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儿童励志寓言故事(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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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儿童励志寓言故事(精)一
1925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首次提出了“儿童节”的概念,号召各国设立自自己的儿童纪念日。该倡议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赞同。大多数国家通常定为每年的6月1日,所以通常称六一儿童节为国际儿童节。
国际儿童节的设立,和发生在二战期间一次著名的屠杀有关。
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战争中死难的儿童,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利迪策村屠杀时的6月的第一天为国际儿童节。当时的很多国家表示赞同,异常是社会主义国家。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并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所以有人误解为仅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将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
为了保障全世界儿童的权益,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决定,将每年6月1日作为国际儿童节。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规定,将中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齐来。
首次提出国际儿童节时光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儿童福利的国际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国际儿童节”的概念。
这次大会有54个国家的爱护儿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经过《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宣言中,对于儿童精神上应有的享受、贫苦儿童的救济、儿童危险工作的避免、儿童谋生机会的获得,以及怎样救养儿童等问题,均有热烈讨论。
自此次大会后,一方面藉以鼓舞儿童,让儿童感到幸福、欢乐,另一方面也为引起社会重视与爱护,各国政府都先后规定“儿童节”。
中国的六一儿童节
从194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把每年6月1日确立为国际儿童节。学校一般会为此组织相关的团体活动。
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为中国儿童的节日,并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1931起实行的4月4日为儿童节的`规定。中国第一个儿童节是1932年的4月4日。
1931年,"上海中华慈幼协会"发起提议,期望政府规定每年4月4日为儿童节。随后,教育部制定了儿童节纪念办法,并于隔年的4月4日实施。
目前,香港异常行政区在约定俗成下,儿童节的日期保留为4月4日。民间庆祝的方式多以送玩具礼物给小朋友,或陪小孩出外吃大餐或游玩。台湾地区仍以4月4日为每年的儿童节。
最新儿童励志寓言故事(精)二
1、欢愉六一,分享你我的童年。
2、今天阳光,明天希望。
3、欢乐和谐庆六一,激情飞扬献爱心。
4、努力成长,未来栋梁。
5、与爱同在,撑持儿童。
6、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希望!
7、让每一个少年儿童都能放飞理想。
8、祝普天下的儿童健康活泼,聪明伶俐,幸福成长。
9、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10、关心儿童就是关心未来。
11、人生春秋六十载,儿童尤为一枝花。
12、六一儿童,祖国未来!
13、可爱的你节日快乐。
14、六一六一,永恒乐意。
15、孩子们!节日欢愉。
16、当每个孩子牵手微笑,世界从此变得美好。
17、孩子,是人类纯洁而天真的花朵。
18、孩子们,愿你们节日快乐!
19、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你我!
20、歌声与欢笑同在,儿童与幸福永存。
21、载歌载舞儿童节,爸爸妈妈笑开怀。
22、欢度六一。
23、热爱儿童,保护儿童,关心儿童。
24、快乐六一,分享你我的童年。
最新儿童励志寓言故事(精)三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投保条件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第二章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章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第四章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
最新儿童励志寓言故事(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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