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建设单位人员参加心得体会如何写 建筑施工组织个人心得(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32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建设单位人员参加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四个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个“亲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和深化“喝茶”提醒谈话机制,既抓好业务,又严管干部。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组班子会议要集体研究决定,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加大纪检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开展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问责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对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责任体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科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深化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观看先进人物教育片,阅读先进事迹,对标立杆,学习先进人物的优良作风和高尚品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观看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观看正反面警示教育片,用反面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营造浓厚廉政氛围。1.坚持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廉洁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和引导作用,凝聚经济发展正能量,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

2.不断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廉政文化形式,让干部职工在休闲娱乐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倡导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

3.不断强化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使每个干部职工党纪入脑入心。

以“三严三实”为要求,坚定不移地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力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构建风清气正新常态。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大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习气,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奢树威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紧盯重要节点,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券等问题。

(二)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全力配合纪委纪检组做好办信办案工作,坚决查处违纪问题,绝不包庇袒护。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条整改落实,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干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部门、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程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开展干部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经常性敲警钟、扯袖子,切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二)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和完善项目决策制度、招投标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变更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每项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权力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运行。

(三)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明确规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作出具体部署。“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新建设单位人员参加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

建设单位人员参加心得体会如何写 建筑施工组织个人心得(7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