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驶心得体会报告 酒驾心得体会总结(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酒驾驶心得体会报告一
据公安部门通报,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148651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7.9%。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26617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2.7%。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467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75人,下降27.3%。其中,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410人,较去年同期减少94人,下降18.7%。法律的惩治、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显现。但,酒驾、醉驾事件仍在我们身边发生……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在此,杭经开关党总支响应文明城市建设的号召,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驾驶人在参加任何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不劝酒、不敬酒,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二、尽可能不参加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三、作为宴请聚会组织者,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帮助饮酒、醉酒的朋友醒酒或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
五、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
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描写酒驾驶心得体会报告二
驾驶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车辆出行要体检,带“病”上路很危险
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检查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检查随车工具及警告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携带火花塞、冷补胶、保险丝和灯泡等易损配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应按照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上道路的摩托车未携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
投保车辆交强险,出了事故有人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机关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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