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福利心得体会范文 工资福利培训心得体会(9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薪资福利心得体会范文一
并且该员工:
1、现担任职务:
2、职称:
3、最高学历:
4、已在我单位工作 年
5、已与我单位签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6、月均收入总计人民币 元,其中工资收入为人民币元,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元,薪资证明 。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是真实的。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章:
年 月 日
关于薪资福利心得体会范文二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内容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绩效工资的比重,并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业务部门绩效工资反映为提成工资,详见各业务部门业务提成管理规定;
后台部门的绩效工资反映为后部门的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执行细则参照业务单位的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关于薪资福利心得体会范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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