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 扶贫调查心得体会(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一
(1)设置企业扶贫虚拟岗。鼓励企业积极认领虚拟岗位,每个岗位每月200元,带动贫困户脱贫。对安置10名贫困人员的企业挂牌授予一星级扶贫示范点,每增加10人加挂一星。在企业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和联系卡,明确企业帮扶对象。
(2)开展产业帮扶。结合贫困村和企业发展实际,鼓励企业对口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年内,帮扶贫困村发展1项主导产业,增加贫困村生产性收入。
(3)建立多元化企业扶贫模式。帮扶企业以贫困户包盈不包亏为原则,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合作社 农户、订单农业、贫困户资源要素入股分红等多种模式,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村开展帮扶,增加贫困户资源性收入。
(4)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鼓励帮扶企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设立加工点、扶贫车间,帮助贫困户通过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见效快、能够直接受益的项目,实现就近就业,带动贫困户和贫困村双增收。鼓励帮扶企业帮助贫困户发展家庭手工业、服务业,扶持贫困人口就地就业。
(5)援建光伏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出资在贫困村援建光伏项目,采取多家企业联建集中式光伏电站、一家企业援建一户或多户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形式,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实现有效增收。
(6)搭建企业捐助爱心平台。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钱物,可部分作为村级孝老基金补贴,鼓励贫困户子女积极孝老、敬老。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广大企业家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谱写精准扶贫奔小康行动精彩篇章,为我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二
产业扶贫是通过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来实现带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从长远角度来看,其意义非常重大。如何更好推进产业扶贫,提高扶贫效益,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调研课题。石门县扶贫办带着产业扶贫发展难题的思考,深入13个乡镇、场20多个村居进行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整理如下:
一、石门县产业扶贫取得的成效
石门县是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县。到20__年末我县贫困人口为16.3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67.9万的24.02%,占全县农村人口57.5万的28.4%。近年来,我县按照“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通过多年努力,我县逐步形成了柑桔、茶叶、高山蔬菜、马头羊、烤烟等主导产业。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200多万元,扶持农业主导产业,新发展柑橘14200亩,茶叶12300亩,烟叶5700亩。发展肉牛11000头,山羊13000只,扩种南竹3700亩,发展高山蔬菜3500亩。 二是产业品质不断提升。多年来,石门狠抓柑桔、茶叶、烤烟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品质。每年投入500万元左右的扶贫资金用于产业的品种改良和科技培训,目前柑桔获有“中国早熟蜜橘第一县”、“中国柑橘之乡”、“全国柑橘出口示范基地”等称号。白云山有机茶通过欧盟认证,“石门银峰”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烤烟进入了芙蓉王高端烟叶生产基地。
三是龙头企业不断发展。以扶持企业发展为依托,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的方式促进产业发展,五年来为节节高公司和金湘源、壶瓶山茶叶公司等龙头企业争取到了360万元的财政贴息,落实贴息贷款1.2亿元,带动8万多人产业增收。今年我县还争取到了500万的茶叶产业专项扶贫项目,其中350万元用于新发展茶叶和防控灯的购买,150万元用于茶叶加工企业设备投入贴息,已规划发展优质茶叶基地6120亩,扶持茶叶加工企业四家。现基地及企业厂房建设都已开工启动。
四是特色产业不断兴起。近年来,我县在产业扶贫方面开始探索发展油茶、金银花、旅游、劳力输出等特色产业。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持到户政策,已发展良种油茶3000亩,金银花500亩。旅游业形成了三个核心板块:壶瓶山-东山峰高山生态度假区板块、维新-仙阳湖休闲养生区板块、夹山-蒙泉湖禅茶文化产业园板块。通过“雨露计划”对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贫困村农民外出务工每年达3万多人,人平年劳务收入2万元以上。
二、我县产业扶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多年的扶持发展,我县柑桔、茶叶、马头羊、高山蔬菜、烤烟等产业虽初具规模,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劳力。从目前来看,贫困地区家庭收入主要还是靠外出打工的劳务收入,所以农村的中青年劳力基本都已外出打工,“留守老人”一无现代生产技术,二无体力,要实现产业的扩规和提质都很难。
二是缺技术。我县虽然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但由于本县没有高等农业院校和农业方面的科研院所,真正的高水平的农技专家人才很少,特别是在油茶、核桃、金银花等新兴产业方面的技术人才就更少。
三是缺资金。目前我县产业扶贫到户资金主要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项目资金,但这部分资金政策性很强,每人每年只能扶持400元,而现在一只羊要1000元左右,一头牛要5000元左右,所以产业扶贫方面的资金还有待进一步增加。
四是缺企业。我们在下乡调研时发现很多村茶叶产业有了一定规模,但方圆几十公里没有一家茶叶加工企业,只有等贩子上门收,价格自然就低了很多,群众致富难。
三、做好我县产业扶贫的对策建议
目前制约我县农业产业建设的因素主要有劳力、技术、资金和配套企业。要打破这些制约因素,我们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用活土地资源。一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将没有劳力进行耕种的农户土地集中起来,采取入股、租赁、转包、让包、互换、托管等多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给有能力的大户或引进外来老板进行产业发展。二是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成立农业互助社、农业合作社,将劳力集中起来进行互帮互助发展生产。
2、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农业院校或农科所的联系,由县里给他们提供科研基地,请他们派专业技术人常驻我县,对各个地方的产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当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尽量不做无用功。
3、加大金融扶持。政府应督促指导相关金融部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力度。要克服惧贷心理,可采取涉农站所或村级组织提供担保的形式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给贫困农户发放贷款支持产业发展。
4、延伸产业链条。要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单项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到500亩以上的区域或附近要相应建成加工企业,同时要采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数额和覆盖面及落实有关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建成一批大型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的形式解决老百姓“卖难”和“贱卖”的问题。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进一步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县人大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会调研组于11月22日至30日,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了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土地承包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全县14个乡镇(场)、1个园区、158个村委会,1424个村小组,47758户农户,总承包面积336002.4亩,其中旱地面积3841.24亩。目前,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4144份,占应签合同的92.4%;全县共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3250户,占总农户的70%。调研了解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口头协商流转,未出现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为我县农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总计25434.384万元。其中,20xx年6949.01万元,实际拨付使用6875.79万元,尚有73.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xx年9269.3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8504.3326万元,地方配套未到位194万元,农村公路资金526.6万元未下拨,结余44.4114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20xx年9月底9216.03万元,实际拨付使用7528.73万元,结余1687.3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来源:20xx年中央4738.84万元,省980.86万元,市311.2万元,县918.11万元;20xx年中央6060.314万元,省2110.94万元,市260.65万元,县837.44万元;20xx年截止到9月底中央7858.368万元,省846.412万元,市149.65万元,县361.6万元。具体分类使用情况为:
1、扶贫开发资金。20xx年安排189.4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0.32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89.10万元;20xx年安排128.7万元,除账户结余1.24万元外,其余全部使用到位;20xx年实际拨付使用38.8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142.8万元。
2、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0xx年两项资金共1282.0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两项资金共1937.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935.7556万元,结存在县粮食直补专户1.6844万元,预留用于廖坊水库移民要求增加粮食直补。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7.330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3、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20xx年160.8万元,20xx年311万元,20xx年9月底315.85万元,均全部使用到位。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376.75万元、412.5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为35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256万元。
5、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20xx年以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共1107.9万元,油菜种植补贴资金3.04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6、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0xx年24.38万元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xx年以来共安排资金518.7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8、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xx年106.87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用64万元,拨付农业局实施项目22.837万元,结存财政专户20.487万元;20xx年9月底为11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以来金蓝领工程资金共安排551.94万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160.5万元,除县配套7万元未到位外,其余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36.615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103.2万元、57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1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840万元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以上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41.9549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现金补助80万元,20xx年现金补助75.9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种苗补助资金50万元,由于林业部门尚未提供种苗补助方案,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1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230.3万元、286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452.1万元,拨付民政局53.2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1万元,以上两年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69.8768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9月底339万元,实际拨付232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119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07万元。
1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xx年216万元,除省、市、县三级配套65.9万未到位外,其余150.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353万元,其中省、市、县三级配套194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59万元;20xx年9月底资金为108.9万元,全部拨付至水利局农饮工程专户,已使用49.4万元,专户结余59.5万元。
(三)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套措施情况
全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通过建立一整套有力的配套措施,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在每年的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不卡壳、不走样。二是广泛宣传部署,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采取层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近几年来,中央、省、市每年下达我县的强农惠资金数额大、范围广,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采用“一卡通”发放,封闭运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阶段工作,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待完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耕地承包期内30年不变。一方面,目前农村土地、人口情况变化较大,多数村组按所谓“村规民约”对土地进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土地承包变动频繁,给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另一方面,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有些地方的人地矛盾又会日益凸现,产生一些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等不合理现象,造成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和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除少数承包大户签订合同外,大多是在自发、自主的原则下口头协商流转,没有依法履行签约和办理有关流转手续。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存在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个别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存有盲点。
(四)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惠农项目时,都要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由于财力有限,在实施一些项目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使项目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五)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实施难度较大。随着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上级下达的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项目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如农村沼气项目,一是农村没有实施沼气的习惯,群众接受程度低,乡村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户牲畜养殖量少,没有实施沼气项目的条件;三是建筑成本上涨,项目经费没有增加,农户负担加重,更加没有积极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因生源不足,实施也比较困难。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种类多,发放工作量大,导致有些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标明科目,群众看不明白,容易产生误解。少数基层信用社不支持、不配合,服务质量不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外出打工的农户较多,一些农户常年在外,无法联系,“一卡通”账户开不了,部分农户存折经常遗失,账号更改频繁,也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难度。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特别是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乡村干部和基层部门,要认真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确保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鉴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一些规定与目前农村土地调整现实,具体落实过程中,在既不违背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又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意愿和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一些灵活性措施,妥善解决一些农民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的矛盾。对因国家建设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或人口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允许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等等。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制定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信息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健康、有序进行,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
(五)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xx年1号文件和xx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对现有项目资金的投入,进行必要的整合,相对集中,避免项目重复和资金分散。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四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济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取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思考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礼貌、精神礼貌、生态礼貌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用心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取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五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xx〕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xx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总结,由活动办公室综合报省委、省政府。
有关扶贫调研与法律心得体会简短六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x〕83号)精神,在总结前两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主要任务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奉献爱心
主要任务:按照组织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群众参与更加广泛、活动实效更加明显的要求,围绕全力打赢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的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帮扶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营造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所募集款物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保三年扶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级募集的捐赠资金继续用于资助我省高寒山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置,以及贫困老区村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和全省孤残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8个市募捐的善款除了用于对口“双到”村及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外,要继续支持省统筹重点项目。
二、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
(一)组织扶贫考察活动
1.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省企代表到韶关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国资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2.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到河源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3.由省领导同志带队,组织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爱心人士到梅州市开展扶贫考察,并召开座谈会。(省委统战部、省外经贸厅、省扶贫办主办,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华侨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考察,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定点定向资助、认建帮扶活动。
(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牵头组织)
2.开展“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活动(全省统一标识和募捐箱样式)
(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动员城市、农村社区居(村)民参与捐赠活动;
(2)各级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开展募捐活动,对参与者赠予荣誉标识,提升参与意识和荣誉。
3.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扶贫基金会倡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等平台爱心捐赠活动。
各地可创新募捐方式方法,制定和公布帮扶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定向认捐、认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扩大募捐主体上先行先试,探索募捐主体、受赠主体以及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分别独立运作等做法。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特殊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系列活动。(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
(四)开展行业扶贫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以及帮助贫困山区“扶贫济困林”认捐认种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组织和发动公益慈善团体广泛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多方筹集善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扶贫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各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六)开展乡贤回报家乡“春晖行动”
各地发动和组织国内外的乡贤与爱心人士回家乡捐资兴办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回报家乡活动。(各地自行组织)
(七)举办“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6月30日,在中山纪念堂广场举办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省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并接见爱心人士、爱心企业代表。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开展活动。(省民政厅主办,具体方案另报)
(八)开展表彰先进活动
组织开展201x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优秀团队(项目)认定活动,并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上颁发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认定名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并可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认定活动。(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委宣传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会议的部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以及城乡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机构,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以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为重点,提倡“一份捐赠一份心意”的理念,贵在参与、贵在坚持、贵在常态。要创新捐赠方式方法,围绕以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为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要不断完善专项扶贫济困活动、行业扶贫济困活动、社会扶贫济困活动的“三位一体”扶贫济困活动大格局,不断拓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地各部门募集的款物要统一汇缴到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由各级政府授权委托的公益慈善组织,按规定使用。募集的款物要尊重捐赠者意愿,不得用于应由政府承担投资的项目和其他支出费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扣发工资、津贴,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单位(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相关情况。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到扶贫开发“双到”村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制作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专栏报道等形式,积极报道各类扶贫济困先进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广东精神。要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公信力,打响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品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民政厅),并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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