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防诈骗心得体会精选 防网络诈骗心得体会200(六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网络警察防诈骗心得体会精选一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上网,是新时代的一种工具,我们上网可以查资料、看作文、读小说、听音乐、聊天……查资料、看作文、读小说可以扩大我们的知识面;听音乐、聊天等可以是我们放松心情……可见,上网的好处很多。
网上bbs、聊天室、oicq、网络视屏会议等技术手段可以使我们与那些不认识的人进行讨论问题。在此,他们可以得到专家的指导;同学们善意的批评;老师精心的指点;还可以得到一些热心人士的解答,从而便可以与他人交流的渠道更加宽广,交流方式更加自由。
我们小学生上网可以知道很多的丰富资源和信息。网络也是我们的一位好老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会越来越先进,用途也会越来越广泛。它的诞生给我们带来许多变化,人们可以用电脑运算书写精确书写。
爷爷曾经说过;“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不错,计算机的好处真的很多。
在网上,英语内容比较多,这,难道不可以促使我们更积极的学英语吗?这,难道不更好吗?通过网络,我们还可以向某些投稿,以此向全国各地的朋友展示你自己的才华。同时,你也可以找到不足,取长补短,这样会进步的更快。
我认为,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希望大家能够好好利用网络。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推荐网络警察防诈骗心得体会精选二
版权许可合同 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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