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配供协议书 农资合作协议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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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资配供协议书一
我局开展放心农资创建工作主要是“紧扣一个中心,推进两项建设,实现三大提升”即以农资打假护农为工作中心,全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农资企业经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水平,提升全区农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水平,提升广大农民规范使用农资产品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农资市场监管。农业行政执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对城区各主要农资经营门市每月检查1-2次,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每月检查3次以上,各镇主要农资经营门市每月检查一次以上,巡查的频率比上年有大幅提高,强化依法抽检工作,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
2、执法案件查处。______年共查处农资案件27起,办结农药案件23起,肥料案件4起,查处涉案农资产品400余件,查处案件数量比上年有大幅提升,查处质量也有大幅度提高。
具体工作措施:
一、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 全面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针对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从两方面入手提升执法水平:一方面,狠抓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执法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自学新法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值班制度、分工制度、会商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对照规范,明确奖惩措施。另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寓执法于服务、教育之中。既要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帮助找出问题及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防范避免措施。一年中,未办过一起错案,未发生执法过错,执法人员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宣传 搞好服务 积极营造浓厚农业执法氛围。
为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今年加强了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大规模地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新六项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5000多份,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农业法律水平。二是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利用送科技下乡、农民培训工程等培训活动按区域分片集中培训农资经营人员、种田大户、农民代表500多人,同时发放《选购农药常识》、《农药真假鉴别》、《种子选用常识》、《直播有风险、种植须谨慎》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提高了广大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安全使用农资水平。三是设立农业行政执法举报电话,提高了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效能。通过宣传周活动,提高了农民使用农资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恪尽职守 严格监管 强势打击经营假劣农资行为。
在农资市场整治打假中突出种子、农药、肥料三个品种,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农时、不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监管重点下移、监管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及农资集散地的检查,把镇级集贸市场、城镇结合部、村级经销点作为重点监管区域。
通过近年来放心农资创建工作,我区已有规范的放心农资配送点4户,其配送产品已占全区农资销售的75%以上,在为农业提供放心农资的同时,也大大减轻执法部门的执法压力,对保障全区农资市场稳定提供巨大支持。
关于农资配供协议书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关于农资配供协议书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
农资配供协议书 农资合作协议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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