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 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简短(7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描写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花雨中学评选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方案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高三、初三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老师
高中:按照省、市《关于评选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评选
高中:市“三好”10人,市优干5人。其中评选1名省“三好”、1名省优干。
初中:市“三好”6人,市优干4人。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或普通初中正式学籍高、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指标包含在市级指标内),我校省“三好”、省优干的评比仅限高三。
3、学籍和就读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这两类评选。
1、3月6—8日,制定我校《关于评选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案》
2、3月9日,召开高三年级组、班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3、3月10日,召开评选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评选规定。
4、3月11日,年级组按1:2的比例推荐参评候选人。
5、3月12日—13日,张榜公布侯选人的优秀事迹。
6、3月14日,候选人进行优秀事迹介绍,年级组学生公开投票,按票数高低选出10名市“三好”,5名市优秀学生干部。在入围同学中再公开投票选出省“三好”、省优干各1名。(省“三好”在市“三好”中产生,省优干在市优干中产生)
7、3月16—19日,公示评选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8、3月20日,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审批表。
9、3月21日,建立省、市“三好”、“优干”电子文档。
10、3月22日,将评选结果报区教育局。
11、6月20—24日,领取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描写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5、学校举办优秀教案展示。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参评教案材料要求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2、参评教案;
3、授课选用教材;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1、优秀教案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文《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办法(试行)》(南工教[20xx]160号)同时废止。
描写评选教官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给以积极选树和宣传。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评优细则确定优秀毕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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