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热公司劳动合同范文(2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供热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一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员: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
最新供热公司劳动合同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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