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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普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司法劳动心得体会(6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劳动普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地点:xx街道会议室

主要内容:20xx年度普法总结汇报及20xx年度普法工作布署

20xx年是我镇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期间依法治镇规划的关键一年。

20xx年是落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关健性一年,为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法治南古、和谐南古和平安南古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普法任务

20xx年全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和加快和谐南古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具体做法

(一)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构建联合普法工作新格局 1、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及自我管理,为民服务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参全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龙头和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举办好本镇机关每星期二晚上的机关干部法制讲座,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及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加大全镇经管人员及私营(个体)企业的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力度,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5、加强农民的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要不断适应农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认真开展好农村普法活动。各村委要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进行村民自治,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促进各行各业依法治理,构建依法治镇工作的新平台

1、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推出典型,示范辐射各村委的创建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继续按林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努力把我镇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着力推动法律进单位,积极引导各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依法、民主管理。

(三)突出重点内容宣传,构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大局的新机制

1、认真抓好党的精神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贯彻党的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用党的精神指导和统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认真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好 “法律六进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宣传。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把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在领导干部公务员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认真抓好全民共学法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全区统一安排,20xx年全镇普法主要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台湾同胞投资法》和林区普法办编印发行的“五五”普法教材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好“十四法一条例”。做到学法有计划、有课时、有笔记、有心得、培训有记录、有考试。

(四)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构建全民普法阵地有新举措 1、着力拓宽法律服务阵地,整合资源,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等法治实践的现场变成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

2、着力拓展普法传媒阵地,重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三、要求

1、要把普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资金保障,责任到人,保证各项普法工作的落实。

2、要按照统一部署,抓好上述内容的普法教育工作,要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手段,开展广泛的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本单位业务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继续实施普法宣讲团进村宣传活动,务必要使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3、深入推动镇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做好镇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升镇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4、分年度做好“五五”普法以来普治工作资料台帐,健全档案,按年度装订成册并报送镇普法办。

描写劳动普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近日,我们在太原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解读与实施前企业人力资源应对策略培训班。我们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

《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区别在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的特别法,而劳动法是劳动法的基本法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关于劳动着保护的基本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细化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比较,内容区别在于: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六)、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

劳动普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司法劳动心得体会(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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