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风险投资协议书 投资风险共担协议书(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民间风险投资协议书(精)一
以20xx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 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民间风险投资协议书(精)二
经过对列入重点排查的4481个项目开展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审批与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监管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廉政风险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权力运行和资源流转两个过程,涉及四类人员。即,对项目各项审批内容有决定权的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资源支配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负责项目指挥、部门经理和掌握施工队伍选择及材料采购权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掌握项目土建、管理等具体职能的操作人员。问题表现:
一是在行政审批环节,由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流程长,环节多,从项目立项到建成移交,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管理,而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还缺乏自觉将行政审批权置于监督之下的意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在项目征地拆迁环节,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产权种类多,地质地价差别大,实施过程复杂,增加了管理难度。有的单位与评估机构串通,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有的拆迁单位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是在招投标环节,招标人(业主)或规避招标,将整体项目划分为几个小工程,使单项工程规模低于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直接发包;以招商引资、民间资本比例大为由,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以保密工程、工艺特殊、技术复杂等名义,要求定向发包;虚假招标,招标前与投标人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为意向投标人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未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先开工、再招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轮流坐庄,梯次报价,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骗取中标;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企业,通过挂靠高资质的企业,借取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部门、招标人或投标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客观上成了某一方利益代言人,为自身利益违规操作,给招投标双方出谋划策。
评委专家方面,一些“专家”与中介机构关系密切,在评标时多次被选作评委,“听命”于中介机构。
工程分包方面,投标公司在获得总包权后,有的会把工程分为若干标段交由下属公司甚至中小施工企业分头施工,而分包工作没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衡量标准,这就为一些人员以不正当方式争取项目留下了空间。在设备材料采购时,容易发生领导干部或采购人员指定供应商的问题。
五是在履行合同环节,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由于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工作不规范,为降低施工成本,施工队伍给予监理单位或项目部门一定好处,要求放松项目监管,致使出现施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方面,由于受进度要求、项目方案变化及施工措施调整等影响,可能出现施工单位与项目部门负责人及监督方串通,变更工程量,调整工程预算,或巧借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拖延工期、提高单价、虚增工程量等不法行为。
六是在资金拨付环节,主要是未按计量、程序支付,造成工程款的截留或挪用,为工程质量、工程款项安全及施工队伍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七是在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一些施工企业或供应商为谋取小合同大结算,给予项目负责人好处,为其虚报工程量、抬高合同外单价、增加工程非实体造价提供协助或便利。施工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以次充好。财务部门及人员设法拖延结算时间,以权谋私。
一要加强项目决策环节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
二要加强项目审批环节管理,建立依法公开透明审批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巩固集中一站式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成果,推行“阳光”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严禁违规审批和利用项目审批权搞权钱交易。
三要加强招标投标环节管理,建立公平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招投标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
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坚持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分离评标,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投标,全程监督评标开标过程,及时公示评标结果。对专家评委进行动态管理,实施从业诚信承诺、责任追究制,探索实行经济处罚、资格限制等评委失信惩戒办法。进一步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实现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四要加强对土地审
民间风险投资协议书 投资风险共担协议书(六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