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月个人心得体会范本 安全生产月个人心得(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安全管理月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一
第一条 外聘人员是指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或基本素质,在一定时间内临时受聘在中心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外聘人员岗位设置、职责任务界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种类型。
第三条 外聘人员应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基本能力,对司炉工、电工等国家劳动部门指定为特种作业工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机构核发的证件上岗工作。
第四条 外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第五条 用人部门聘用外聘人员时,每年12月15日前须事先向中心人事部门提出下一年的聘用人员需求计划申请(见附件一),经中心人事部门审核,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年内聘用人员原则上控制在需求计划之内,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聘用岗位的,须单独提出用人计划,人事部门审核,分管中心领导批准。外聘人员应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被聘用人员相关材料。
职能部门聘用外聘人员要严格控制,聘用岗位原则上不再增加。
第六条 外聘人员聘用,需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人员初聘根据空缺岗位报名情况,经部门审查后,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提交社会保险等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合同期满时,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如仍保留原工作岗位设置,且该聘用人员在上一合同期内表现良好、技术能力达到岗位要求的,可以续聘。原工作岗位撤销,聘用人员可申请到其它符合聘用条件的岗位工作,无空缺岗位或其不能胜任申请岗位要求的,不再续聘。
第七条 外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
第八条 外聘人员劳动报酬或报酬标准的核定:
(一)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聘科技及业务人员的报酬,不得高于中心相应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标准。
(二) 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聘科技及业务人员的报酬,不得高于中心技术员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三) 外聘人员的报酬下限,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20xx年起,对续聘的外聘人员每人每年增加30元的基本津贴。
第九条 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用人部门须为外聘人员办理中心出入证件,该出入证件在合同解除时由用人部门负责收回。
(二)用人部门须对外聘人员进行安全保密与社会治安管理教育。
(三)用人部门应负责督促外聘人员,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缴纳所得税及相关费用。
(四)外聘人员在中心工作期间,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和有关协议。
(五)用人部门须对外聘人员进行年度(聘期)考核,由外聘人员填写《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三),部门负责人提出考核意见和续聘建议。
第十条 用人部门由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聘用外聘人员,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或由于对外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不善造成责任事故或出现违反中心有关规定的,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问题,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心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推荐安全管理月个人心得体会范本二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
1、实验室人员务必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状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2、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务必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3、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4、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刻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务必要戴上适宜的手套,脱手套后务必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务必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构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构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务必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资料物到达三分之二前置换。
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务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9、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使其到达生物学安全。
10、实验室应持续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务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二)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务必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5、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6、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贴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三)监督与检查
1、涉及病原体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2、各实验项目主管人员要定期对所开展的实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事件。
三、常见实验室废弃品处理
实验室废弃品按物理类型而言可分为固体废弃品、液体废弃品及气体废弃品,就危害类型而验分为化学毒性废品和病原性废品,由于废弃物品具有潜在的致病性、伤害性,如不妥善处理会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品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和放射性废弃物等。
四、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守则》(who,第三版,20__年)
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__)
5.《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变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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