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不够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责任的感受和感悟(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责任不够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 ,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教学活动的安全由组织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3、各班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长接孩子,一定要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孩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7 、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责幼儿的全部医药费外,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自动辞职.
8、教师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课堂上除教幼儿知识外,还要负责幼儿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教师对幼儿一定要细心、耐心和爱心,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若在本节课幼儿受到伤害,由本节课教师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处理。
9 、下课期间,任课教师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儿受到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10教师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接电话、会客、玩手机,如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
11 教师要时刻和孩子在一起,组织好从入园到离园的各项活动,任何时候孩子都不能脱离老师的视线,这个过程中,如果因教师的擅离职守和不负责任,而造成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如果触犯了法律,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 教师在组织各项活动前,一定首先要检查好场地和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确认安全无误时方可进行活动,如果发现大型户外玩具日久失修、螺丝松动脱落;活动场地凹凸不平;建筑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锋利的棱角;电源插座过低、电线老化;消防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园长,如果领导没有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由幼儿园负责;但是,如果老师没有做到细心排查场地或没有及时上报而发生意外事故,由本班教师负全责。
13 等待家长安全的接走孩子,如果因教师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教师负全部责任。
14.孩子带入幼儿园的药品要存放好,当班教师管理,教师一定要按家长的要求和剂量亲自看着并指导和帮助孩子喝药,喝药后的药瓶等及时处理掉,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教师没有做到以上的要求,出现的责任事故有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15.认真做好晨午检,保证晨午检工作不流于形式,掉以轻心,值班老师要通过看、闻、问、摸等手段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看清楚口袋、书包等处有没有带着危险的物品,若因为此环节的纰漏而发生危险事故,则由本班老师负责。
16 .就餐后注意好孩子的午睡情况,老师不能睡觉,要准备随时给孩子盖被,照顾大、小便,和随时应付突发性事件,确保孩子安全、健康
17 、以上规定凡幼儿出现不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渡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园方(签字): 日期:
教师(签字): 日期:
最新责任不够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尊敬的家长:
本学期大班幼儿于6月27日正式离园。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园与家长的联系,确保幼儿的安全,保护好贵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值暑假来临,敬请家长们配合学园督促管理好贵子女的假期安全。如遇到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伤害,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各位家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引导孩子遵守暑假期间安全问题“八不准”。
1、不准在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游玩、逗留。
2、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翻越围墙,不到楼顶嬉闹。
3、不准私自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尤其不独自到水边玩耍。
4、不随便接触电源、带电开关和电器。不进行不安全的游戏,如:抛石头、土粒、杂物;拿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
5、不准未告知家长私自外出,防止被绑架、拐骗和走失。最好不独自一人在家中,却无人照顾,可报名参加学园开设的暑假班(暑假班时间:7月1日——8月27日)
6、不准长时间看电视,注意科学用眼,保护视力,每天适当安排学习和游戏时间。
7、不准随便食用过期和霉烂的食物,少吃零食,少喝饮料等。
8、不准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和玩耍。
二、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和职责,应注意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榜样作用和潜移默化教育,要经常与孩子进行情感沟通,时常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尊重孩子,及时进行启发、引导和教
责任不够心得体会及收获 关于责任的感受和感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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