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党史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应急部党史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怎么写(3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应急部党史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xx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xx、xx、xx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xx(小组总负责,电话:)、xx(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xx(汽车站站长,电话:)、xx(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xxxxxxxxxx)。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
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
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
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
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
有关应急部党史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育才国际学校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董事长张鹏和校长张友斌担任组长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依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县教体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县教体局。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包括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临时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临时隔离点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处置办公室。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临时隔离点后,学校立即通知相关医院接诊,由专门救护车送至医院诊治。
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分三个等级处置:
1.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2.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3.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学校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临时隔离点在学校西大门南端门卫室,备用隔离点在南教学楼一楼东端第一口教室)、防护用品(口罩现备1200只、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现备50千克),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有关应急部党史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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