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转让协议书 水源转让协议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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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水源转让协议书(精)一
晚饭前我到厨房帮妈妈一些忙,正忙活的乐此不疲,我无意间注意到了水龙头,换洗盆上的水龙头,那两个水龙头都在滴水!我惊讶了,问妈妈为什么不拧紧两个水龙头,妈妈竟然无所谓的说:“哎呀,没关系的,这俩水龙头早就坏了拧不紧的,滴就滴嘛,还能浪费多少水啊?”天啊,妈妈怎么可以这么说呢?要知道,这样,每秒,每分,每时,每天,每周,每个月,都无所谓的话,那么每年呢?每年会白白浪费掉多少水?我简直无法想象了。世界上有许多严重缺水的地区,而我们这些自来水丰富的地区呢,却在浪费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水的重要性,它是多么的珍贵啊!
日常生活中,我也仔细观察过,我的父母在这些方面做的也很好,譬如:把每次的洗脸水都倒在一个桶里,积攒在一块儿留着拖地,如果积攒的水真的不够的话再选用自来水
拖地;用洗毛巾的水擦我的电瓶车……这些方法都可以节约不少水呢!爸爸妈妈这样做我认为是非常对的,但是他(她)们也犯了错误,为什么不拧紧水龙头呢?如果水龙头坏掉了的话,为什么不买新的呢?不要在乎水龙头的钱,节约水资源才是真正的大事,大家说我说的对吗?
地球上的水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真正的淡水资源也不是很多,如果人人都不珍惜的话,那这地球上的水会愈来愈少直至消失,水,也是有限的。朋友们,节约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吧,我们的地球母亲在哭泣,她为身上的水源不足而哭泣,然而,我们不应做点什么吗?
此致
敬礼!
建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水源转让协议书(精)二
为保障我镇饮水安全,确保群众喝上方便、干净、安全的自来水,特制定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如下:
一、严格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地下水开采井周围规定一定的水域或路域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竖立醒目的标志牌。清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域的水面污染物。需移动取水口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要进行相应调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范围为:
(一)水井以每个水井为中心,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保护区。
(二)其它饮水安全工程保护区为取水点以上300米的范围。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水源保护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饮用水清洁、卫生、安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二)禁止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域排放污水;
(三)禁止堆放、填埋、倾倒、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建设工程渣土和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设立剧毒物品仓库、废物回收场、加工场和堆栈;
(五)禁止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六)禁止从事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的开山采石、采砂和围水造田的活动;
(七)禁止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畜禽等动物养殖场、屠宰场;
(八)禁止使用炸药、有毒物品捕杀动物;
(九)禁止从事洗涤和其他可能污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的其他规定。
三、对现已存在的不符合规定的设施和生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限期拆除或停用。
四、如果水源被破坏或者被污染的,应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者负责治理恢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较重,将申请执法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本办法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
六、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管人员进行巡逻查看,防止破坏水源地情况的发生。
有关水源转让协议书(精)三
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面。
阳朔,因为美丽,因为别致,千百年来这里留下了许许多多文人墨客的赞美名名;因为奇特,因为非凡,使阳朔更富盛名。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高度概括了阳朔自然风光在世界上所占有的重要位置。阳朔地处中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宜人。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山峰林立,平地拔起,千资百态,如人物、似走兽、若器皿、类飞禽,另具情趣,令人回味无穷,山上竹木繁茂,四季常青,山山有洞,洞洞奇美,洞中乳石遍布,晶莹剔透,如艺术长廊,似天然迷宫。阳朔的水清澈透明,绿水悠悠,如情似梦,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形容为“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是美丽的桂林山水之精华所在地,整个阳朔恰似一座瑰丽多彩的大公园。
阳朔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且得天独厚,其特别是:“山清水秀、洞奇石美。”有名的风景点达250多处,景观集中,山川秀美,历史悠久,民风淳朴;中西文化交融。
阳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南面。地处东经110°13′~110°40′,北纬24°38′-25°04′之间,东与恭城县、平乐县交界,南与荔浦相邻,西与永福县接壤,北与临桂县、灵川县毗连。总面积1428.38平方千米。20xx年末有人口299434人,其中壮族、瑶族、回族等少数民族37760人。县治地阳朔镇。辖阳朔、白沙、福利、兴坪、葡萄、高田等6个镇金宝、普益、杨堤等3个乡,110个行政村。
阳朔建县始于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在今阳朔地置尚安县、熙坪两县,属荆州始安郡,为阳朔建县之始。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县治由阳朔迁至今阳朔镇。唐朝武德四年(620xx年),分阳朔县增置归义县,县治在今白沙镇旧县村北侧。与阳朔县同属桂州辖地。贞观元年(620xx年),撤消归义县并入阳朔县。为岭南西道桂州辖地。
五代十国阳朔为楚、南汉治地,属桂州所辖。北宋大观元年(1120xx年),改桂州为静江府,阳朔由静江府所辖。元朝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静江路,阳朔属静江路。明朝洪武初年,改静江路为桂林府,阳朔属桂林府。清朝,阳朔仍属广西桂林府。
民国二年(1920xx年)废府设道。阳朔属漓江道,次年六月改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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