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物申请书 拍卖申请执行人(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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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执行拍卖物申请书(精)一
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经理 电话:
被执行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x年七月一日至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x年七月一日至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法院
申请人:
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顺民初字第67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推荐执行拍卖物申请书(精)二
先予执行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对担保人所提先予执行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推荐执行拍卖物申请书(精)三
执行担保书
被执行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x公司诉x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书,上述民事判决书于x年x月x日生效。因x公司履行确有困难,故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期限,延至x年x月x日。x公司同意为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x公司 执行担保人:x公司
年 月 日
推荐执行拍卖物申请书(精)四
责成党办、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人员对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共接受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市公路局机关,行政警告处分3人;市公路直属分局,警告处分2人;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公司1人判刑,已解除劳务合同;许昌市路政支队共处理15人,清除出路政执法队伍9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待岗停发工资3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的原则,我单位党委真实、客观的对系统内
违规人员做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但在自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有的直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而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甚至不宣布,总认为处理了就完事了,没必要搞得满城风雨,影响单位的形象。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使得处分决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也未送达到本人。
(二)违背原则充当“老好人”。处分决定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处分对象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重处分涉及到被处分对象的职务及工资变动等事项,所
执行拍卖物申请书 拍卖申请执行人(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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