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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干部轮岗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务干部轮岗交流(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8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税务干部轮岗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

税务干部轮岗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务干部轮岗交流(九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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