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 外卖的心得体会(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一
每年的九月十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的神圣节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新一代人才成长的引路人;近年来,有些地方的家长兴起了在教师节或其它节日给老师送厚礼的不正之风。
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成才很重视,希望老师对自己的孩子予以更多的关心,这种心情可以体谅;然而,关心和爱护每一个学生,努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人民教师的份内职责。
如果教师因为收到厚礼而对某些学生关爱有加,对没有送礼的学生冷眼相看,这些教师就失去了基本的职业道德,不具备为人师表的从业资格。这种状况的存在,已经严重玷污了教师的职业尊严,玷污了纯洁的师生关系,玷污了校园的和谐,极大地动摇了学生对教师、学校的尊敬,制造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误解、疑猜、冲突与障碍;
为此,我们倡议:
在教师节来临的时候,广大同学可以用一句祝福的话、一首祝福的歌、为老师倒一杯茶或自已动手制作一张贺卡来表达对老师的节日祝福;
在教师节来临的时候,家长可以用一条短信、一个电话、一声真诚的祝福来表达对老师的感谢;
在教师节来临的时候,广大教师要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的反思,在接受祝福的同时,明确自己的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来爱学生,投身教育事业。
无论什么节日,拒绝接受一切有价物品!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二oxx年九月九日
推荐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推荐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三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_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推荐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四
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名为“风沙渡”。独这三字,意境全出,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
只是一个招牌,却可以让这一家平凡的餐馆从一干“某氏餐馆”、“某某小吃”中脱颖而出,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他们也曾坐在这考场,也曾为了理想而奋斗,而他们现在,叫做“蚁族”;他们的住所,叫“蜗居”。当社会的风霜吹凉了热血抹平了棱角,当学过的知识没有用武之地丢弃在脑海尽头,他们早忘却了身为高学历人才的骄傲,沉寂了,平庸了。最可悲的不是身居不足盈尺的斗室,也不是食不果腹衣不保暖,而是丧失了理想和追求,只剩下忍让顺从。没有人生来就是任人践踏的草芥蝼蚁,但如果有一颗甘于平庸甘于卑贱的心,那的归宿就只是蝼蚁。
要成为强者,必先有一颗强者之心;要俯瞰平庸的众生,先必有一股“登临意”。对,登临,是辛弃疾“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的登临,是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登临。
是否有一颗强者之心,一颗超脱平庸的心,是平庸与出众者的分水岭。人只是会思想的苇草,贵的就是会思想。所以人的高贵来自灵魂,来自思想层面的高贵。有了一颗拒绝平庸的心,终有人会从你眼中的坚定,从你不俗的谈吐与紧握的双拳看出你的不凡。即使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即使会有“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诋毁,即使“零落成泥碾作尘”,仍会有“香如故”。
“蚁族”又如何?若心怀鸿鹄之志,俯视那有着优厚境况的燕雀,我坚信:终有一天,
拒绝外卖心得体会简短 外卖的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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