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异地落户申请书 随军落户申请(五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军人异地落户申请书(精)一
为提升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质量,推动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协调机制,统筹培训资源配置,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参训热情,不断扩大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覆盖面,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军人发〔2020〕23号)、《安徽省民生工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退役军人异地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异地技能培训,是指退役军人在所属地以外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的情形。异地技能培训的实施主体是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培训名额仍列入退役军人所属地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
开展异地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目录中遴选。
(一)定向培训。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技能提升和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相关培训工种(专业),定向开设技能培训班次。培训学员由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退役军人个人经历、就业意愿,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统一选派。
(二)自主参训。退役军人可根据培训机构工种(专业)设置和个人意愿,自主参加技能培训。退役军人选择所属地之外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的,须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安徽省退役军人异地技能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经审核同意。
(一)补贴标准。异地技能培训费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国家和省技能培训补助总额度内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人均5900元,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二)结算方式。
1. 定向培训,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的承训机构直接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会同承训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进行核准,核准结果及时反馈参训学员所属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据此拨付培训费用,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
2. 自选培训机构自主参训的,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书后,到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据实核报。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规范组训、科学施训,务求培训实效。要抓住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的时机,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异地技能培训宣传,“一对一”传达国家和省有关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激发退役军人主动参加技能培训的热情。
(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技能培训的动员报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培训信息台账建立和培训机构开班申请、教学计划、学员名册等审核工作。配合各培训机构做好学员就业推荐、学员资料档案建立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三)财政、人社部门统筹做好培训资金的安排、拨付与监管工作,要根据民生工程确定的培训人数,及时按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拨付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四)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用足用好技能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培训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培训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培训情况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备案。
精选军人异地落户申请书(精)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各位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战友对武装部的列位首长和战友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多年来武装部的列位首长十分重视、关心我复转军人的生存和工作,此表现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战友在这里欢聚一堂,隆重聚会,感到无比的亲切和异常地兴奋。让我举起酒杯,开怀痛饮,畅开心扉,互诉衷肠。数载军旅生涯,让我们结下今生不解的友情;二十年离别光阴,却割不断我浓厚的交谊!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友情,正如这一杯杯醇烈的美酒,韶光越长,其味越香。
再相逢,我们心境汹涌、万千感慨!忆往昔,二十年前,我们这些来自黄土高原的百余名热血男儿,响应故国的召唤,随同时代的步伐,乘坐开往大东北的列车,踏上了东北黑地皮,从此开始了绿色军营生存。
火热的军旅生涯锻炼了我们的意志,锻炼了我们的身体。固结了我们之间的友情,形成了我们劲松般坚忍不拔的军人作风,也铸就了有如磐石般倔强不屈的硬汉子性格。那段难以忘却的部队生存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打下了不灭的烙印,那块曾浸透着我们青春汗水的火热的黑地皮上,留下了恍如昨日的永久回忆;曾为之献出了青春珍贵韶光的蓝天长城上,面前目今了投笔当兵的光荣足迹;曾一起经历风雨,一起摸爬滚打的日子里,结下了终生难忘的深厚交情。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七飞行学院培养教诲下,发展为在社会各条战线上有不同贡献的有用人才。本日,每个人都可以这样自豪地说,人生历程中,为有这样一段光荣的经历而感到无比地骄傲!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当我们挥泪告别军营,奔赴湘西各地走上不同工作岗位的时
军人异地落户申请书 随军落户申请(五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