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险心得体会精选 健康保险心得体会(七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疾病保险心得体会精选一
切实加强对本乡疾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疾控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抓紧抓好,明确麻拥军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麻禹副乡长为直接责任人。以落实《关于疾病预防体系建设若干规定》为重点,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1、继续抓好目前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和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的暴发。同时加强对狂犬病、麻疹、艾滋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的监控管理,对各类疫情及时做好疫情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抓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加强疫苗管理,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成果,结核、麻疹、乙肝、乙脑等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范标准内,掌握本乡当年出生人数及流动儿童数,要求全乡出生儿童入册率达到100%,建卡率100%,“七苗”接种率95%以上。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及时掌握儿童流入、外出及免疫情况。
3、积极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
4、协调教育、卫生部门落实新生(含转学)入托、入园、入学查验证工作,查验证率要求100%,补种率≥90%,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5、认真做好本乡内的养犬管理,发生狂犬病疫情应积极落实犬只的净化工作。
6、继续认真学习掌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按标准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职业性健康检查技术规范、临床检验技术和新的、重点传染病方面等方面的知识,逐步提高本乡的整体素质,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新的发展需求。
2、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管理机制,做到检查、考核、监督齐全,提高工作效率,创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3、协调好与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格按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一切预防措施,落实人力物力,严防人禽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月份:认真总结20xx年度工作,研究并制订20xx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方案;
3~4月份:按上级布置积极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2~5月份:重点抓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6~7月份: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布置下半年工作。
9月份:开展全乡中小学学生新生的查验证工作。
10月份: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
12月份: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各项工作平时由乡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督促,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年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
对于疾病保险心得体会精选二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
疾病保险心得体会精选 健康保险心得体会(七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