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转设协议书 独立学院转设需要学生同意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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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独立学院转设协议书(精)一
按照局党组有关要求,就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以汇报: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基本现状
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政事分设的需要,我市成立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简称采管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2003年按《政府采购法》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局脱离,其中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监督管理事务;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采分离”。
然而在县区一级,因为其财力不足、规模偏小、采购市场不成熟等一系列原因,政府采购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监督管理和执行操作职能集于一身,政事分设难以实现,且国家也没有明确必须分设,不过待条件成立应尽量分设。市属各部门的采购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单独负责,采购单位缺乏相应独立的机构专门处理采购事宜,并且没有懂政府采购法的专业人员参与,这在采购计划的申报、招标评标活动、合同履约都有一定制约性。
二、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从2002年正式启动政府采购改革,9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深化和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亿元达到了2009年的**亿元,2010年1-11月份采购规模达到**亿元,9年累计完成采购规模**亿元,节约资金**亿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规范有序、职责分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依法理顺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之后,我们加快了我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步伐,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的出台了一些法规制度,涵盖了多个领域。
在规范采购基本操作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先后制定了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直机关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接待)、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政府采购资金等管 理办法,此后又不断在工作实践中完善,使目前的采购行为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在规范采购人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工作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并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制度,规范了履约验收和分散采购行为,先后出台了贯彻政府采购法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加大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在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方面,制定了《**市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执行情况,内部管理监督情况,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规范采购供应商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了供应商的经营行为,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安全运行。目前,入网供应商2217家登记注册,其中包括四川长虹、大唐电信、北大方正等国内著名企业。
在规范自身行为方面,制定了《**市政府采购内部监督制约暂行规定》及配套管理制约机制,针对每个环节,实习了评委名单保密制、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使采购过程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同时,还建立了 工作岗位ab制。
(二)采购程序逐步规范
一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每年年初,我们都会下发《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本级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时,必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对各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由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后送预算科终审,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再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采购计划。
二是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对采购人报送的月份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和分类,向政府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和当月采购计划。
三是采购中心组织招标活动。采购中心接到采购计划后具体操作采购事宜:第一是发布公告,按照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大庆市政府网及大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或相关人员可以从以上媒体中查阅到近期所有的招标公告及中标信息等;第二是制定招标文件;第三组织招标、评标。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中心人员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到市监察局的专家室抽取评标专家,并由专人负责通知专家在开标前到达现场。整个抽取过程,监察室 和采购办人员全程监督。第四是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由采购中心下达成交通知书;第五是签订合同、参与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中心进行鉴证后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对于大型招标项目,采购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四是关于质疑投诉。为使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制定实施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户、供应商投诉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与渠道。
(三)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加
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由初期的计算机、公务用车等大宗通用物品扩大到通用货物以及专用货物的几乎所有品种,由单一的货物类扩大到服务类等各个领域,目前正向基本建设工程领域拓展。在做好经常性支出项目采购预算审核的同事,狠抓重点支出项目的依法采购工作,特别是公益性强,涉及到民生利益的项目。
(四)政府采购效率逐步提高
我们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政府采购初期,对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过深带来的一些弊端,坚持“抓大放小”方针,对不适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实施了分散采购。建立了政 府采购计划催办和跟踪管理制度。对采购计划受理、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实时掌握项目进度,限期办结;对于采购计划紧急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切实防止漏办和压误。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06年我们率先在全省实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制度,制定出台了协议供货实施方案和暂行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事项,依法灵活确定采购方式。
(五)政府采购监管得到强化
首先是强化制度监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结合采购业务的实际,建立了以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使用人、定标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分离制度。其次是严格制约机制。在采购过程中,针对每个采购环节的不同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坚持项目分段负责制、岗位轮换制、项目回避制,形成了各方当事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第三,引入外部监督。为了增加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凡是大型招标采购项目,我们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购过程,并与市公证处达成协议,将司法公正引入采购活动。同时,将电子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向市监察局全部开放,以供随时监督。第四,实施现场监督采购方式。对急、特、难项目采取现场监 督采购,请市监察局、专家、用户代表和采管办一同到生产地和展会现场实施招标,既节省招标时间,节约大部分资金,又可实地勘察设备,效果很好。
三、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缺失
几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我市也结合实际,加强了制度建设。但由于政府采购环节较为复杂,涉及的范筹广泛,有些方面仍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据。例如,在促进节能和环保方面作用有限、国货界定不明晰、保护“创新”的政策功能发挥不利,这些在具体实施的程序上和操作细则上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出台相关办法,加以解决。
(二)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监管法规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现今实施政府采购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要是《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布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只是大的条框,《政府采购法》还存在盲区,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制度的滞后性使采购监管人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受 到制约。
二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制约手段。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处理结果很难执行到位。例如对于不良供应商“告黑状”现象,由于没有自上而下的具体处罚细则,在实际监管中我们难以掌握处罚的尺度。当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执行时,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造成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处理难、执行难,使得对于有些处理结果不了了之,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三是监管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队伍薄弱,不适应监管要求。目前,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设臵情况看,国家、省委处级单位,地市科级单位居多,而政府采购中心的设臵在国家和省均为厅局级单位,地市级均为处级单位,这种设臵无形中形成了“小机构管大部门”的格局,使监督管理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另外,高素质人才是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但是目前采购监管机构人员匮乏,尤其是法律人才缺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深入。
(三)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性弱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采购单位对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编报预算和细化项目预算。尤其是大项目及突发项目更无法编制预算。
二是与相关制度衔接不紧。目前,部门预算要求提前半年编制,但下一的工作计划,各预算单位都是在当年年初进行布臵,许多专项支出由于目标任务不具体,细化不了,预计不准。而且,不可预见性的支出项目也导致预算执行中追加追减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履约不到位
一是个别供应商受利益驱使,对涨价产品以缺货为理由拒绝供货,对降价产品则不主动调整价格,导致部分品目的政府采购价格偏高,影响了协议供货制政府采购的深入实施;二是个别供应商对于他们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兑现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单位用户不满意。三是协议供货涉及面广、周期长、环节多,前期市场调查摸底的工作量大,人手不足。这些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难题。
(五)公开招标所占比例较低
一是程序性原因。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算批办及供货时间,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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