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一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性别: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________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二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20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三
进了故宫,大家首先看见的就是人……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到这里呢?因为明朝永乐年间,一百万劳工花了十四年的时间修筑起来的故宫是世界是最大的宫殿,非常有名,每天都有数万名游客来这里观光。
故宫的面积约是天-安-门广场的两倍,比凡尔赛宫殿还大,是日本平安神宫的十倍左右。故宫的历史开始于570年前,请大家把思绪拉回到570年前来游览故宫吧!
这个建筑是故宫朝南的正门,叫作午门。午是正晌午时的午,是位于正中的意思。午门的下面,有五个拱门,正中间的门只有皇帝才能出入,即使地位很高的大臣,也只能使用两侧的门;地方上的诸候只能使用最两端的小门。这些都是根据身份,等级来严格规定的。过去,只有皇后在结婚的时候,才能从午门进入一次,其它女性一律禁止出入午门。当然现在是谁都可以进啦。过去对皇帝的心腹都是这样严厉,一般百姓就更不用提啦。连靠近故宫都不行。所以,这个故宫又被称作紫禁城。紫是紫色的紫。过去有天帝之子,老子住的地方当然也得是紫色的宫殿才中!于是,用了个紫字。禁就是禁止入内的禁字,也就是禁止随便进放的意思。
这正中的路是皇帝专用的。这条但是故宫的中轴线,也是整个北京城的中轴线。北京的主要建筑大多都沿着这个中轴线而建,两边的建筑也多是对称的。皇帝的宫殿位于这中轴线的中间,显示着”普天之下,唯我独尊”。这条路是用大理石铺成的。请看,这大理石路比两边的路高出一块儿来。当皇帝将走这段路时,还要在上面铺上地毯之类的东西,这样就高了。所以纵然皇帝身材短小,在这上面一走,也显得高大伟岸!
皇帝是了不起的”爷们儿”,这中间的门也是了不起的”爷门儿”。每当皇帝经过这中间的门时,都要敲响大钟、大鼓伴奏才行。皇帝就这样迈着步子: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真戳威严无比!皇帝打心眼儿里感觉到:看!还是老子伟大!下面,我们大家也假装当回皇帝,体会一下皇帝走路的感觉吧!
(在太和门前)这个建筑叫太和门,是故宫里最大的木制大门。在这个大门的前面,放有一对狮子,这是明代用青铜的。狮子强悍,吼声震天,使百兽惧怕,放在这里,代表着皇帝的威严。那里有个石头做的像邮筒似的东西,那是大臣,诸候求皇帝时,要写申请书放在里边,由皇帝的仆人转达给皇帝:”万岁,此人求见,可以吗?””好。””是,遵命。”就可以有进了。如果皇帝狱:”不行!”那求见的人就会被撵走。和它相对称的那边,还有一个石头做成的东西,它的形状像一个大印,象征着皇帝的权力。也就是说:老子的权力坚如磐石,不管世间有何变动,老子的权力永远不变!
(经过太和门之后)前面的大殿叫太和殿,是故宫内最大的建筑物,并且是过去北京城最高的建筑物。皇帝下令:任何人的房子也不能高出老子的房子。所以京城只好建了平房,北京过去曾被称为”平房之都”,下边的广场是太和殿广场,为什么要建这么大的广场呢?如果不建这个广场或是建个小广场,那么,人们就不会感觉到太和殿的雄伟壮观。只有建这么大的广场,站在这里向对面看去:蓝天之下,黄瓦生辉。再加上下面白色的石台,给人以豪华绚烂之感。举行大典的时候,皇帝坐在太和殿正中的御座;文武百官跪伏在广常那时还要往石台上的大鼎里放入绿叶松枝燃烧,弄得烟雾缭绕,太和殿直就像云中楼阁一样,文武百官仰望着云中楼阁呼万岁,坐在御座上的皇帝感觉是多么良好,就可想而知啦。
(在太和殿广场)尽管故宫周围有十米高的城墙和52米宽的护城河,皇帝还是担心有人挖地道钻进故宫暗杀他,吓得睡不好觉,,绞尽脑汁想了个办法,就是把广场用十五层砖横、竖交叉地铺严实了,才终于放下心来。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权力斗争是何等激烈!当然在大典时,文武百官三呼万岁,但皇帝还是怀有戒心:这里面,这家伙,那家伙,说不定哪个家伙想暗杀老子,不注意哪行!这广场的砖层大约有三、四米深。
(在太和殿的石台上)这个由石头做成的东西叫嘉量,嘉量是当时的标准度量衡,表示皇帝公平处事,谁半斤,谁八两,心里自然有数。对面还有一个石头做成的东西,叫作日晷。发音和日记一样,但不是日记,是用来看时间的石头表。皇帝的意思是:重量和时间的基准都在老子这里。
那边有鹤和龟,”千年仙鹤,万年龟”,是长寿的象征。不过,中国和日本不同,是颠倒过来说的,叫作”万年仙鹤,千年龟”。为什么说法不一样呢?大概是过去日本的留学生在中国学了词句之后,乘船归国途中,由于船的颠簸使头脑产生混乱,记颠倒了。还有许多例子,如:日本讲良妻贤母,中国讲贤妻良母;日本讲平和,中国讲和平;日本讲-法政大学,而在中国叫作政法大学。文章的意思完全一样,但只是顺序不同,大概就是乘船颠簸所致。那鹤和龟不单是一种装饰物,也是一种香炉。它们的背都盖着盖儿,每当大典时,就把盖掀起来,放入檀香燃烧,那烟就从它们的嘴里缓缓溢出,就好像它们都在吞云吐雾一样。
请大家从石台上回头看广常我们进了故宫之后还没有看见过树。为什么在这么宽阔的地方连一树都不种呢?……不是为了防止暗杀,而是为了制造气氛。如果种了树,郁郁葱葱一片绿,鸟儿在上面又唱又叫的,就会呈现出生活的气息。如果不种绎,就会产生庄严的气氛。我们来想像一下:过去大臣、诸候要见皇帝时,全都得从天-安-门走着进来,走在宽阔的路上看着高大的建筑,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大臣、诸候就会越走越感到压力沉重,当走到皇帝面前时,就会自然地双腿打着哆嗦跪下来了。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三岁时当上皇帝的,他即位时的御座就在太和殿的正中。现在开始五分钟自由活动,五分钟后在那凉快的地方集合。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四
大家好:
我是你们的导游,你们可以叫我押颖慧。先感谢你们来北京旅游,我们从大港出发到北京一共大约要用五个来小时。今天我们先去北京的水立方和鸟巢游玩。下面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鸟巢。
你们知道“鸟巢”象征的意义吗?还是我来告诉你们吧!很多看过“鸟巢”设计模型的人这样形容:那是一个用树枝般的钢网把一个可容10万人的体育场编织成的一个温馨鸟巢!用来孕育与呵护生命的“巢”,寄托着人类对未来的希望。 我再来讲一下“鸟巢”的节省资源之处. 设计并搭建“鸟巢”不易,要让“鸟巢”在未来的日子里充满生机与活力更为不易。据介绍,“鸟巢”设计之初和深化设计的过程中,一直贯穿着节俭办奥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奥运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永久设施和临时设施的平衡。按照要求,“鸟巢”共设10万个
座席,其中8万个是永久性的,另外两万个是奥运会期间临时增加的。 我现在给大家一些时间,如果想拍照就可以多照几张,多留些纪念。好了你们自由活动吧!
下面我再带大家去水立方游玩,水立方即国家游泳中心,位于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内,20xx年12月24开工。是北京为20xx年夏季奥运会修建的主游泳馆,也是20xx年北京奥运会标志性建筑物之一。
其与国家体育场(俗称鸟巢)分列于北京城市中轴线北端的两侧,共同形成相对完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形象。
20xx年奥运会期间,国家游泳中心承担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等比赛,可容纳观众坐席17000座,其中永久观众坐席为6000座,奥运会期间增设 临时性座位11000个(赛后将拆除)。赛后将建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集游泳、运动、健身、休闲于一体的中心。现在大家尽情的游玩吧!
最后祝大家玩得开心,玩得愉快!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五
各位旅客朋友们:大家好!
俗话说“先有什刹海,后有北京城”,又被称为“后海”的北京什刹海历来是老北京人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因其环境优美,且民俗风韵十足,两百余年来吸引了众多的官宦、名家甚至方外之人来此或修府第,或建庙宇,更为什刹海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现而今,北京的都市味越来越浓了,能看到老北京旧时民风的地方也越来越少了,可就在这什刹海,依然能够听到秋日里清脆的虫鸣,依然能能看见老北京四合院建筑群的缩影,依然能够咀嚼京味文化旅游节就要在这里开幕了。“游什刹海,看老北京”,品茗、荡舟、游王府、逛胡同,更有那纯正的京腔京韵,使什刹海大放异彩。
宋庆龄故居
醇亲王府醇亲王府位于后海北岸,府邸分为正院、住院、花园及马圈四部分。另外在府后建有醇贤亲祠堂一所,占地共约八十余亩。特别是府内的西花园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先生故居就建在醇亲王府的西花园,她在这里工作、生活了20xx年,给这座古色古香的园林留下了许多痕迹,增添了不少亮色。
康熙年间,明珠的府邸花园正是坐落于此。园中假山、竹林、小桥错落有致,南楼前临水有“明开夜合”树七株,其中两株二百余年前的古木,据说是明珠长子纳兰性德亲手所植。年轻的纳兰性德常常邀集北京的文人名士相聚于此吟诗填词,今日立身树下,思古之情油然而生,眼前仿佛人影依稀,耳畔边似回响着当年的唱吟之声,“阶前双叶合,枝叶敷华荣”。后来明珠获罪,这府花园又被和坤所占,嘉庆即位后,花园和附近的府邸一起被赐予成亲王,并特许成亲王引后海水入园。现在我们看到的“恩波亭”就是成亲王时修建的,平安石上“岁岁平安”四字便出自成亲王之手。光绪年间,这座府邸又赐给了“光绪”的生父醇亲王,其在成亲王府的基础上添改修缮,建成醇亲王府。
今天,醇亲王府已经成为什刹海边的一道风景线,众多的游人慕名前来,只为心中那一份对历史的眷恋和对古迹的景仰。
梅兰芳故居
梅兰芳先生一生中的最后20xx年是在什刹海西北隅护国寺街9号度过的,这是一座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占地716平方米。如今已成为人们缅怀大师的观光景地。
这是一座两进的北京小四合院。共有房屋37间。现有馆藏文件3万余件。正院保存故居原貌,会客厅、书房、卧室和起居室内的各项陈设均按梅兰芳生前生活原状陈列。
郭沫若纪念馆
千竿胡同往北大约30来米,前海西街18号,这里便是一代文化名人郭沫若晚年居住过的地方。1963年秋天,郭沫若迁居此处,在什刹海西畔这座古朴的北京四合院里走完了人生最后14个年头。
走进纪念馆,草地上,郭沫若的铜像安坐在藤萝架前,双手轻轻放在膝头、目光平静而坦然。驻足绿荫下,闹市里久违的鸟鸣声,不绝于耳。
院内最为显眼的当数郭沫若夫妇亲手种植的银杏和牡丹,那些曾经与主人朝夕相处的一草一木,浸润在主人真诚与博大的情感世界中。人垂花门进四合院,东西两厢已辟为陈列室,以图片和实物展示着诗人、学者兼战士不平凡的一生。正房的客厅、办公室、卧室依旧是主人在世时的陈列。暖郎环绕小小的月季园,通向最北面的房间,正中的一间是郭沫若夫妇研磨书法的地方。伟人已去,故园依旧。一卷卷书稿,一幅幅书法佳作,保留着他的神韵。
广化寺
衣冠杂沓,车马骈阗的什刹海,历来是扎根皇城的佛教僧侣弘法结缘的首选之地。皆因梵刹林立,故名什刹海。什刹之一,饱经720xx年沧桑的佛门古刹广化寺,坐落在鼓楼后西侧后海北岸的鸦儿胡同31号。广化寺坐北朝南,东临银锭桥,西傍宋庆龄故居,占地1.38万平方米,拥有殿宇329间,分中、东、西三大院落。整座寺院建筑严谨,僧房毗连,形成院中有院的建筑特色。寺内古柏苍翠,花草溢香,曲径通幽。
广化寺始建于元代,后经明清三次修建,清宣统元年(1909)曾在此筹建京师图书馆,鲁迅先生曾在此任职。1920xx年8月对外开放。1982年北京佛教协会成立并将会址设在此寺。1986年,北京佛教协会在广化寺西路祖堂内肇建了北京佛教音乐团,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演奏“京音乐”即佛教音乐,并培养后继者。如今,广化寺不仅是信徒们礼佛的地方,佛教音乐、礼佛仪式等也已作为一种文化,成为什刹海民俗文化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刹品禅宗敬祠忆先贤
汇通祠
汇通祠也就是现在的郭守敬纪念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西海(积水谭)北沿的汇通河畔。元朝时期,这里水面辽阔,风景秀丽,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元大都城内、京杭大运河最北码头,漕运船只可直达这里。汇通祠坐朝南,有山门一间,歇山调脊灰筒瓦顶,石券门,棋盘木门两扇,前殿及东西配殿各三间,均为硬山调大脊灰筒瓦顶。后院有二层后罩楼,祠后原有一暗红色的巨石一块,通体花纹如云,叩之如铜。巨石纹路中隐约似有一鸡一狮,人们俗称:“鸡狮石”。
1988年9月27日汇通祠竣工。占地1100平方米的汇通祠按原建筑形式恢复修建。内有石狮、石亭、剑碑,假山叠石,错落有致,曲径路道,别具匠心,石壁洞岫,宛自天开。一座小岛重现人间,清水绕岛而过,随着湖水的流逝,仿佛又回到了久远而灿烂辉煌的历史。
什刹海景点分布
恭王府
恭王府位于什刹海西北角,是一处典型的王府花园,既有中轴线,也有对称手法。 始建于十八世纪末,是北京保存最完整的清代王府,堪称“什刹海的明珠”。曾属乾隆后期大学士和珅的宅邸,后改赐为恭亲王奕忻的王府。府后有一独具特色的花园,名萃锦园,占地约三万平方米。花园东、南、西三面被马蹄形的土山环抱,园中景物别致精巧,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部的府宅原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工作场所,单位迁出后经重修现已对游客开放;恭王府的一部分现作为郭沫若故居也对游人开放。
庆王府
庆王府是北京现存王府中的一座。第一代庆王永璘为清乾隆皇帝第十七子,嘉庆皇帝的同母胞弟。老庆王府在前海西街路北,即和珅府的一部分。道光三十年庆王永璘的后人奕劻袭辅国将军。咸丰元年皇帝命奕劻由老王府迁至定阜大街原大学士琦善的宅第,按王府规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始称王府。这时的奕劻又在府内大兴土木,修建了万字楼和戏楼等处,府内建筑宏伟,面积广阔,分为五个大院,大小楼房近千间,朱红大门,高大的宫殿,只是屋顶为泥瓦而不是琉璃瓦,成为当时京城最华丽的王府之一。民国后为部队机关所征用。
钟鼓楼
钟鼓楼每到定更的时候是“先击鼓,后敲钟”;二更到五更的时候则“只撞钟不击鼓”;到了亮更时是“先击鼓后敲钟”。击鼓的方法是先快击18响,再慢击18响,共击6次,共108响。撞钟也是一样。
关岳庙
关岳庙在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49号。这里原是道光帝的第七子醇贤亲王庙。醇贤亲王庙于光绪十七年修建,至光绪二十五年建成。庙坐北朝南,分三进院落,其中中院又有东西跨院。中轴线依次为琉璃照壁,中门,外为八字墙,两旁各有一座琉璃门;中院内东有焚帛炉,西有祭器亭;正殿7间,殿前有月台一座,东西配殿各5间;后寝祠5间。建筑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民国3年北洋政府在后寝祠塑关羽、岳飞像,并祀关岳,称关岳庙。
广化寺
广化寺位于什刹海北边的鸦儿胡同31号,是一座大型佛教寺院。广化寺始建于元代,传说是一高僧托钵化缘、筹措布施所建,寺亦因此得名。
银锭桥
银锭桥位于后海与前海之间,烟袋斜街南端的南北向的单孔石拱桥,因形似银锭而得名。天气好的时候,站在银锭桥上可以观赏到西山的美景。1920xx年汪精卫在此谋刺摄政王载沣。这是北京最早的桥。
汇通祠
汇通祠位于德胜门西大街甲60号。明永乐年间由姚广孝建,名法华寺,又名镇水观音庵。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重修,赐名汇通祠。祠建在什刹海西海的一个小土山上,四面环水,北为水关。祠坐北朝南。依次有山门一间,前殿三间及东西配殿各三间,后楼三间前抱厦一间及左右耳房各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匾曰“潮音普觉”和“功兼利济”。祠内有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立石的乾隆皇帝御制诗碑。
棍贝子府
棍贝子府位于新街口东街北侧,又称诚亲王(允祉)新府。《啸亭杂录》载:“诚亲王新府在蒋家房。”诚亲王旧府位于官园,因改赐慎郡王,故于蒋家房(新街口东街)建新府。雍正十年允祉卒后,其第七子弘暻继为府主。弘暻于雍正八年被封贝子,故此府又称固山贝子弘暻府(《宸垣识略》),清末至民国年间,此府被称棍贝子府。此府民国时期犹存。20世纪50年代改建北京积水潭医院,原有建筑绝大部分拆除,仅存三间卷棚歇山筒瓦顶的花厅,二幢硬山过垄脊的重楼,以及湖与假山。1989年8月1日,棍贝子府花园被列为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涛贝勒府
涛贝勒府在西城区柳荫街27号,西城区重点保护文物。 这里原是康熙第十五子愉郡王王允嵎居住的愉王府,同治七年此府赐贝勒载滢,后载滢获罪,迁出此府光绪二十八年,醇贤亲王奕譞的第七子载涛过继给钟郡王奕詥为嗣,承袭贝勒爵,迁居于愉王府,作为贝勒府,称涛贝勒府。 现存古建筑约1000平方米。坐北朝南,有门东向。分中路和东路及西路。中路有四进院落,东路亦有四进院,后三进院为三合院。西路只有前后3排房子,西为戏楼。南为花园,有长廊、亭、花厅、假山等。1920xx年6月辅仁大学及附中设于涛贝勒府,原马圈及花园前空地建成辅仁大学主楼。涛贝勒府府邸改作原辅仁大学附中男生部校舍,1952年辅仁男中改为北京市第十三中学。
醇亲王府
醇亲王府位于后海北沿,前身是清初大学士明珠的宅第。乾隆五十四年封其十一子永理为成亲王,并将明珠府赐永理。随即按王府规制改建。此府传至毓橚时,被赐予醇亲王奕譞。奕譞的原王府在西城区太平湖东里(今中央音乐学院)。因光绪帝生于此府,成为潜邸,故光绪继位后醇王必须迁出。为区别,醇王原在太平湖的王府称南府,后海北沿的新王府称北府。北府坐北朝南。西部为王府花园,1949年后,进行了整治,是宋庆龄在京的住所(见宋庆龄故居)。东部是王府本身,分为东、中、西三路。中路是其主体建筑,自南而北,街门5间。1920xx年汪精卫等在此附近策划炸摄政王,一时轰动全国。醇王府的一部分现为宋庆龄故居。
烟袋斜街
烟袋斜街在地安门以北,鼓楼前脸儿,有一条北京城最老的斜街,名叫烟袋斜街。这条街东北西南走向,大概有三百米长。当年,住在北城一带的旗人大都有抽旱烟或水烟的嗜好,于是城里的烟叶行业就发展起来了。
梅兰芳故居
梅兰芳故居位于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的梅兰芳故居,原为庆亲王府的一部分。
郭沫若故居
郭沫若故居位于什刹海西岸前海西街18号,原是恭王府的马号,郭沫若于1963年至1978年逝世前在这里居住了20xx年。这里是一处环境非常好的四合院,在名人故居中除了宋庆龄故居外,是比较好的一处四合院。[15]
宋庆龄故居
宋庆龄故居原是清醇亲王载沣的府邸花园,位于北京西城区后海北沿46号。这是一处典型的中国式庭院,幽静的园内假山叠翠,花木成荫,清澈的湖水,曲折环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原计划为宋庆龄在北京专门修建一座住宅,但她却以国事百废待兴,一再逊谢。最后在周总理的亲自过问下,才借此王府花园,葺旧更新。宋庆龄于1963年迁居于此,在这里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近20xx年直至1981年7月29日逝世。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六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
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
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北京冬奥会闭幕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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