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民法典走进校园心得体会(五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民法典进校园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审法院认为,鳄鱼湖虽然早已停业并设有警示牌,但鳄鱼湖外层防护墙墙体坍塌,内墙最矮处只有0.55米,外人很容易进入,因此两被告对事故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看管不力的过错,应负主要责任。刘某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力,应承担20%责任;孩子葬身鳄鱼池给原告夫妇造成巨大精神伤害,两被告应赔偿一定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刘家振不服上诉。北海市中级法院审理中,进行调解,最终在20xx年9月5日双方达成协议,鳄鱼管理人与小孩父母达成了赔偿16万元损失的协议。
点评
这个案件可以用“触目惊心”来概括!
在民法上思考,这个案件有两点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中,有一个类型就是对未成年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说的是,在一个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经营或者活动中,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对防范儿童受到损害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中的一点:一是消除这个危险,二是使儿童与该危险隔离,三是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不能发生。没有做到,造成儿童损害,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饲养鳄鱼显然是具有高度危险的活动,且对儿童具有特别诱惑力,同时经营者在鳄鱼池周围的防护墙坍塌,儿童很容易爬进来。因此,可以判断经营者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确定其承担侵权责任是公平的。
第二,在本案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就是如何对待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问题。在未成年人受到损害的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更应当予以保护,应当得到比成年受害人得到的赔偿更多才对,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在这类案件中,并不是增加对未成年受害人的赔偿,而是认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具有监护过失,按照过失相抵规则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一审法院就是这样判的。这样判对吗?我认为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加害人一方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害人一方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加害人的责任。适用这一条款的规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监护人的过失当然是一般过失,因而不减轻加害人一方的责任,就能够使未成年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保护。
另外应当说明的是,在正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专门规定了“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一章,分别规定了饲养的动物致害责任、饲养烈性犬致人损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以及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本案属于类似于烈性犬之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确定责任。据此,鳄鱼饲养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沈阳 发错催账单侵害名誉权
主题民法典进校园的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今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防控和审判双轮驱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等工作,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为确保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我院及时安装刑事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共受理各类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网上立案x件、网上开庭x次、电子送达x次,网络查控x件,司法网拍成交额x万元。
2021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聚焦主业,履行法定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x件,审结x件。判处罪犯x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涉恶势力案件x件,判处罪犯x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x件,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x件,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促进构建和谐有序的交通秩序。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x件,审结x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纷止争功能,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民生的劳动争议和拖欠劳动报酬等纠纷x件;注重修补当事人亲情,维护家庭稳定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等纠纷x件。联合区联社设立金融巡回法庭,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合区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打造化解劳动纠纷“绿色通道”。服务法治肥乡建设。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受理行政案件x件,同比下降x,审结x件,结案率为x;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x件,结案x件,结案率x。坚持府院联动,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执行攻坚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x件,执结x件,结案率x,执结标的额x亿余元。对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x人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信息x余次,冻结资金x余万元。加强社会各界联动,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x人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x人次,对失信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x人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司法为民,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司法助力复工复产。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充分运用速裁及简易程序办案,及时保障企业各项权益;充分利用司法经验,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推动x公司转型升级;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重点帮扶x设备有限公司,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精准扶贫政策,定期走访贫困户,每周扎实开展“集中扶贫日”活动,积极协助分包村抓好党建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院重点帮扶的毛x、x、x顺利完成各项考核检查。
——构建便民高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畅通群众解决纠纷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大力推行诉讼引导、立案查询、网上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安排专人管理网上诉讼对接,共完成网上立案x件,电话咨询x条。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前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接待群众来访x人次。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借助社会资源拓宽矛盾化解渠道。一是成立邯郸首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出台《x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x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运行三个月以来,成功化解x起行政争议纠纷。二是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并且快速得到赔偿,实现多方共赢。上半年受理案件x件,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x件,有效地降低了该类型案件的诉讼受理数。三是联合区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劳动争议解决平台,及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切实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
——深化改革创新第一动力,着力提升工作实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以身作则,逐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以“四类案件”为切入点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上半年,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结x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了整体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深化阳光司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x份,上传各类案件电子影像卷宗x件。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x件,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x件,在线旁听庭审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平台。经过多年实践,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趋成熟定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持续深化要素式审判模式。我院对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试行要素式审判方式,制定出台《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规范(试行)》和《要素式审判要素表》。今年以来,共适用审理x件民商事案件,有效缩短审判时间,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赢得律师及当事人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队伍“四化”建设,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院开展“大型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形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读书小组交流提升,各部门集中学习的良好学习风气,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接
民法典进校园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民法典走进校园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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