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疫用房申请书 小区防疫登记(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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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社区防疫用房申请书一
一、工作目标
20__年底辖区所有社区(村)达到“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乡政府召开动员会,各社区(村)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辖区实际,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重要性,动员社会各阶层、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乡综治部门、工商所和各社区(村)按照“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创建措施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申报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各社区(村)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填写《申报表》,向乡政府申报,乡政府对社区(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验收,符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创建办。
(四)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县综治办会同县工商等部门组成验收考核组,来我乡对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对验收合格的社区(村)进行命名表彰。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乡工商所、乡派出所、乡综治办为成员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乡政府采取向社区(村)发放传销举报联系卡等有效形式,公布打击传销工作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密切保持联系沟通,方便群众参与防范、打击传销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搜集掌握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乡政府、派出所、社区(村)、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网络和协管队伍的作用,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四知道”(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建立信息登记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建立打击惩处机制。乡政府建立工商、派出所、综治等部门和社区(村)等共同预防、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和分析本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坚持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传销活动,乡综治办发挥牵头作用,乡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对其进行及时查处;社区(村)及其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乡综治办会同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预防和打击传销的相关知识,切实做到预防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小区。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要指导和配合社区(村)加强对各区域内居民,尤其是对离退休人员、外来暂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本质及危害,从而提高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不参与传销,不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
(五)建立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社区(村)是创建工作主体,要对照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各项落实工作;各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社区(村)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申报;乡政府认真把关,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申报。
如何写社区防疫用房申请书二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
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
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4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28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8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4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4000-5000元。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96156网站延伸到了各个社区居委会,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统一配发了,但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4000-6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3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xx年《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中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进行了统一规定,我区据此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
项目职务
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扣除保险
实际收入
社区防疫用房申请书 小区防疫登记(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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