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头盔购买申请书范本 防疫头盔购买申请书范本大全(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防疫头盔购买申请书范本一
一、组织领导:我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在乡人民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开展,实行行政、业务双轨制,行政保密度,业务保质量。各村防疫员要在村委统一安排下保质保量完成防疫工作任务。
二、防疫时间:从3月22日开始至4月13日全面结束普防工作;4月10日至4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防疫员必须天天下午6点报告免疫进度。
三、目标要求:
1、加强防疫员技术培训,严格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扎实做好免疫普防工作,严格消毒,挂标,登记等要求,务必做到“消毒严,部位准,剂量足,一畜一针,”切实把疫苗注射到动物体内,提高免疫效果,尽量减少免疫反应和死亡。
2、要求高致病性蓝耳病、w病、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密度达100%,农户散养动物免疫要坚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头头注射,个个免疫,对普防工作中“四不打”(未满30天的仔猪,已怀孕母猪,有病猪)的动物,要及时做好补针,补标工作。
3、防疫登记表册要规范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逻辑性强,规范建立免疫档案,认真做好畜禽标识的佩戴工作,建立健全疫病可追溯体系。
四、转变思想 提高认识:
1、我们现在做的是公益性、服务性工作,必须将工作做踏实、做认真。强化为民服务、体现自己形象。
2、人的一生短短几十年,除了吃、喝、住、行、穿之外,其他时间很有限。能否成为百姓心中的好同志、好工作者呢?这并不简单,这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将工作好,千万不要弄虚作假。例如我们站前界就有好几位同志在这工作过;但在他们之中都有不同的评价,我们自己也应都清楚。现在我们必须要将工作做到位;并非拥有超强技术和能力不行动、做工作忽眼了事,那就将被社会淘汰。打个比方,咱们现在的某某工作同志不在这行业了,有另外的同志代替后到了百姓家工作时,百姓说:“前些个月某某同志在这做工作常常都来,我们都认为他搞得好哟”。那就是我们的荣耀,证明工作到位,百姓心中就有我们。
3、目前我们县把生猪养殖、茶叶发展、魔芋种植做为全县3大主导产业发展。望大家和我一起共同努力做好现在拥有的工作,虽目前大家的工作待遇不高,但这也是一份来之不易的为民服务工作;做好工作让我们的人生中多一些色彩。最后我望我们所有的工作同志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促使我们畜牧兽医事业更好发展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最新防疫头盔购买申请书范本二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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