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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 法官办案感悟(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一

大家好!

20xx年,作为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院党组和院长的领导下,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和砚山社会的和谐稳定尽了一份力。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立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

作为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深知用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要性。为此,我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坚持每月用于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三天,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一年来,我先后认真研读了党的xx届六中全会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理论书籍,进一步夯实了自己的政治理论功底。同时,我认真学习刑事、行政审判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树立勤政意识,认真履职服务

按照党组分工,我主要分管。无论分管什么工作,我都对自己强调一个服务意识,服务于法院、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大局,坚持做到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尽职而不越位,干事而不越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作为党总支书记,为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抓好党建促审判的目标,我多次召集总支委员会、总支扩大会等会议,与其他委员、支部书记共同讨论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研究制定了党小组工作考核办法、完善了党支部工作考核机制。为加强党组织凝聚力,我积极组织总支和支部开展各种党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八一”党课、与全省优秀xx党支部座谈交流、党员问卷调查、学习杨善洲植树造林、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抓好分管审判工作。根据党组分工,我分管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工作中,我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促进庭审程序及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运作。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审结,审结率为,其中:受理属于量刑规范化审理范围的案件共件,审结件,采纳量刑建议件。

(三)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带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我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效率意识,力求以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上下功夫。一年来,办公室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文秘写作、会务保障、活动组织、车辆管理、对外协调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院党组的安排,我负责全院的信息化建设和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我多次组织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庭室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目前全院三级网络已联通包括派出法庭以内的所有部门,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也正稳步进行。

(四)严格财务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在分管财务工作中,我严格执行上级和本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保障和支持作用。以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节约措施。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一支笔”职责,对报销单据、支出项目严格把关审核。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资产验收、资产报废程序。针对法院装备实际和经费状况,按照围绕业务、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发展的要求,指导财务人员制定装备计划,在物资采购中严格程序、精打细算,确保质量。

三、树立廉政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一是严于律己注意小节。不参与赌博,不弄虚作假。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和“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亲属。我没有为亲友在办事或案件方面说情打招呼,我的家属,我们互相支持,共同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四是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对审判工作,我始终坚持严格杷关,恪守自己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和尊严,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分管部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时,能顶得住人情的压力,抗得住金钱的诱惑,确保公正审判。五是遵纪守法作出表率。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院“五个严禁”、上级法院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五个严禁、17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要求,自觉约束自己。一年来,自己和分管部门干警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四、树立团结意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作为班子的一员,我自觉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分工履行好职责,做到顾全大局,增强全局观念,服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紧密团结其他班子成员,主动维护班长和班子。尊重同志,做到坦诚相见、平等相待。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当好参谋,在班子会上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对班子决定的事坚决服从,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并及时向下传达,不搞暗箱操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进步,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还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一是学习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还不够强。

对行政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审判业务方面的学习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在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困难上做得不够;三是沟通协调工作还需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正位置,当好院长工作的助手和党组决策的参谋,身先士卒,在各方面起好带头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带领分管部门的干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争创全州一流法院做出自己的努力,为砚山的繁荣、稳定、和谐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二

20____年2月20日到4月15日,我在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毕业实习。首先,在这里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但是我却感悟很深,收获颇多。

一、实习概况

根据法院老师的建议及我的意愿,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民一庭。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旁听和调解、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在此次实习中,我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社会经验,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按照实习计划,我圆满地完成了实习任务。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旁听庭审

荥阳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而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所以几乎每天都有开庭。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旁听时,我认真听取了每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双方的事实,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分别做好了笔记,把当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之后通过翻阅课本和法律条文,增强理解。这一过程让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而且也借此机会了解到每宗案件纠纷的特点,使我认识到要知道每一案件的真相必须要通过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明白事情的事实。

(二)整理和翻阅卷宗

案卷整理在法院工作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例如,在档案整理中,我发现特别多的离婚纠纷。让我能够从一个整体、全面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且,通过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还了解到一个案件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在上述提及的每一个流程,平时工作中都不能大意和马虎,这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虽然整理和翻阅卷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但这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了解,分析每个案件关键起重要的作用。

(三)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

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在很多法院工作中都有所涉及,可是说是最基本的。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等。虽然它们都有一个固定化的模式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情节来构建的,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要求十分仔细和认真地抓住每一个具体细节问题,简明扼要,思路要清晰,逻辑思维要严密,突出重点。所以法律文书的制作者需要有高素质,高深专业知识,而做这一工作,有利于训练大脑思维,提高文字的表达能力。

(四)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五)帮忙接待当事人,调解矛盾

基层法院面对的直接就是群众,所以接待当事人也是平时工作的一大部分。我经常会去信访大厅帮忙,遇见各种各样的群众,有的喊冤诉苦的,有的叫骂不公的,无论是遇到多么刁钻野蛮的当事人,我们都要想尽办法去平息,去帮助解决。当然,这个活生生的实战演练场地为我提供了很多灵活的案例材料,让我不仅锻炼了专业能力,还提高了我的调解艺术。

三、实习体会

(一)总结收获

首先,巩固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法学是一门学术型、理论性学科,更是一个应用型、实践性的工具,我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不仅不能发现不足,而且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这次毕业实习,以理论为基础,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在实务工作中学会了理论的运用,而且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

其次,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

第一,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第二,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实践中的案例,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则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第三,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再次,提高了适应能力,交际能力。

以前在象牙塔的保护下安然自得,可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这里如鱼得水。通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能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分析不足

首先,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

1.理论知识匮乏、实践能力低下。在旁听过程中,我发现很多简单的案件,自己都不会分析、解决;或者曾经学过的东西却拿不出来,不会用。而审判员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以及他们清晰的思路,严谨作风,严密的逻辑语言令我羡慕和惊叹。想起自己学习了一年的法律,真切的想到了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往后的学习中,在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2.应变能力差。在实习期间,我发现,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这方面是需要多加注意和锻炼的。

3.做事效率比较低。我做事比较慢,以前我总找借口说是因为自己做的比较细致,追求完美,可是我发现其实效率和质量不总是成反比的,我要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漂亮的工作。

其次,法院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1.庭审走过场。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

四、展望未来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首先,时刻加强自身学习。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另外,还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经历就是一种美丽,经历就是一种积累,这短短的两个多月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三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20xx年度工作中,本人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争当学习型法官,提高政治坚定性,履行职责勤勉务实争创一流业绩,廉洁自律争做过硬领导干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一、勤于学习善于研究

讲学习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一直以来,我都能深刻清醒地认识学习对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为此,我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干警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极力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我坚持做到:一是主动参加院内每次的中心学习组的理论学习;二是坚持每月用于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三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议题,理论联系实际。全年中我认真研读了新党章、胡书记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系统学习了马恩列毛的经典著作,学习了邓小平理论,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功底,开阔了心胸视野,清晰了工作思路,激发了奋进动力。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审判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增强知识储备、更新知识结构对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注意创造和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习了最新颁布的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深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履行职责勤勉务实

自x年以来,刑事审判抓严打,致力打造平安,全年中突出“严打”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严厉惩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参加审理各类案件76件。立案工作抓重点,创利民便民文明窗口。去年我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全力做好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坚持以民为本。

开庭前,我坚持对当事人三提醒:提醒开庭时间、提醒要准备的证据、提醒当事人在庭下不要发生新的纠纷。在当事人为农民时,为方便当事人,多次向当事人释明权利、义务、解释判决;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双方。

四、党风廉洁自律

自己作为-名人民法官更应该坚决扞卫党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党章“八条标准”、法院“八不准”、《法官法》十三条不得有行为、中纪委“四条禁令”省高院“六条办案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

回首过去,我以极大的热情做了踏实实在的工作;展望未来,我仍将以我对工作的热忱将全部精力奉献给我热爱的审判岗位。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四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x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奸、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2015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五

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充分尊重并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争取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法律谈判冲突诉讼

法律谈判,就是谈判双方或多方围绕同一话题,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共同提出一种解决理由最佳方案的过程。在法律谈判中,律师利用谈判技巧,再借助其职业技能,与对方进行磋商。法律谈判中,双方当事人合作与竞争并存,不仅有各自的利益取舍,还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一致的目的就是争取庭外和解[1]。

1.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

法律谈判的基本原则它体现了法律谈判的基本要求,指导法律谈判的进行,是法律谈判的依据。法律谈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谈判解决双方或多方的利益争议,实现双方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法律谈判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1对客户负责的原则

对客户负责是律师职业的最高准则。律师一旦和客户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就要严格受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的约束,权利义务关系的约束。这不仅包括了客户的具体委托事项,也包括了法律、法规对律师行业以及律师行业的行规对律师执业的各种规范性规定的约束。

1.2坚持利益为本

谈判就是为了解决利益矛盾,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的方案。因此在谈判中要紧紧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因为常常在相反的立场背后。存在比现实利益更多的协调利益。

1.3坚持求大同存小异

谈判既然是作为谋求一致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本身意蕴着谈判各方在利益上的“同”、“异”,因此,为了实现成功的谈判,必须认准最终的目标,求大同,同时要发现对方利益要求上的合理成分,并根据对方的合理要求,在具体理由上采取灵活的态度、变通的办法,作出相应的让步举动,这样才能推动对手作出让步,从而促使谈判有一个公正的协议产生。

1.4平等协商、尊重对方的原则

谈判是智慧的较量,谈判桌上,唯有确凿的事实、准确的数据、严密的逻辑和艺术的手段,才能将谈判引向自己所期望的胜利。以理服人、不盛气凌人是谈判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上述原则作为法律谈判的指导依据,应当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必定性。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虽然可以适当的调整谈判策略,但也应遵循上述基本原则。

2.法律谈判的独特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和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各类法律纠纷总量很大并呈上升态势,仅通过法院、仲裁等力量根本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近年来,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谈判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

第一、法律谈判没有严格的程序和模式[2]。法律谈判不像诉讼,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和模式,它是双方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把握节奏,不用拘泥于特定的程序和模式。所以,法律谈判的程序简洁,既节省双方解决争议的时间,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成本。

第二、只有当事人及其谈判律师是法律谈判的参与人。与诉讼、仲裁和调节等纠纷解决方式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法律谈判没有法官、仲裁员和调解员等第三方。而且,律师所履行的也只是告知和谈判的义务。谈判双方能够高效的处理谈判中遇到的突发状况,避开诉讼中出现的互相推诿现象。

第三、与其他冲突化解方式比较,法律谈判是最有可能出现双赢局面的方式。相互信赖的双方,在法律框架内,以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方式化解冲突。通过谈判,双方当事人能够最大程度的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寻最符合双方利益和价值的共通点。

3.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少数冲突通过诉讼解决的。并且,在诉讼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争议是通过谈判磋商化解的。法律谈判作为一种高效地冲突化解方式,必定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理论基础。关于法律谈判的应用价值,本文从以下方面简要分析:

第一、法律谈判能够提高当事人的法律观念

谈判律师利用了他的法律技能和技巧,并且从专业的法律角度与对方谈判。所以,谈判律师在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灌输、强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在一些纠纷中,还能使当事人了解并注意善良风俗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3]。

第二、法律谈判可以充分反映当事人意志

法律谈判以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它无疑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最优选择。对于很多缺乏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的当事人来说,谈判律师也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只要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真实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委托谈判律师为其争取利益。一名优秀的谈判律师,应当最大程度地做到让当事人的自由决策体现在谈判的每个环节和过程。所以,法律谈判的每个阶段,其实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反馈。

第三、法律谈判既能减轻当事人压力,又能有效地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谈判是在求同存异、实现双赢的最终目的下,考虑如何将时间、精力、费用等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探索化解冲突的最适宜方式。正是因为法律谈判的这种优势所在,使得许多民事纠纷不经诉讼程序便得到妥善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谈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很大程度上减轻司法机关日益严重的案件负担。

描写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六

根据院党组和部门领导的安排,今年我先后在盟信访局联合接访中心挂职锻炼,以及8月份在挂职期满后回到院机关工作。回顾一年的工作,挂职期间在盟信访局、盟行署联合接访中心的领导下,我能牢记为民宗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畅通渠道,认真维护信访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份结束挂职任务回到院里工作后,在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邓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特别是能够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应该说x年我本人,无论是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承担工作业绩等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现结合全年工作、学习述职如下,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政治理论学习

今年以来,我重点学习了xx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继续加强了对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了自身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深了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我与中央、院、自治区高院开展的"三项活动"相结合,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相结合,在学习活动中我积极践行服务承诺,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务求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应该说经过近一年的学习和参与,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的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信访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并能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反腐倡廉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一年来我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思想修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特别是按照自治区高院和中院开展的"警示教育年"的要求,认真学习了在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周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范文建设工作会议、胡春华书记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又对《关于实行党风反腐倡廉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责任制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政法委的"四个一律",法院制定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自治区高院制定的《关于违法及差错审判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我能积极参加中院监察部门组织的各项"警示教育"学习和活动。可以说通过学习、自查自纠,查摆了问题,深挖了根源,使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强化;廉洁自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履职能力、抵御腐蚀能力明显提升;纪律作风、精神面貌明显转变。

三、业务知识学习

一是不断强化终身学习意识。开展"四比四看",即对照他人比,看自己知识结构合不合理;对照工作比,看自己的能力强不强、工作效率高不高;对照形势比,看自己是否适应形势发展;对照岗位比,看自己是否胜任。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

二是自觉遵守中院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

三是积极参加读书学习活动,根据承担工作,认真学习《信访条例》、《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信访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此提高自身驾驭工作的能力。

四是根据法院审判工作要求,重点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自身的法律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承担工作基本情况

(一)信访工作方面,与盟信访局配合妥善解决,群众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土地纠纷、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类信访案件17件;为上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13次,涉及群众157人次;为中院和全盟基层法院提供信访维稳信息6次。

(二)政治部工作方面,根据部领导的安排,主要参与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中院机关"三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是全盟法院系统"天平杯"篮排球、乒乓球赛、演讲比赛等法院文化建设。

三是全盟法院岗位大练兵活动。

四是全盟法院绩效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五是新考录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等。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肯定取得的点滴进步的同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中往往重实践轻理论,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放松了对业务知识的及时更新,凭经验做事占了上风;二是惯性思维较强,没有真正把握和很好运用唯物辩证法,很多时候套用老经验、老办法,束缚了自己的思维空间、思考办法;三是工作激情有所淡化,没有很好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进一步改造,忙于事务性工作,没能很好地解决工作平衡关系;四是自我调压、管理能力不够高。工作压力逐年增大,应付事务性工作较多,总感觉时间不够用,没有充分利用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党性修炼还不彻底,工作遇到挫折和阻力时,特别是自己的正确意见和行为不被理解时,有时就显得有些急躁。

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我会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法律修养,使其成为我的优势。在应对各项承担工作时,要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始终对现实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与把握,不断提高应对各项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总之,我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为全院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为个人述职报告,诚恳地希望组织对我严格考察。

法官办案手记心得体会 法官办案感悟(六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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