂……
也许只是为了这样沉闷,年轻的语文老师说:“我请一位同学谈谈对这篇文章的感受。这同学,你来说说看。”我没想到,被喊中的人是自己,迟迟疑疑地站起来。周围有窃窃的笑声与私语。
我的心,因为那些轻蔑的话语而猛烈地跳动,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我真想冲那些自以为是的同学说一句:住嘴!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下意识地低头,再低头,想把自己滚烫的脸,埋进深深的臂弯。
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窘迫、很无助。语文老师轻轻地走到我旁边:“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老师侧着脸,关切地看着我。我摇摇头,双手很奇怪地卷着书角,然后展开,再卷起,好像一点点铺排着内心的局促、不安……
老师帮我把书角展平,指着那篇文章说:“你好好想想,感觉到了什么?”“作者在本文中写出了真挚、深沉,感人至深的父子之爱。它描述了在家庭遭受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远行儿子的经过。通过朴素真切的语言,表现了父亲的一片爱子之心和儿子对父亲的感念之情。”
只是几句话而已,语文老师却很欣赏地说:“说得好!朱自清的这篇文章,记事颇简单,在那黑暗的社会里,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吏一心一意送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也反映了小吏深知读书的重要。”
王安石在他的《劝学文》中,告诫我们“读书不破费,读书利万倍。窗前读古书,灯下寻书义。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我忽然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我要端正学习态度,加倍努力,把自己的成绩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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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初中周记(精)二
随着时间的飞逝,我踏入初中的大门已接近1年了。再回首,遥遥望见1、2年级是我们稚嫩的笑脸与无法重拾的天真。虽然十分怀念那段日子,但初一生活注定是记忆中最美好的一页。
小学时,我一心只认为初一是枯燥无味的,学科多,老师多,作业多……但我完全想错了。初一的生活比六一班多了许多欢乐声,多了有趣的学科,认真慈爱的老师……虽然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有时喘不过气来,但是和蔼的老师们总能轻轻拨动我们心中的学习之弦,奏出美妙的乐章。
刚进入初中时,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总显出盛气凌人,也不知道是怎样度过了那段时光,只觉得渐渐非常轻松。快乐,彼此都将彼此印入脑海中。现在的我们打打闹闹,团结一心,共同拼搏,成为了一个密不可分的集体,在各自的心中留下了一道绚丽的彩虹。
喜欢现在的班级,因为这里记录了我们一段崭新的生活;喜欢现在的老师,因为是她们带我们走出小学的生活,在我们崭新的一页上写下令人羡慕的篇章;喜欢现在的同学,因为是他们带我欢笑,伴我健康的成长。
可甜的背后,必定会有苦。
也许因为不适应初中生活吧,升入初中后的我,成绩一直都不理想,虽然认真的听着每位老师的谆谆教诲,但成绩一直都不给我任何回报。这是我开始怀念我的小学生活。但我知道人应该向前看,不能活在回忆里,所以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更刻苦。努力的。
苦与乐的交错,编织出我多彩亮丽的初一生活。我喜欢我的初一生活!
最新初中周记(精)三
从幼儿园到现在就一直没停歇过玩耍。看着奶奶家楼道上的消防栓,已经被钥匙头刮的多添几番岁月。我也不晓得检修人员有没有注意到“苍老”的消防栓,只是那用钥匙头刮好的印记,是我长高的记录表,每次看看我都笑了,当初的自己特别矮,但是长得还算快,已经接近1。6米了。不过从印记中数上去,与年龄相比较好似少了几道,这两年反而没长多少,却让童年的我进入了青春期,开始了梦幻般的初中生活。
忽然回首,我已经没有当年那般童真,那般无知,也没有那般上进,那般无忧无虑。自从上了初中,许多事物与童年差别甚大,学习的压力无形中成为我的心结。
那便是童年转换至初中的第一阶段——成长,成长让我的脑海懂得了思考。
刚上初中时,有什么事都不愿意觐见老师,感觉亲切感少了好多好多。与同学不敢交流,怕自己说错话惹笑话。做作业、问卷更是差错连连,又不敢问同学、老师,只能自己犯“偏头痛”。
不过,我知足了,我那完美的小组。可以说我们那无话不谈的4gb,四个人的所有故事全部融于此。因为,我们够开朗,无所顾忌,男女不分,没有任何芥蒂,这成了我们学习的最大动力。我们互相请教,积极讨论,乐乐观观过着每一天。我的性格我的心结因他们而改变,我豁然开朗成一个活泼的人。
这便是我在初中的第二阶段——转变,我因改变而自豪。
初中阶段,与同学接触比与父母接触还要多,更亲密,我就在学校认了很多“亲戚”,亲切的外号随之而来。虽然只是开开玩笑,但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我与同学之间更为亲近,无话不谈,没有任何隔阂。
初一时,我有一个土豆爸爸,不过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也有一个“姗妈妈”,因为我们是最亲近的小组成员,认亲自然也就顺口得来。辈分最重的是小邱邱“曾祖父”了,他硬刺的头发,飘散着白花花的发屑,极像知识渊博的老人;有小酒窝的赖班长也成了我的“舅婆”;亲切感十足的英语领头人紫琦是“姗妈妈”的“第二任丈夫”;超超成了一个打麻油的小哥,姬哥居然也成了隔壁村的“鸭思琦”……
这便是我在初中的第三阶段——亲切,我因亲切而更热爱我的`初中生活。
初中这两年来,最舍不得的是第一任同桌。怎么说吧,杰杰首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呆呆的,但是他对人很不错,理科也很好,同时在我们那个最有氛围的小组中,他是气氛制造者。可他也有些缺点,最搞的是,有一次我考试分数比他稍微高了几分,他就一把拿起我的试卷,先是瞪大眼睛瞅两瞅分数,然后将试卷打开,随后“啪”的一声把试卷合上,再碾成一团扔在桌上,让我哭笑不得。
这便是我在初中的第四阶段——友谊,童心未泯的好伙伴,青春期的好强心理。
初二没多久,班里就有一场双打羽毛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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