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 担保公司担保方案(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一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二、担保人基本资料: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担保事项:(注:以下所指的公司为____________)
1、被担保人有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被担保人侵占、私分、贪污、挪用公司公款;
3、被担保人违反保密条款,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担保方式: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以及赔偿责任。
五、担保人承诺:本人与________为________关系,现自愿作为其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以上述担保方式对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六、本担保书在担保人、被担保人、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担保人签名:________ 被担保人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二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 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 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 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三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报经甲方执行懂事批准,决定聘任乙方担任甲方销售经理。为强化甲方企业内部绩效管理,规避财产风险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聘用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我爱我家墙布 区域销售经理。
主要任务为负责区域内经销商的发展并维护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
二,聘用期限:
1、聘用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聘任期届满前1个月,对下一年度的聘任问题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签订合同书。
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在聘用期间,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的薪酬以以下方式进行:
基本薪资:月度支付,底薪1500元,自主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如由公司代缴则1300元打入个人工资卡,200元由公司代缴相应社会保险;
业务目标:销售经理所负责的区域达到10个经销商(经销商是指:每月销售额度达到1000元及以上的有法定经营能力的销售机构)时底薪为1500元。每多发展一个经销商增加50元的提成。
业务提成:负责区域招收额经销商销售总额度达到10万元后,甲方按照乙方所负责区域经销商销售额度的1%提取奖励(以货款到帐为准);货款到账后次月发放业务提成。
每月给予100元电话费补贴,公共交通可按路线及发票报销。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
1.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实施;
1.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1.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拟补亏损方案并组织实施;
1.4决定公司管理机构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
1.5指导、监督、控制和管理乙方的工作;
1.6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薪资和经营管理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对其负责的区域的产品销售及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行使除财产管理权以外的经营管理职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甲方的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2.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2.3未经甲方授权,无权擅自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合同,乙方代表甲方对外签订合同须经甲方的授权和批准;
2.4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资产的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2.5聘用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借款和贷款,发生借贷事项,如发生,责任自负;
2.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发生任何形式的担保行为;
2.7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
2.8乙方有权按时领取双方约定的薪资及业务提成;乙方应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良好的管理使所管辖区域的业务良好运转,达到业务量和营业利润的最大化;
2.9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汇报经营状况;
2.10乙方联系客户所试用的电话号码由甲方提供,离职时退还号码卡;
2.11乙方从事业务一律不允许现金交易,经销商须将货款直接打入公司账户;
2.12甲方公司章程或甲方书面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适合销售经理职务的;
2.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照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损害的;
2.4乙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与其他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存在下列情形时,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后双方解除聘用合同;
1.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1.2乙方不能胜任双方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
1.3本合同书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甲乙双方的聘用合同内容变更达成一致时;
六、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就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经手的业务资产和书面文件等进行盘查和交接。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或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因玩忽职守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甲乙双方若对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未果时,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决;
八、合同的修改和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变更本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合同修改、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并双方各执一份;
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合同,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须严格执行。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依法订立的合同条款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履行。
十、附件
1、《保密协议》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四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五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 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 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 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 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 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 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 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 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 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 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 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 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 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 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 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 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 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 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对外系甲方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实际为该小区物业管理承包人。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单独建帐,进行独立核算,相关税收由甲方代收代缴,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管理工作,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2、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物业管理处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
4、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或提供担保人。
5、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企业资质、投标资格等法律文件。
6、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7、乙方必须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定期审核管理处的各项管理工作。
8、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管理处的财务账目和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管理处各项情况。
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管理处正式成立后,甲方相关小区物业收费明细及财产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并制作清单。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的;
2、乙方逾期缴纳承包费两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管理处期间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所形成的物业费清理进行交接。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作基础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探索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业务合作领域
(一)动产及货权担保项下监管业务
是指第三方客户以处于乙方占有、监管下的动产作为担保,甲方对其提供融资授信。本业务包括静态监管、核定库存和仓单质押等模式,以及今后双方认可的创新业务模式。
(二)资源共享及市场开发
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将各自拥有的客户优先向对方推荐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联动营销和联合市场开发。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发放授信;
3、有义务敦促客户向乙方交纳仓储及监管等相关费用;
4、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监管物的价格信息。
5、当授信客户可能出现财务问题等不利于乙方收取仓储和监管费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以确保监管商品始终处于乙方妥善保管和有效监管之下,对其下属公司因监管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配合甲方对监管商品的勘验、检查、查询,对质押物及时办理质押手续;
4、协助甲方完成质押货物价值评估、质量鉴定、质押商品出质;
5、当授信客户经营或货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预警信息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 营销推动
1、共建品牌
为推动业务合作深入发展,共建合作品牌,双方同意就合作范围内业务合作共同进行市场宣传、营销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并可以互相使用对方拥有的商业标识。
2、交叉销售
双方同意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互相推介、代理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对方各项产品。
3、互惠待遇
双方同意在不与对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相抵触的前提条件下,给予对方合作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
4、培训支持
双方总部和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对现有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改进,使双方业务合作模式更适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
乙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收费适当优惠。
甲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适当优惠。
2、信息沟通及保密
双方对业务合作中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方双方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商定统一的合同范本和单证格式,合作研究开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双方同意采用相对集中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包括:
乙方统一制定乙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开展监管业务的标准。
乙方除直接开展监管业务外,还可向甲方提交参与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名单。对名单中所列下属企业因违反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未列入名单的乙方下属企业,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甲方不得与其开展监管业务的合作。乙方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名单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但涉及正在与甲方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时,应事先协商一致。
4、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但涉及终止前本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时,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直至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终止时自动终止。
5、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审理,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本协议地位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
双方分支机构开展具体业务时,须由双方分支机构和授信客户签订具体的合同文本。
7、双方同意互设绿色通道处理合作项下各项业务。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20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
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
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
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
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业务宣传方案范文汇总 担保公司担保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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