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 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八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非常真诚地感谢大家的光临!今天,金秋送爽,爽在红屋高朋满座;喜气东来,来到中铁蓬荜生辉。
在我儿子儿媳大婚的美好时刻,我要谢天、谢地、谢人。
谢天,感谢慈祥的月老为我儿子儿媳搭起了美好姻缘的鹊桥。
谢地,感谢红屋大酒店、老板及全体员工为我们热情地操办婚宴。
谢人,感谢慷慨的亲家培养了聪明、贤惠的好姑娘;同时也特别感谢从武汉、长沙、沅江、以及中州赶来见证美好姻缘的所有亲戚、同学和朋友。谢谢你们!
在此,我十分真诚地祝福儿子和儿媳婚姻恩爱、幸福、美满、白头到老。当然我也十分深情地希望你们互谅、互敬、互爱。彼此包容、彼此负责、努力工作、建设经营好自己的小家。我还希望你们成了小家,千万不要忘了大家,即不要忘了对你们付出了巨大心血和一往情深的父母!关于升级的问题,我们不给你们压力。只要都是孙,男女都一样。
最后,也请大家能喝的放开怀,能吃的不吝惜。体谅我们的不周,如有得罪,多多包含!
谢谢大家!
描写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副县级(含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
第四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勤俭节约、倡导文明新风的表率。
第五条 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10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实行一事一报制度,领导干部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均要按规定逐一报告。具体报告程序:
(一)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向市纪委报告。
(二)区县其他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向区县党委报告并报市纪委备案;
(三)纳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市直部门、单位其他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向单位党组织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报告。未纳入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市直部门、单位其他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向单位党组织报告。
(四)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他领导班子成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第六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及宴请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单位出面组织宴请,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 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要采取书面方式作出廉政承诺,并在本单位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廉政承诺的内容包括:
(一)坚决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
(二)不违反规定大操大办;
(三)不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本职业务工作关联单位的人员;
(四)不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调查核实: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十条 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接受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组织的监督。
第十三条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制度。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
第十四条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订相应的制度规定,报市纪委备案。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描写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条 为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引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和省纪委《关于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黑纪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结婚、丧事礼仪和以生日、迁居、晋职、转任、升学、出国、入伍、就业、开业等各种名义召集他人共同庆祝的事宜。
第三条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第四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
第五条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同地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提倡不办答谢宴,如举办宴请累计不得超过100人。
第六条 婚丧喜庆事宜要从简用餐、操办、策划,不得明显超过本地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消费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第七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有下列行为:
(一)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的礼金、红包、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二)要求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操办款物或报销应当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三)使用公款或违规使用公物、公车和其他公共财产等;
(四)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他人休息和破坏环境,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宴席棚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规定在市区街道、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造成不良影响;
(五)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庸俗封建迷信活动;
(六)委托他人或默许、纵容他人利用自己职务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党员干部严禁参加违反规定的婚丧喜庆事宜。
第九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葬礼要进行“两报告一承诺”。事前要书面报告,报告操办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邀请对象范围及人数、安排车辆数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作出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造成不良影响、不借机敛财、不动用公款公物、带头文明节俭等“四不一带头”的承诺;事后要书面报告,事后10天内报告具体操办情况、承诺履行情况、礼金收受等情况。
党员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操办丧葬事宜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先口头报告,并在事后5天内补办书面报告。
党员干部应按时、如实报告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条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违规礼金、红包、贵重物品等物质性利益,应于事后15日内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一个月内登记上交所在单位指定的受理登记部门。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把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按规定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占用的公私款物应责令退赔。
第十四条 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黑河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描写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婚礼开始
尊敬的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中午好!阳光明媚,歌声飞扬,欢声笑语,天降吉祥,在这春风荡漾、生机勃发、大吉大利的日子里,在这天地之合的喜庆之时,我们喜酒相逢,相聚在这xxxx大酒店,欢聚在这鲜花簇拥、喜庆浓郁的宴会大厅,共同为xxx先生和xxx小姐举行新婚礼宴。我十分荣幸地接受新郎新娘的重托为这对新人担任今天礼宴的司仪,我叫徐有林,大家就叫我小徐好了。
首先我代表两位新人向参加今天礼宴的所有来宾和亲朋好友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同时,对给予今天的婚礼仪式以大力支持和费心操办的各位师傅、先生、小姐和为今天婚礼仪式提供热情服务的摄像师、照相师、司机师傅以及其他各位朋友表示最诚致的谢意!希望大家今天能够过得开心,过得愉快,并留下一个特别美好的记忆。好,朋友们,让我们把所有的目光集中在幸福之门,共同进入幸福时光倒计时,654321,我宣布两位新人的结婚盛典正式开始,奏乐,有请新人入场!。(鸣炮!喷金洒彩)
新郎新娘入席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来共枕眠。人生是花,爱就是花的蜜,当爱情瓜熟蒂落,男女双方通过合法途径结为夫妻的时候,每个人生命中最动人的一幕就开始了。看!身披着洁白的婚纱,手捧着美丽的鲜花,沐浴在幸福甜蜜之中的新人在庄严的婚礼进行曲当中心贴着心、手牵着手,面带着微笑向我们款步走来。朋友们,让我们衷心的为他们祝福
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 操办婚宴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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