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 品管工作心得总结(八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保健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保健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七、早上晨检时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中午给幼儿喂药时,认真核对方可喂药。
关于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二
1、全面负责品管部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以品质长期稳定为目标,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订品管部工作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3、参与制定、修订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负责追踪、修正品质控制程序,确保品质合格率,提高优质品率;
5、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品管、生产人员的品质意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6、贯彻全面品质管制理念,负责与技术、生产、采购、销售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积极与外界交流,学习先进的品管理念和方法,持续改善产品品质;
8、协助技术部制定、修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有效参与技术营销工作;
9、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市场,及时了解和处理与品质相关的问题;
10.对品管记录、检化验数据的可靠性及真实性负责;
11.控制部门费用在预算范围,减少药品浪费,避免环境污染;
12.依照规定的权限,对本部门员工转正、调动、任用、考绩、奖惩、薪金、晋升、准假和费用开支,有提请、审核、决定权及总经理授予的其它权限。
关于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三
保卫科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值班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守岗位,做到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果断处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便于及时落实处理于萌芽。
二、门卫人员对出入矿区物资,器材和其他公物、设备、无论领发,购买借用或来矿加工等,一律需有矿内有关科室的单据和出门证,做到物证相符,数量相合,方可出入矿区,如发现不符者,要查明情况妥善处理,否则追究其所涉及的一切责任。
三、凡出入矿区的机动车辆,要令其停车检查,登记并保管好各种手续,防止丢失,班中出现问题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以便核实校对。
四、礼貌待人,文明上岗,态度和蔼,凡出入矿区的一切车辆,都必须停车检查,对带有木箱、纸箱、包裹、提包、被褥等物的出门人员,请自行打开,接受检查,对带有危险物品及公物的应予以没收,并做出处理。
五、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不徇私情,更不准里迎外合,向外联守破坏或私拿本单位财产,以身职责,不准办私喝酒,打牌等。六、加强门卫责任本班上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疑点及时反馈并制止,确保本班万无一失。
保卫科长职责
一、在公司管理层领导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和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经济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减少犯罪,搞好矿区综合治理。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和治安情况,提出安全实施方案和改进意见,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组织保卫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管理、法律知识,学习保卫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保卫队伍的工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增强保卫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负责组织力量侦破在本单位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一般性案件,查处一般性治安案件,根据违法人员的错误事实和情节,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案情重大的应根据领导意见积极请上级安全检查机关查办并做好配合工作。
六、负责做好本矿范围内的消防工作,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建立改进和增加消防设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并积极加强重大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安排、督促、监督、检查火工品运输、保管及使用人员妥善运输保管和使用,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保卫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关于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
(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五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
(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
品管岗位心得体会总结 品管工作心得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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