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实施心得体会和方法 保密法心得体会5篇(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保密法实施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办公室各科室要经常组织人员学习《保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法》,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事项不打听。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其它涉密事项;不准在个人通信、通讯、上网、采访、投稿中涉及或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跟随领导服务和经常出入领导办公室的公务人员对有关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政府办公室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一切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的笔记、信件等,各科室必须妥善保管。涉密纸质文件的起草、制作、分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将涉密纸质文件随意丢放、携带出差、带回家中、擅自扩大阅知范围、向无关人员透露等现象。
四、各科室要确定专人管理本科室和对口服务领导的文件,并做好日常保密工作,对收管的文件要及时清点、登记,每月进行一次自查。秘书科、文书处理科、信息科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
五、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密件。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允许复印;如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机密级文件资料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六、收发和办文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涉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内。白天处理不完的文件,不准带回家处理,如需加班应在办公室进行。
七、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秘书科对送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销毁工作,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需要销毁的机、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八、加强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对各类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要有周密的保密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保密规章制度。抓好涉密会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新闻稿件审查报批,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机密文件;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的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出期间,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九、对涉密计算机必须重点监管,严禁涉密电脑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或出入公共场所及出境、出国。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接入互联网,必须采取与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十、要严格区分涉密计算机、工作机和上网机,严禁擅自将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磁介质插入涉密计算机、工作机,如确需拷贝资料,需经机主进行保密隔离处理之后方可。秘书等人员不得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公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通过qq、邮箱等方式传递公文内容特别是涉密信息。
十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文件定密工作,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界定范围但需要保密的材料确定为“内部资料”,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材料要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内容。
推荐保密法实施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为甲方技术顾问,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受聘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受聘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受聘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并且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
保密法实施心得体会和方法 保密法心得体会5篇(六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