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步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治发展心得体会(九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治进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今天,我们召开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顺利开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我市作出的又一项重要决定。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仅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适应新阶段新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县两级要并行推进、共同创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建立组织、积极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刚才,建仓同志介绍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了下一步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睢县、睢阳区、市发展改革委分别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从发言中可以感觉到,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下面,就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深刻认识到,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先导。同时,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就必须率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突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大多是行业部门的法律规定和行为规范,还不能做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覆盖。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就要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当前,我们的依法行政行为还有不规范之处,还不能适应现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刚才,建仓同志在创建指标体系解读中提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现代化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都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亲自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健全创建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人员能力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本领,助力我市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乘势而上,发挥好市场优势、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市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更好地解决,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未来的发展竞争,关键在营商环境。谁的营商环境好,谁就能抓住机遇、吸引项目落地、增加人民群众收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商环境首先是法治环境,能不能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抢占先机,就在于能不能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做优发展的法治环境,以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从近期市人大对民营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情况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定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比如,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推诿扯皮、“一刀切”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下一步,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申请零材料、办理零接触、存档零纸质”,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就必须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营商环境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正视短板弱项。一是思想认识和观念提升方面。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就是服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就是履职尽责的认识不到位。二是制度机制方面。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我们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制度等方面,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和欠缺。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建设规避和化解矛盾问题。三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依然存在短板。四是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要正视短板弱项,专题听取存在问题汇报,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拉出问题清单,在认真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推进会,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动员和部署,以先进的工作方式、工作理念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弥补差距短板,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无论是工作流程的重塑再造,还是制度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离不开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月推进、周例会工作机制。从刚才汇报情况看,几家单位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月推进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制度,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府目标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挂钩,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各级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考核中,凡依法行政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均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内行政诉讼败诉一件及以上的,要扣减该单位财力;凡年度法律知识测试考试不及格者,行政执法人员要收回行政执法证,并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扣除一季度平时考核奖。对于创建工作完成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要通过严格奖惩兑现,倒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对照目标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细化创建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细化创新创建举措。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教育,积极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学习培训机会,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创新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里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市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县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创建过程中的系统性、复杂性、跨行业部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于新时代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和建设现代化商丘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通过工作周报、月报等形式,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提升行政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亲自做好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10月底前完成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完善提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通过今天的会议,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有关法治进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推进依法治市为落脚点,切实抓好招投标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本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办行政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依法招投标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领导组织
其中,同志兼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为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依法行政、依法招投标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1、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适应新时期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结合每周一次的全体人员会议,组织招标办及招投标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招投标新政策新规定,并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不定期组织“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至先进地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学习取经。
3、利用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法制宣传长廊、动态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办网站上设置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下载园地”等栏目,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招标办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办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范本及时发布在网站上并不断更新。定期向动态、市政府法制办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报送信息,认真做好普法阵地建设。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深入开展以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招标代理及施工监理等中介咨询机构、专家评委、机关各部门及乡镇基层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利用日常招投标服务监管环节、举办招投标业务培训、组织中标项目的跟踪督查等机会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招投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招投标法》的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执法权在法律的轨道上规范、高效、阳光运作。
1、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方式。在一般性依法行政培训基础上,以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办制订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行为。
2、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三者紧密结合,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岗位。由党组组织,采取每周一交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点评的工作推进措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深入排查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法治进步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治发展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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