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 治安合同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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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普法、平安创建等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为了使综治工作经常化,主要领导逢会必讲综治,并经常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从而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群防群治观念。同时,还要求大家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的理念,努力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再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采取举办学习园地、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法制节目、办墙报、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参与意识和创安达标意识。
二、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的工作格局。
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规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三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调解治保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管理。同时,经常性地对各股室的水、电及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股室、职工、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把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做到早安排,早检查,单位现金不库存,票据集中管理,确保不断岗、不缺人。
(二)加强队伍建设。只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才能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我们一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坚持“四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确保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对职工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危害性,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确保了本单位没有出现一例参与邪教组织的反动行为,也没有发生一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更没有发生一名干部职工参与越级上访的事件。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技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是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加大了对技防、物防措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对各办公室损坏、锈蚀的门窗进行了更换;落实了财务室的技防设施;落实了消防设施,安装了应急灯;落实了车辆保养和维护,从源头上保证了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环境建设,添置了新的办公设备,各股室都栽植了花卉盆景,确保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四、注重实效,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平安创建工作相结合。我局始终坚持将平安创建活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各股室内部广泛深入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文明岗位的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了服务意识,促进了“五型机关”建设的纵深发展。
(二)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按照综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教育;二是定期对有关股室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理;三是加大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与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相结合。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实际,我们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国家投资动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和争取政法、综治等事关社会稳定的建设项目,为加快我县政法及综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五、取得的效果
由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维护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同时,还积极主动地配合政法综治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政治稳定。全年单位内部未发生一起群体性打架、斗殴、械斗和*事件发生;没有出现一例越级上访的案件,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定期走访各股室、职工家庭,帮助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本单位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
社会治安稳定。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本单位人员无一人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未发生职工犯罪案件。
平安创建成效明显。通过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文明岗位创建等活动,进一步了推动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现在我局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安全保卫组织健全,法制教育经常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形成风尚;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经常化,有力推进了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的开展。
虽然,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搞得好的单位相比,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为建设和谐石台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于居住的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活动。
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治安管理活动适用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整合、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信息化,实现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便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办理租赁房屋相关业务。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租赁房屋集中的地区统筹规划、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加强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及其信息资料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租赁房屋信息管理网络系统,采集、查核租赁房屋信息;
(二)建立健全租赁房屋信息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
(三)建立治安状况通报制度和租赁房屋治安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四)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其依法报送租赁房屋信息;
(五)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开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六)其他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住房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租赁房屋信息采集、登记等治安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对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报送租赁房屋信息。
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的,出租人应当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
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承租人变更之日起或者自停止租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转租房屋给他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房屋转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租赁房屋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管理租赁房屋的,应当书面明确租赁房屋信息报送人;未明确的,由代理人报送。
第九条 租赁房屋的,应当报送出租人、承租人的下列租赁房屋信息:
(一)姓名;
(二)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三)联系方式;
(四)租赁房屋地址。
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报送,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短信等方式报送。
第十条 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对收到的租赁房屋信息,应当及时登记、录入租赁房屋信息管理网络系统。
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应当为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报送租赁房屋信息提供便利,简化办事程序,在租赁房屋集中地区、办事窗口、网站等公布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流程、方式、材料目录。
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中获悉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用途。
房地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租赁房屋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应当对租赁房屋集中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定期走访并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及时通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做好治安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出租人发现治安安全隐患和出租的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出租的房屋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采取措施,配合相关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二)即时采集和报送租住人员基本信息;
(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承租人应当接受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提供虚假身份证件、留宿无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或者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人发现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二)对举报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三)未规范管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及其信息资料的;
(四)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中获悉的信息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用途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八条 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本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房地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获悉的租赁房屋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xx年7月2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篇》同时废止。
2023年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三
本人将座落于安陆市肖台社区江家巷6号一楼一间房屋出租,为履行治安责任,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基本情况有变动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并配合处理。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7、房屋停止租赁,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2023年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四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我局审计辖区内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平稳。现将我局上半年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上半年我局对综治创安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社会管理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审计保证率,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工作,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平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单位成立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建立综治创安一票否决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与全单位其它工作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不断提升防控网络建设的力度,整体推进综治创安活动向纵深发展,社会治安成效显著。
(一)社会管理稳定宣传有力
年初,我局努力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治安普法教育,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服务改革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不违法乱纪,能积极配合县综治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参与各项活动。
(二)社会政治稳定良好
我局以“不进京、不到省、不上市、不出事”为目标,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确保审计干部全身心投入审计工作中去。上半年形势总体较好,无一例越级上访。
(三)社会管理状况总体平稳
我局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没有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无邪教、确保社会治安局面稳定。
(一)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情况分析。
我局积极做深做细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全面的掌控力度。从加强治安宣传,树立群防群治观念,强化不稳定区域控制和监督上着手。整个上半年我局辖区内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三个排查”等工作情况分析
我局建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上半年共排查调处成功率为100%,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局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和重点整治工作队要全面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针对已经拟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督促开展工作,重在抓落实,避免出现走过场现象发生以及出现整治死角和盲区,单位内部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性法制教育,增强预防抵制违法犯罪能力,提高本职业务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和查处纠正在建工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杜绝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重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广,对全局乃至全社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要深入分析当前局势,举一反三,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与平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迎接年末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验收。
目前,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较好,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
(一)继续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教育,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坚持对职工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爱国主义、科技文化、法制”等内容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综治意识。
(二)继续开展“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检查评比活动,做到移风易俗、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文明交往,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实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不断提升单位文明细胞的创建水平,有力推进文明建设的开展。
(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性组织对建筑工地、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保卫大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防范措施。
(四)建立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凡有重大活动和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局领导轮流进行带班,股室负责人值班,并积极稳妥处置好各类突发性事件,防范于未然。
(五)建立重点人口、帮教对象、外来人口的管理。对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采取依法监改、秘密控制、公开教育、教育疏导的管理方式,定期进行回访和教育。
(六)切实作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获取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县综治办。
2023年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年以来,工业园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精心指导下,以维护园区治安稳定为中心,更好的服务企业和员工,全方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园区(企业)创建工作,促进园区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使综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业园区全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园区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按照上级综治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由园区管委会主任亲自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明确由一名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落实综治工作,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组成。同时成立综治办、调委会等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多管齐下开展园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园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创建了“平安园区(企业)活动实施方案”,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综治办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调委会对每起矛盾纠纷及时召开碰头会,分析原因,妥善处置,及时化解,维护了园区社会稳定。
二、加强了纠纷排查处理
针对工业园区建设面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所反映的遗留问题日益突出。为及时掌握情况,每个乡镇及所属村分别由园区管委会一名副主任对接包干,与乡镇征地工作组干部一起,直接参与到征地拆迁工作中去,及时掌握了解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及遗留问题,及时将各类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工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同时园区管委会依托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园区建设涉及到13个村和园区所有企业,深入开展干部夜访工作,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深入调查事情原委,并严格按照政策妥善疏导解决。干部夜访活动以来共收集建议100多条,园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20余处,民生工程近10处,共投入建设资金500余万元。随着近年来大面积征地,因利益诱导和机制影响,暴露出的各类问题日益尖锐,个别群众频繁上访、层访、闹访,园区始终对上访和反映问题的群众热情接待,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对群众提出的过分要求,耐心细致进行解释,今年以来,园区共接待调处各类信访件20余件,接待信访群众60余次,接待上访人员500余人次。
三、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园区与80多家园区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年来多次会同安监局、质监局、派出所等部门对重点要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八月份,针对深刻吸收江苏昆山中荣公司抛光车间大爆炸事故教训,在园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整改一般隐患30件,更换灭火器120具,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安装监控设施。要求企业充分树立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等重要性,务必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对重点部位、重要物质、危险物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每半月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记录台帐,推动了宜华、宝邦、志博信、通明、西满、绿洲等百人以上工业企业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单位内保工作,利用集中学习时间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律常识,让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聘请了专职门卫人员,确保年内单位无治安或刑事案件发生,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情况。
四、全力开展了平安园区(企业)创建工作
创建“平安园区”、“平安企业”活动是今年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平安创建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园区实际,严格执行平安园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要求,广泛动员,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平安园区”创建活动,建立各项工作台帐,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机制健全、管理规范、防控有效,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有小结,使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确保园区有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重点督促“平安企业”示范点宜华木业和宝邦实业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及相关资料,做到创建机制健全,防控设施齐全,企业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五、工作亮点
亮点一:细致摸排工作重点
对园区内近百家企业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准确掌握园区企业用地情况、用工情况、建设情况、纳税情况、用电情况、工资待遇等企业基本情况,特别是重点掌握了企业安全保卫重点部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企业融资情况等。年初,对园区所有企业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
亮点二:细化各类工作台帐
在建立综治管理基本台帐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诉求调处台帐、调处矛盾纠纷台帐、排查隐患台帐、企业用工信息台帐、值班安排台帐、派出所出警台帐等,计生办对园区企业外来人员进行全面统计,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对新入园项目,下发书面基建工程流程告知书,严格按规范流程办理报建手续。
亮点三:实行“网格化”精细监管
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由每个班子成员带领2名工作人员对接监管一个产业,实行“网格化”精细监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年内,已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夏季消防大检查、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各种活动,对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下发书面整改函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监督。
虽然今年在综治及维稳安保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外来企业服务方式还需探讨,明年将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园区。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__
20___年_月___日
治安承包协议书通用 治安合同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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