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店铺协议书 店铺股权协议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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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股份制店铺协议书一
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股权结构
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如何写股份制店铺协议书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___________委托内容_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股份制店铺协议书 店铺股权协议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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