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 对保密管理工作的认识及体会(7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一
甲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或其他技术成果,相关的技术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产品或其他技术成果,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嘱咐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四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有对第三方保密义务的技术资料或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三年之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资料和其他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商业信息的义务,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包含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费用,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离职三年内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与甲方产品或项目类似的工作。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第九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工作笔记、工作报告、信件(含电子邮件)、传真、移动磁盘、电脑、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以上所属资料、信息载体带出工作单位,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将属于乙方的任何信息载体带入工作环境之内。
否者按泄密论处。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辞退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涉密范围包括:技术发明、设计思想、科研成果、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供货合同,等其他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第一次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时间为任职时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自动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1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乙方签字:甲方印章:
身份证号:负责人签字:
家庭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依法拥有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该等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对其正常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2、甲乙双方就 项目具有合作关系,知悉或即将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3、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同意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商业秘密
本合同项下的商业秘密是指一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设计等的相关信息、其它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报告、音像制品、图纸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
(2)经营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经营政策、客户资源、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其它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
(3)管理信息:一方及其关联公司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4)关于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及其关联公司正在或将要进
1.2其他秘密息。
1.3或者口头上的。
1.4体或组织。
1.5关联公司:与该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该方的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决定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
2.1一方自其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之日起开始对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2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2.3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保存与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有关的任何物品、资料,也不得私自进行复制、交流或者转移。
2.4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除了因为合作需要之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也不得在合作过程中不正当使用或者在合作过程之外使用或许可、帮助他人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2.5一方在与对方合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信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一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对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2.6双方的合作结束后,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合作结束的,一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其在合作期间接触、知悉的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2.7双方合作期间,只得为合作之目的而合理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且涉及到复制、保留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将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予以公开或在特定范围内予以公开等可能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被第三方知悉等事项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8因为一方之雇员或关联机构的原因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被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 例外规定
甲乙双方知悉的以下信息不受本合同限制:
3.1在从对方处知悉该信息之前,已经为一方所掌握之信息;
3.2在一方没有违背本合同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可以获得的信息;
3.3对方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3.4在披露方披露后,接受方合法、独立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不受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
3.5应司法机关或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仅限于该命令所限制的范围和目的。
3.6一方主张特定的信息属于前述信息的,该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该方不能证 第3页,共5页。明特定的信息属于上述信息,该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其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且对方有权终止与该方之合作。
4.2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其因调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先期经济投入,守约方向违约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
6.4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6.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书面补充合同进行,双方均应在书面补充合同签字盖章,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其他
6.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本合同已经双方仔细审阅,各方均明确了解所有条款的法律涵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6.8本合同适用于作为合作项目双方之间确立保密关系而签订保密合同的情形。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维护甲方网站,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站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网站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系统发送垃圾信息、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站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网站信息保密协议,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网站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外包服务合同协议,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第三条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第四条违约和赔偿
(一)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五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涉密行为,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信息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现根据《集团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保密”是指保守秘密;“保密工作”是指各单位围绕保护好国家和单位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
13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4保密范围控制原则:在不影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秘密。
15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2保密工作体制
21公司保密工作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均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
22各成员企业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保密工作;各企
业各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其指定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人人有责,各企业所有员工应保守秘密并互相监督。
各单位需与要害部门、部位签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保密责任书》(详见附件1),切实落实保密责任。
保密范围本规定所针对的秘密事项为企业秘密。
企业秘密是指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企业确定并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包括:重要经营决策、措施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策略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大项目信息、重要商务渠道。
企业重组项目、企业资本运作等相关信息。
项目对外招标计划、标底和对外投标报价的标底方案以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
对外商务谈判的内部方案、价格底盘。
特殊商贸协议、经济合同,涉及敏感事项的请示、汇报、批复文件。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价格底线。
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资料,涉及敏感事项的会计凭证。
企业确定的其他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需要保密的事项[详见《集团秘密文件管理规定》(集团办?20__?296号)关于秘密等级分类表等有关规定]。
使用、保管和引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明的密级严格执行。
凡载有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均应确定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定密、密级调整、保密期限和解密密级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绝密级企业秘密是最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企业秘密是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企业秘密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定密和密级调整定密就是企业依照规定的程序,对本企业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秘密事项及时准确地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秘密的载体作出标识。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和产生的秘密事项,由该事项的承办人(拟稿人)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具体意见,在发文稿纸、呈批单或审批单上标明。
以部门名义行文的,由部门领导批准确定;以企业名义行文或需报企业领导批示的,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企业领导批准确定。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做出规范化的标识。
保密期限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和企业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 年,机密级不超过 年,秘密级不超过 年。
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
解密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如解密,需呈报公文,经风控部门审核并最终呈报至公司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事项需呈报至董事长审批。
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由确定密级的单位及时解密:
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安全和利益。
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更为有利。
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或传递保密信息。
不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签名
年 月 日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六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景简要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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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一向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政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务中心),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构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机制日益健全。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xx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于20xx年出台了《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歙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职责追究制度》、《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经县有关会议讨论经过,以文件形式发到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并在xx市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理解群众的监督。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印发《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职责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制作、更新,并在xx市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资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视具体情景发布。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领导,异常是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以及参与保密法法制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本事。
(三)督促检查到位。进取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景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景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结果。要求各单位在每台办公电脑上张贴“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混插混用”的提示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对于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县政务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县信息中心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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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职责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资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本事和水平。
二是继续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要求各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涉密不明确的事项,报请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多方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对密码电报、标有秘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健全完善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职责。
三是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景、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景、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景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景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县保密局加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对于信息保密管理心得体会总结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在协议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3.1聘用合同期内;
3.1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3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100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 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 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2 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说明
7.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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