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植物观察日记(优质9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镜鉴警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构建“三不”机制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逻辑是一个从治标到标本兼治、从硬性约束到思想自觉的过程,为我们明确了反腐败的路径选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管党治党新思想新论断,明确要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反腐败斗争,体现了构建“三不”机制的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化。党自身要做到始终过硬,既要惩腐除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也要整章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不”机制内涵丰富,震慑层面的“不敢”解决守住底线的问题,制度层面的“不能”解决权力监督的问题,价值层面的“不想”解决固本培元的问题,三者环环相扣,使党的建设工作格局更为科学合理。“不敢腐”是前提、“不能腐”是保障、“不想腐”是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问题各不相同。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必须因病施治、精准发力。对腐败问题多发领域,要以治标推动治本。对廉政风险点多的部门,要督促加强制度监督。对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的,要传导责任压力。
(二)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讲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休止。”权力的自我扩张性和两面性决定了权力滥用和腐败很容易发生。古今中外,权力腐败都是人亡政息的重要原因之一,苏联东欧一些国家执政党丧权亡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特别是党内监督缺位。我们党长期执政,既有巨大的政治优势,又面临着严峻考验,最大的考验和风险还是来自于我们党的内部,最大的挑战就是能否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只有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监督问题,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
(三)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关爱保护党员干部的现实需求。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毫不手软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也非净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教训深刻,有光的地方,也往往会有阴影。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在光与阴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严重损害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媒体报道,先后也有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广东省委原第六巡视组组长刘志伟、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等多名巡视干部接受组织审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大会上,黄亚雄书记通报了几组数字,令人警醒。
近年来,我市广大巡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站位,恪尽职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探索实践了“系统联动、交叉互察、提级巡察、常专结合”等方法,发现问题精准度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影响力和巡察干部地位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巡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市委领导和市纪委领导是满意的。但是,广大巡察干部中出现的问题同样也不容忽视。最近一段,经过我的思考,加上与同志们之间的交流,我认为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一些问题,我概括了一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足,巡视巡察知识储备不够,对政治巡察理解不深,站位不高,定位不准,把政治巡察与党建检查、业务工作督查分不清;有的巡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问题定性不准,分析不透。二是在能力素质方面。面对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有的巡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存在本领恐慌现象;有的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发现问题不够精准;有的巡察干部对问题线索把握不准,掌控不力,分析研判不到位,移交线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问题线索聚焦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不多,存在“枪口向下”,打“隔山炮”现象;有的巡察问题表述不准确。三是在纪律要求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在向被巡察单位移交信访问题和问题线索时,没有严格遵守审批报备程序;有的巡察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就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私自会见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四是在人情干扰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碍于人情世故,不敢较真碰硬,抵挡不住人情干扰;有的巡察干部自我保护意识差,碍于人情世故,有意或无意跑风漏气,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甚至极个别巡察干部收受被巡察单位的财物。五是在内控机制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纪律规矩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巡察各项制度;有的巡察干部保密意识不强,在连接外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信息,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不当,丢失、外传涉密信息;有的巡察干部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不注重仪容仪表,不注意方式方法,用语简单粗暴,超长时间谈话或滞留谈话人员;有的巡察干部口大气粗、颐指气使,耍特权、逞威风,借巡察之机越权插手被巡察单位的具体工作、办私事。
有关镜鉴警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构建“三不”机制的客观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内在逻辑是一个从治标到标本兼治、从硬性约束到思想自觉的过程,为我们明确了反腐败的路径选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管党治党新思想新论断,明确要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反腐败斗争,体现了构建“三不”机制的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化。党自身要做到始终过硬,既要惩腐除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也要整章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不”机制内涵丰富,震慑层面的“不敢”解决守住底线的问题,制度层面的“不能”解决权力监督的问题,价值层面的“不想”解决固本培元的问题,三者环环相扣,使党的建设工作格局更为科学合理。“不敢腐”是前提、“不能腐”是保障、“不想腐”是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问题各不相同。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必须因病施治、精准发力。对腐败问题多发领域,要以治标推动治本。对廉政风险点多的部门,要督促加强制度监督。对政治建设抓得不紧的,要传导责任压力。
(二)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讲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休止。”权力的自我扩张性和两面性决定了权力滥用和腐败很容易发生。古今中外,权力腐败都是人亡政息的重要原因之一,苏联东欧一些国家执政党丧权亡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特别是党内监督缺位。我们党长期执政,既有巨大的政治优势,又面临着严峻考验,最大的考验和风险还是来自于我们党的内部,最大的挑战就是能否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只有解决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监督问题,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
(三)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关爱保护党员干部的现实需求。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毫不手软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系统也非净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教训深刻,有光的地方,也往往会有阴影。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在光与阴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严重损害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媒体报道,先后也有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广东省委原第六巡视组组长刘志伟、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等多名巡视干部接受组织审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大会上,黄亚雄书记通报了几组数字,令人警醒。
近年来,我市广大巡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站位,恪尽职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探索实践了“系统联动、交叉互察、提级巡察、常专结合”等方法,发现问题精准度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影响力和巡察干部地位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巡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市委领导和市纪委领导是满意的。但是,广大巡察干部中出现的问题同样也不容忽视。最近一段,经过我的思考,加上与同志们之间的交流,我认为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一些问题,我概括了一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足,巡视巡察知识储备不够,对政治巡察理解不深,站位不高,定位不准,把政治巡察与党建检查、业务工作督查分不清;有的巡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问题定性不准,分析不透。二是在能力素质方面。面对巡察工作的新形势,有的巡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存在本领恐慌现象;有的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不够强,发现问题不够精准;有的巡察干部对问题线索把握不准,掌控不力,分析研判不到位,移交线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问题线索聚焦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不多,存在“枪口向下”,打“隔山炮”现象;有的巡察问题表述不准确。三是在纪律要求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在向被巡察单位移交信访问题和问题线索时,没有严格遵守审批报备程序;有的巡察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就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私自会见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四是在人情干扰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碍于人情世故,不敢较真碰硬,抵挡不住人情干扰;有的巡察干部自我保护意识差,碍于人情世故,有意或无意跑风漏气,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甚至极个别巡察干部收受被巡察单位的财物。五是在内控机制方面。有的巡察干部纪律规矩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巡察各项制度;有的巡察干部保密意识不强,在连接外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信息,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不当,丢失、外传涉密信息;有的巡察干部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不注重仪容仪表,不注意方式方法,用语简单粗暴,超长时间谈话或滞留谈话人员;有的巡察干部口大气粗、颐指气使,耍特权、逞威风,借巡察之机越权插手被巡察单位的具体工作、办私事。
三年级植物观察日记(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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