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退出申请书通用 易地搬迁证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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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易地搬迁退出申请书通用一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以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发挥作用。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完成后,应能正常使用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土地用地审批文件及投资安排计划等。
二、有关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合同、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协议文本。
四、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各有关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土地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合技术要求,针对工程性质,组成竣工验收专家组或技术组、负责竣工验收具体工作。
第四章竣工验收方式
第八条竣工验收实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与总体项目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第九条单项工程初验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初验报告报州(市)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总体项目验收由州(市)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报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主管部门视情况进行抽验。
第十条单项工程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具备搬迁条件及使用功能,方能进行单项工程的初验。
第十一条各类单项工程全部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建成投入使用,经初验通过,农户搬迁完毕,方能进行总体项目验收。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程序按验收准备、现场检查、综合评价三个步骤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工程项目和工程资料两方面。
一、验收准备。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祥见附表一),提交竣工验收方案、以及相关资料报验收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二、现场检查。由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三、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相关内容作出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祥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主要对工程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工程资料的验收主要查验工程相关资料,包括综合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
一、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一揽表,工程技术文件,建材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工程检验、验收与鉴定记录,工程会审、变更记录,工程图表及工程竣工图等。
二、财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竣工结算、财务审计、资金拨付等。
三、综合资料: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资产管护等。
第六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项目实施情况三个方面。
一、工程完成情况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对工程作质量评定。
三、项目实施的验收,主要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系统的检验,对实施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后续管理、对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后续发展等作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应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体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报省备案。
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
第七章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易地扶贫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档案,办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作为工程项目的永久性文件及复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易地扶贫工程应设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档案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备案。
精选易地搬迁退出申请书通用二
“十三五”期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行“经济体检”功能,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更好的发挥了审计监督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财政资金审计。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拓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调整、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平衡情况,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关注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政府资产负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等。2020年开展了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全覆盖审计,涉及53家一级预算单位,有效的做到了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
(二)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一卡通”资金审计、新型农村医疗基金、城镇医疗保险、扶贫资金项目审计、易地扶贫搬迁审计等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深入查找了各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落实,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通过加强政策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在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方面的问题。把群众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对“十三五”农村公路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清理拖欠中小企事业帐款、“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方面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金、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是否发生资金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通过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十三五”期间,对10个单位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县教育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县扶贫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或结算进行了审计,有效促进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六)严格执行审计“一盘棋”的工作安排。从2017年全省实施审计“一盘棋”,我局共抽派42人次参加省、市组织实施的16个审计项目。仅2020上半年有9人次被抽调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5个项目。
(七)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县委安排,开展了“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学准则、学条例、学业务、学法规与当前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全体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划定了整改时限,明确了整改责任,并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做到不忘审计初心,牢记审计使命。
(八)加强机关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经过审计组长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对审计程序和质量认真把关,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审计建议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建立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九)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党组职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抓培训提升全员综合能力,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培训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要求,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关注各部门贯彻落实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等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我局帮扶木瓜镇英台村,三年来实施了核桃种植300亩;协调了贫困户养牛扶贫项目1个,资金124.64万元;争取财政“一事一议”项目修建沙湾通组公路建设1.2公里;2019年向有关部门帮助英台村争取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和公路路灯等建设项目2个;3年支持资金物资约17.2万元发展农业产业和村级阵地建设。加强扶贫审计整改的检查力度和对被审计单位跟踪督促,促进扶贫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共配合实施项目4个,发现问题61个,已完成整改。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县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审计全覆盖任务重,人少事多矛盾还未得到较好改善;二是审计技术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在运用推广大数据和信息化审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重视不够,致使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一)指导思想。“十四五”期间,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适应审计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审计制度优势,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有步骤、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三)主要任务。围绕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资源环境等审计,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将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督。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关注财政支出绩效,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要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培训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管理情况、机构编制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通过对县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二是加强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持续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突出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力求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我县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在审计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加强对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饮水、交通设施、公共卫生服务、拆迁补偿、环境生态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富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清单制度,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作出评价。加强对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大决策环节的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五是加强计划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围绕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审计重点向绩效评价和决算审计转移,确保重点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六是积极探索和运用好大数据审计。加强业务培训,运用“大数据”和计算机审计技术,实现县级部门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四)工作措施。一是实施审计“两统筹”,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强化与部门、单位之间横向协作,充分共享信息数据和审计成果,积极构建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位一体”审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依法审计,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始终做到依法文明审计。三是勇于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运用能力。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到审计全过程,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发挥大数据支撑精准审计和宏观分析作用,努力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联网审计,推动大数据审计普及化。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意识,积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制度、销号制度、回访制度等,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五是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审计工作同步提升。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新时代机关党建总要求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各项规定,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审计工作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以良好的审计业绩彰显党建工作成效。六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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