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本 街道民族团结经验和做法(9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街道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推荐街道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本二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理论素质;要通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客观实践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妇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与本领。
二是着力培育和开发女性人才。全面实施《区20xx-20xx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大力培育女领导干部、女性经营管理者和女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配合组织部门不断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适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更多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失业妇女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和她们的实际需要,重点进行家政、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问题。
四是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以社区德育中心、家长学校、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等为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活动,着力引导全区广大家庭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一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各社区家长学校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要求,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全面开展家长学校检测、评估工作;招募一批经验丰富、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推动家庭教育课程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者培训”。二是继续配合市妇联实施“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百场公益讲座、千次家教活动、万户家庭受益)。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新思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针对儿童心理发展特点,邀请专家深入学校,以家长会的形式举办“开心一课,健康成长”专题讲座;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三是促进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实践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跟踪、督促承担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课题按时完成。组织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家庭教育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教子方法,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进行家长学校师资培训,提升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举办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年底对家长学校进行评估考核。
五是加强信息调研。重点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外来务工妇女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新问题、家庭教育等进行信息调研。通过走访慰问、专题研讨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和社区,现场实地了解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是实施“1”巾帼创业发展行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整合有效资源,努力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3个、树立“巾帼党员示范岗”2-3个、表彰“巾帼创业明星”10位、发放创业发展奖励资金2万元。
二是开展“岗上建功”活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结合相关工作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20个、“巾帼岗位明星”10位;
三是开展“岗下创业”活动。开展“三八架金桥?春风送岗位”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与企业家联合开办提高女性创业能力培训班,增强妇女应对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是开展走访活动。六一期间开展“情系单亲母亲,关爱特困女童”活动,走访慰问35户特困家庭和百名品学兼优的春蕾女童。同时,“三八”期间,开展“送保险、送体检、送智慧”活动,并慰问百名特困单亲母亲。
五是继续实施“家庭文明”工程。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15000户、“家庭”标兵户100户、“文明(楼)院”30个、“好邻里”11位。深入社区指导“星级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六是组织庆“三八”文艺演出活动。举办“巾帼花盛开--鼓楼区‘庆三八妇女节?迎国庆6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六是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接待并处理好来信来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力争结案率达100%。
一是开展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宣传等活动。以贯彻《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新颁布的省实施办法为重点,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读本、以及广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宣传新颁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法规,推动男女两性协调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协调司法局深入街道社区,以“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服务、司法援助等活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6.26来临之际举办国际禁毒日活动--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进戒毒所开展帮教活动,恢复和增强失足妇女生活信心。进一步加大宣传《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力度,组织街道、妇委会开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使广大妇女了解把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内容和修改要旨,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自己保障妇女权益的职责,努力营造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两个规划”实施力度,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利条件,结合“两个规划”中期评估的结果,协调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同时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服务职能,完善妇儿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整合资源,团结协作。
二是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通过监测评估,了解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状况,并做好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三是健全维权网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是妇联工作的原动力,更是常抓常新的永恒主题。在建立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完善街道和社区维权站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妇女维权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婚姻家庭纠纷特邀调解员、“鼓楼区法律援助服务团”的作用,指派有妇女儿童维权经验的专长律师,认真办理援助特殊困难妇女案件,做到亮牌服务,优先接待;与劳动部门联手,加强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网络。以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为突破口,推动妇女各项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努力加强基层妇女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妇联常委、执委、团体会员和妇女代表的表率作用,认真执行常委会、执委会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多元化、开放式妇女组织网络,完善与团体会员的工作联系制度,结合社区建设的发展,巩固街、居妇女组织,进行省基层组织示范点推进会,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和妇女工作示范
街道民族团结心得体会范本 街道民族团结经验和做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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