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承包协议书 排污管道工程承包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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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承包协议书(精)一
发包方:金塘镇民主村委会新坡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陈*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金塘镇民主村委会新坡要三组陈汉新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经济、充分利用资源、增加集体收入,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定把位于新坡村黄甘塘边的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陈汉新经营养殖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四至及面积:承包地点位于新坡村黄甘塘边的土地,四至为:东至生态场鱼塘边;南至新坡村三组岭边;西至新坡村一、二、三组鱼塘边;北至新坡村三组岭边。面积约亩(具体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为十八年(即从20__年3月7日起至20__年3月6日止)。
三、承包金及缴交办法:
1、该承包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贰佰元人民币,每年的承包金共元,十八年的承包金总额为元。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当年的承包金给甲方才能进场经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
3、乙方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初六前必须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金元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为凭)
4、每年的承包金乙方要按期缴交,不得拖欠,若拖欠每天罚滞纳金贰佰元给甲方,照此类推,若拖欠十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土地上的果树、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四、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土地挖鱼塘,可在塘坝建猪舍、宿舍等临时建筑物,可在塘坝上种果树。
五、由于本合同所包含的土地未有分配到村民个人所有,原村民与租用者所签订的租用协议经村民会议全体村民一致同意,只有本合同为有效合同,原有协议视为无效协议,个人不再与租用者发生租用关系。并且村民个人不准阻碍租用者生产及使用,若因村民阻挠,造成租用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承包费中扣除,所产生问题由甲方解决。(附:群众签名名单)
六、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承包权时,必须交清承包期间的承包金,并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否则不能转让/
七、若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归甲方所有,但生产经营损失赔偿归乙方所有,若是国家部分征收该土地,则按比例减少承包金。
八、合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将鱼塘土地无偿归还给甲方,土地上的果树、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的生产设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要在10天内拆走。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罚违约方壹万元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民主村委会一份,金塘镇法律服务所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土地合同(二)
甲方:海南八味*业有限公司(转包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加速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各自方面的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承包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田头村委会经济农场的4084.48亩土地转包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包土地概况
本承包土地面积2722989.1平方米(4084.48亩)(以国土部门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东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王介经*社;南至王介经*社;西至大坡沟;北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
第二条转包方式
甲方将海南八味*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转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承包期限按原李*柳承包合同,即从20__年4月11日起,至2058年4月11日止。
第四条转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转包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按每亩每年600元/亩计算,共计五十年租金为:壹亿贰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万元),该款含青苗补偿在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款11253.44万元,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的银行共管账户;甲方将海南八味*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兴及100%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时,从共管账户解付7153.44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余款4000万元,青苗补偿时结清。
第五条土地承包使用权交付与回收,按甲方(李*柳)与田头村委会签约的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履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原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名下。
2、协助乙方沟通完善政府相关事宜。
3、协助乙方按国土部门测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围墙、铁丝网等)。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约定条款转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2、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用及补偿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不能依法经营开发,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双方履行本协议条款完毕;
5、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本协议自乙方首付1000万元款项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三)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形式:
二、流转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乡(镇)村社,土地名称,四至界限:东南西北,总计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详细田土数量分户花名册附后)
三、流转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将该宗地流转给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流转土地用途:乙方将该宗土地作为用地或开发经营特色农业。土地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亩公斤玉米、田每年每亩公斤稻谷,并按当年渝北区粮食主管部门收购中价计算现金交给甲方作为使用费,若今后国家不再收购粮食,以渝北区物价部门核定的大宗稻谷、玉米中价计算租金。为确保甲方应收使用费相对稳定,乙方计价交纳租金时,稻谷、玉米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市斤人民币元。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清一年的使用费,从次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预交下年使用费,实行先交使用费后用土地的办法。乙方按照误农户一季小春或大春庄稼交一年使用费的原则支付租金,若乙方当年1至8月份租地,仍应交清当年使用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费。
2、履行与发包方的义务,承担该宗土地的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费。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必须将土地交乙方经营使用。
4、协调乙方在生产生活中与群众的关系,若乙方因农业经营需要水、电、路、通讯、闭路、环保等设施,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使用该土地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转给他人,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开发经营使用该土地,否则,甲方无条件收回,已交使用费不得退还,乙方损失自负。
3、负责对该土地的生产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试用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原则上维持该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产需要的临时建筑,按农业生产用地对待,但须在乡镇国土所、村建所办理手续。
4、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应服从国家建设用地需要,如被征(占)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和经营损失,按当时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其余所有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搞好排污、排洪设施,不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影响排洪。乙方若要改路,应先修好道路。
6、合同终止时,乙方能够恢复原耕地的地块,由乙方复耕并交纳使用费给甲方作为对农户复耕当年或次年粮食生产欠收的补偿费;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无法复原的地块,应按当年国土部门规定的复垦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复耕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不得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使用费,从当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土地流转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再流转给他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证意见
签证人:签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证日期:年月日
钢筋班组项目承包合同
维修加固广告牌工程承包合同
木工(模板)工程承包合同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多次协商,甲方同意将宾馆酒楼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经营对象(现宾馆酒楼和酒楼与篮球场空地约130平方米)。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清单详见移交表。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20_年7月1日至20_年6月30日,共5年。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第三条承包金额:第1至3年,每年贰拾万元人民币,从第4年开始,每年以上年承包额为基数,以4.0%的年增长率递增。并承诺在五年内的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承包经营折旧费贰拾肆万肆仟元整。其中第一年支付30%,第二年支付25%,第三年支付20%,第四年支付15%,第五年支付10%。
第四条承包金额的支付方式与期限:每年的承包金额分四次交付,即每年的1月10日、3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承包金额的25%。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后一次性收取乙方经营承包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乙方交纳押金后方可经营。承包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承包费;承包期满,乙方返还建筑物、设备及相关物资后,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负责支付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建筑物维修与保养、设备更新与维修、人工、治安管理、税金(费)、排污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电费和物业管理费按季度上交甲方,其中电费暂以每度0.90元收取(随广州市电网价格的变化而浮动)、物业管理费按1.00元/月/㎡收取。水费暂以甲方抽水实际用电进行结算,若甲方改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乙方必须按照实际用水量和供水价格结算水费。以上费用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交给甲方。乙方逾期未缴交以上费用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 酒楼设施、设备及物资的使用与维护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需要增添设施、设备等等固定资产时,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添置的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共同建立资产登记,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按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内容无偿的将该设施完好无缺的交给甲方;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物资等要妥善使用为维护。房屋装修与维护、设施与设备更新等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原封不动的交返给甲方;
3) 承包期满,房屋及设备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坍塌由甲方负责维修;
5)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因国家发展需要征用乙方承包的全部或部分物业,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甲乙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第九条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在不改动房屋结构的基础上,可进行表面的粉刷装饰,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合同期满,房屋装修以及改善增设他物,乙方不得变动,维持原貌。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酒楼的建筑物或场地改作其他用途或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抵押贷款。
第十一条 乙方对酒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物,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三证即身份证、流动人口证、健康证。员工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全面负责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与安全防范,乙方客户发生的一切人身、财物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停车场必须配备保安指挥车辆停放及保管,乙方不得指挥车辆越界停放。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注意安全防火,定期检查、维护、更新消防设施与器具,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条例,并接受甲方及其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对不按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意见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作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缴乙方违约金:
1) 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承包费达贰个月;
2)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
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只是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 乙方违反合同,将酒楼转包第三者经营的;
5) 乙方在热林宾馆内进行非法经营与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致使乙方无法继续自主经营时。并可向甲方追付违约金:
2) 因国家或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承包经营用期间,双方应信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须按年承包费用的 50% 向对方支付违约补偿费。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签约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年4月30日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将本工程做好,甲方将一栋七层半装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双方协议,明确双方在承包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 工程名称:嘉禾望岗村。施工承包内容:乙方按建筑规格要求、设计施工图纸
并由乙方同意后施工。
2、 搭排栅挂网(由甲方负责).
3、 水泥、沙浆、批荡、过灰油、厨房,洗菜盘用50×50耐磨砖、做双层炉灶台,
所有内墙贴25×40瓷片,贴1.2米高瓷片,房间脚线。
4、 所有厕所,阳台,楼梯贴瓷片到顶。
5、 外墙贴马赛克。
6、 乙方包内地面用水,泥浆,贴50×50地砖。
7、 承包价格:按装修面积每平方米为83元。
8、 水电安装,扇灰和排污管安装,一切由甲方负责。
9、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进度款80%,完工后,三日内结清所有工程款。
10、 所有余泥由乙方负责清理到一楼集中点,再由甲方负责运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 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详见清单)。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期间年月日前为免租期(装修期间)。
1、承包费:双方订立合同之日,乙方交清当年租金万元,依照市场价三年一调价。
2、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包含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合同第一条第2页双方清点以后万元价格折抵给乙方,随租金一同交纳给甲方。
1、甲方按给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监督。
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具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租赁期间,甲方须处理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合同有效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6、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气等乙方有权力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按每天万元计算)。
1、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杜绝给房屋造成危险的任何隐患。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餐厅电梯乙方必须负责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固定资产完好和不流失,所有可移动物品乙方有权处置,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享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屋顶建设由乙方自行报有关部门审批,产生相关费用及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甲方须眉积极配合。
3、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或相关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因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如造成乙方不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应赔偿差价。
3、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整年租金及房屋装修原值中的万元,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工经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1、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征得对方同意方可免责。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五
甲方: 乙方: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因工程需要,甲方决定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1.4、工程数量: 以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为基础
2.1、承包范围:本标段设计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2、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3、质量目标:本工程必须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承包范围内的单位工程完工后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合格率 100% ,优良率达到100%。
2.4、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2.5、质量管理: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有关合同文件要求施工。乙方必须设专人负责质检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自检;认真接受和配合甲方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监理和检查,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对隐蔽工程及必检项目必须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派驻人员报检,未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合格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因乙方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规程,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乙方必须组织自己的基本队伍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私自分包、转包视为违约。
3.2、甲方根据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按工程结算价的×%提取管理费(不含税金,税金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缴纳)。该管理费由乙方交纳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3、合同价款:以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工程数量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本清单单价应扣除业主提取的×%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单位至元。附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3.4、变更设计:如发生变更设计,则以变更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审批确认的工程数量计算支付合同价款。
3.5、其它地方规定费用的支付,按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文件(或补充文件)规定办理,如由甲方统一缴纳后,由甲方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回。
3.6、甲乙双方之间对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债务不负连带责任。
4.1、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2、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5.1、甲方根据乙方承担工程施工需要提供施工图设计复印件壹份,单位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复印件壹份。
5.2、乙方必须爱护图纸、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6.1、按照合同要求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资料、设计文件。
6.2、向乙方派驻施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的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和处罚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3、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6.4、按业主对进入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工艺的相关要求,甲方负责检验乙方
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即:钢筋、水泥、钢绞线、桥梁支座、锚具等。 但不能就此免除乙方对上述材料的自检责任。
7.1、保证同甲方共同遵守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7.2、乙方必须配齐强有力的现场管理机构,对工程实施有效管理。
7.3、自行解决施工生产中所需的一切生产和生活设施。按合同工期要求配置满足附件所列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发行本合同的强制性条款且必须满足,否则视为违约。
7.4、各作业面工程进度必须满足业主或甲方总体工程进度要求,如不能满足,在收到业主或甲方指令后,应及时调整力量,满足进度要求,甲方将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并组织人员设备抢赶拖后工期,所发生的赶工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7.5、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
7.6、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7.7、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整齐,场地整洁有序,文明施工。
7.8、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各类工程原始文件资料,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和报送。
7.9、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进行交验。
7.10、工程验收后应负责场地清理恢复工作。
7.11、负责组织验收和保管业主提供的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7.12、负责缴纳所得税。
7.13、乙方必须及时结清民工工资,并代为缴纳人身保险。甲方有权监督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8.1合同签订,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的劳务协作履约保证金,待本段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扣除了甲方应提的管理费后再根据业主的返还规定予以退还。该款项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担。
8.2凡达不到第7条7.1、7.2款和第14条14.4款约定者均视为违约,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违约责任,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承担金额,不足部分在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9.1甲方每月按时对乙方该月完成且质量达到验收标准、验收资料齐全的工程进行计量。业主计量批复后,乙方凭甲方开据的工程计价单及相关机械(租赁费)、材料费、工程质保金、优良工程保证金扣款清单一式六份交甲方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9.2业主提供给乙方的主材单价按业主确定的单价执行。
9.3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税率按规定执行。
9.4业主对甲方实行支付后,甲方随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0.1除另有约定外,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设备(指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安装的设备),主材(业主提供的材料除外)及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对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供材料及设备,乙方有权拒收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10.2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1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备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基本料具。
1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12.2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日常施工生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12.3乙方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管理制度使用火工产品及其他危险品。
12.5乙方必须对生产和生活用电用火严格管理,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过失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2.6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处理事故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指导,但这并不意味可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12.7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应积极整改,如因整改不力有可能再次发生事故,或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3.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妥善处理。
13.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不当引起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3.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保修期满、所有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14.2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或按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执行。上述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听指挥、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合同。
15.1工程量清单。
15.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16.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六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两方友好商量,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两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两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两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两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两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商量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两方通过友好商量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七
甲方:川煤集团达竹公司 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障矿区后勤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甲方将地面的部分临时工作等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矿区地面房屋、设施(包括物品、器材)等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二)水沟、排污下水道、防洪沟、涵洞和化粪池的清理、疏导、规范、维修维护等工作。
(三)矿区路面、梯步、堡坎的维修维护建筑等工作。
(四)全矿范围内环境卫生死角垃圾、房前屋后阴阳沟的清理工作;根据矿领导或后勤科的安排不定期对矿区各点实施灭菌杀毒工作。
(五)办公用品用具、器材、物品等的搬运工作。
(六)负责矿后勤科安排的临时工作。
(七)承包费用
全年承包费用总额77000元(柒万柒仟圆整)【各类劳动报酬、各类社会保险费(包括意外人生伤害保险费)、工器具费用等】。
(一)确保矿区防洪沟、涵洞、大小水沟、下水道、化粪池、房前屋后阴阳沟的完好畅通。
(二)落实好矿后勤科、工会等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
(三)确保矿办公楼厕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落实好矿后勤科、工会等部门安排的搬运等工作。
(五)对矿区地面设施、房屋、物品、器材等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等。
(六)负责矿区地面、梯步、堡坎的维修维护修筑等工作。
(七)对全矿范围内环境卫生死角垃圾清理等。
(八)乙方自行负责其所用的各类工器具。
(九)乙方自行负责工作区域内人员的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乙方人员或工作时对他人造成影响或者危害由乙方负责。
(十)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花草树木的养护工作。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的承包费用,其月度结算承包费用按照6400元预支付,全年结算费用总额为:77000-各类考核扣款。
(二)检查、验收乙方职责落实及效果情况,并按要求扣减当月的承包费用。
(三)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以及为劳动者建立必要的保险等,并在乙方的承包费用中列支。
(四)甲方有责任提前做好工作布置安排,便于乙方有序的开展工作。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乙方若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落实职责或者工作任务未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按照一定比例扣取乙方承包费用总额。
(三)乙方承包范围的用工必须是非全日制用工;由乙方自行招录用非全日制工人。
(四)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应自行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甲方可以从乙方的承包费用中扣除其参加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乙方自行提供工作范围内的工器具。
(六)乙方自行负责各类保险、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含法律责任)。
(七)地面工程维修人工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灰工项目及瓦房翻盖工作由矿相关领导、后勤科、总工办、纪检审、财务资产科等部门现场确认方案、编制预算方案,并经相关会议审定后按专项工程有关规定实施和管理。
(八)所有搬运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甲方:川煤集团达竹公司xx煤矿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排污承包协议书(精)八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爆破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排污承包协议书 排污管道工程承包合同(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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