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心得体会如何写 有关保密法的心得(九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新保密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最新保密合同范本合同范本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最新新保密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4)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6)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7)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8)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2.7 披露方披露给获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经披露方书面同意,获取方可以对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少量的复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按照要求将复制的保密信息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者在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 双方共同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第4条 保证条款“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满【 】 年时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
第6条 继受及受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违约责任7.1 出现以下情况时,获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 获取方及获取方的员工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7.1.3 获取方的其他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现上述情况时,获取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损失的扩大,同时,获取方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 举证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条 其它
10.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协议语言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10.3 协议修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10.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协议效力
10.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各类协议所规定内容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最新新保密法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现阶段我国能源公司的保密工作依靠的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维持,如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这一类能源企业都积极响应了信息社会的号召,利用高科技技术组建办公系统软件维护信息安全。虽然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得工作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但也带来了一定的潜在的失泄密风险,这是由于我国技术方面较为落后,计算机和网络的关键部分或核心技术仍旧无法自给,这在某种层面上也给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隐患。能源企业的被窃信息可以简单归纳为两大类别:可以共享的公共信息和涉及公司机密的重要信息,前者可以在网络上安全传播,后者却只能在局域网范围内共享。有些信息技术极为发达的国家或拥有更为高级的计算机技术的公司同行却可以通过进口软件无声无息地窃听涉密信息,甚至可以传播危害性极大的病毒等等,这也是目前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信息保密工作的另一大威胁。除此之外,高科技的保密工作相对应的是高科技窃密行为,一个公司因一时不查所造成的信息外漏会给整个公司的运行以及管理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我国目前信息安全现状整体上处在一个较为劣势的地位,尤其在能源企业这样一个领域中,这也是我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现状。
信息安全是一个能源企业得以长远发展的基本条件,无法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那么这个企业也就无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维持自身的核心优势和价值。无论是国家机密,还是企业的重要文件,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和防泄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它能够守护这个国家或单位的重要机密和核心技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对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来说,做好保密及失泄密防范工作就是在保护自己的科技发展优势,是在这个行业领域或者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的立命之本[3]。
1.对保密工作不够重视
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保密工作能否顺利实施,是保密工作广泛落实的基础条件,尤其是在保密工作形势如此严峻的信息化社会。很多类似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的企业仍旧对保密工作持有一种误解,他们目光短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在这样一个经济一体化、全球一体化的社会,也应当做到信息一体化,资源共享即将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保密工作可有可无,这样的错误认识让他们在无意识之间成为了窃密者的关注点,信息安全遭受了极大的威胁。
2.保密与窃密的矛盾日益尖锐
从古代战争时期的密探窃情报到近代的汉奸传讯息,再到现代社会国家之间无声无息的间谍战,保密与窃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而在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这类企业中,除了防止因利益驱使而被收买的工作人员出卖公司机密文件,还要防止高科技手段如卫星、传感器和高速相机等窃取机密。科技在以飞快的速度更新换代,如果不时刻关注着保密技术的发展,那么就可能会遭遇更高科技的信息窃取事件,只有随时保持警惕,才能有所防范。
3.保密与交流之间的界限不明
在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这类的信息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中,关于信息保密和信息交流之间的界限正在逐渐变得模糊。保密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将应该保密的信息严密守住,将可以交流的信息共享,为了保密将所有信息封锁甚至不与外界或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交流是固步自封的手段,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保密效果,还可能因为与社会和时代脱节而逐渐被淘汰。改革开放大环境要求国家之间、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都要进行交流和沟通,但一定要明确保密和交流的区别与界限,处理好两者之间微妙的联系。
4.涉密存储载体的逐渐多样化造成泄密途径增多
4.1废弃涉密存储载体可还原
根据科学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一些废弃的涉密存储载体即使在被修改了很多次后,还是可以还原初始信息资源,如一些软盘和硬盘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威胁。
4.2涉密存储载体在使用过程中被窃
在利用实物载体进行信息转移和传播时,因为各种可观因素以及使用者的疏忽很容易被拷贝,比如用移动硬盘和u盘等。部分内部局域网在与互联网的交替使用中也可能将涉密局域网中的信息带入移动互联网中,产生安全威胁。
4.3涉密存储载体在维修过程中泄密计算机功能强大,能够为信息的输入输出带来很大的便利,但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同时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侵扰造成系统故障,在送修过程中可能因为维修场所缺乏正规性等原因造成信息泄露。
4.4涉密存储载体在恢复过程中泄密
在应用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安全时,往往一个删除命令只是抹去了这个文件在桌面上的图表,并没有完全擦除,事后如果翻阅最近文件目录还可以将这些文件数据恢复。这种删除方式虽然简单灵活且便捷,但是却很容易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4]。
1.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集体培
新保密法心得体会如何写 有关保密法的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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