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都心得体会及收获 日本京都的特点(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日本京都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每一次想起雷锋,就想起这一段话。有多少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 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悔恨,为曾经虚度年华而悲哀。有多少人能像雷锋一样,永远的那么富有爱心,永远的那么真诚善良,永远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今日的世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表现出更为开阔的空间,然而,我们曾经火热的心灵却开始变得冷漠,有些本不该变的东西也在变:亲情冷了,同居一楼,邻里相见不相识;友谊馊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成了互相利用的通行证。曾经,我们几十年来所景仰、崇拜和学习的榜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傻子。
然而,无论时空如何变化,那些决定人类向前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变,那些人类任何时候都在追求的美好事物没有变。尽管在我们的身边,雷锋精神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淡忘,然而,在世界的更多地方,雷锋被不同肤色的人们所景仰,所学习。雷锋精神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个美国商人如此说道:雷锋精神是人类应该有的,应把雷锋精神弘扬到全世界。要学习雷锋对待事业的态度,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关心人、爱护人、支持人、理解人的品质。
一个日本企业家这样感叹:“雷锋仅20多岁就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成为伟大的英雄,对人类是有贡献的。学雷锋无国界之分,把雷锋精神引进我们公司,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会改变员工的精神面貌,产生巨大的效果。”
西方人和我们一样,给予雷锋最高的表彰:“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
四十多年了,雷锋的名字曾经是激励我们几代人成长的路标,四十多年了,古老而年轻的中国正在蓬勃的发展,然而,雷锋的名字却随着我们生活的美好而渐渐远离了我们。有人置疑,有人嘲笑,有人批判,然而,无论我们经历多少变化和困惑,他的名字应该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头,他的精神应该是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永远的指南。因为,一个人要获得成功与幸福,不能缺少雷锋精神,一个公司要想成功,不能缺少雷锋式的好员工。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缺少雷锋精神。再平凡的岗位都可以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只要你的人生观是正确的,你的工作就会有不尽的原动力。取得成功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的能力大小,而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任何时候,雷锋身上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勤俭节约的品质都是我们不断学习的要素。雷锋精神是不受时空限定的,无论现代科技怎样发达,无论人们的生存方式怎样改变,雷锋对世界和他人真诚的爱心永远是人间渴求的那种温暖,像阳光一样成为人类永恒的需要。
在工作上,我们需要雷锋精神,我们应该像雷锋那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勤俭节约,把工作当成自己的职责,做一个有利于公司,有利于团队的人。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得到发展,我们自己的能力才能得以更大的发挥。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雷锋精神,只有我们自己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与人为善,我们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和尊敬,才能在互动的真诚中感到真正的快乐。一个时刻只看到自己利益的人是很难体会到生活中的快乐的,真正的快乐只有一种,那就是为他人而付出,这样做你将获得生命最高的荣誉。
一个公司要发展,也不能缺少雷锋精神。今天,一切的成功都必须通过合作来实现,如果我们没有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没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只看到自己的利益,是难以获得成功的。一个企业,如果所有的员工都只做自己分内的事情,不团结互助,这样的企业是没有竞争力的。所有的企业都在努力寻找雷锋式的员工,因为这样的员工不仅会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的最好,还会额外做许多。他们面对任何困难都不会寻找借口,而会自动自发、尽职尽责的完成任务。通常,企业的领导会给这样的人委以重任。如果你想在公司里获得成功,就必须成为这样的人。
主题日本京都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购买电石.此时.是他们间交易的第五个年头,年谈价时,日方压了中方30万美元/吨,今年又要压20美元/吨,即从410美元压到390美元/吨。据日方讲,他已拿到多家报价,有430美元/吨,有370美元/吨,也有390美元/吨。据中方了解,370美元/吨是个体户报的价,430美元/是生产能力较小的工厂供的货,供货厂的厂长与中方公司的代表共4人组成了谈判小组,由中方公司代表为主谈。
谈前,工厂厂长与中方公司代表达成了价格共同的意见,工厂可以在390美元成交,因为工厂需定单连续生产。公司代表讲,对外不能说,价格水平我会掌握。公司代表又向其主管领导汇报,分析价格形势;主管领导认为价格不取最低,因为我们是大公司,讲质量,讲服务。谈判中可以灵活,但步子要小.若在400美元以上拿下则可成交,拿不下时把价格定在405-410美元之间,然后主管领导再出面谈。请工厂配合。中力公司代表将此意见向工厂厂长转达,并达成共识和工厂厂长—起在谈判桌争取该条件。中方公司代表为主谈。经过交锋,价格仅降了l0美元/吨,在400美元成交,比工厂厂长的成交价高了10美元/吨。工厂代表十分满意.日方也满意。
问题:
1怎么评价该谈判结果?
2.该谈判中方组织与主持上有何经验?
分析:
1.谈判结果基本上应肯定,因为仍处在中高档的价格水平。
2,中方组织上基本成功,主要原因:市场调查较好一—有量有性;分工明确——价格由公司代表谈;准备方案到位——有线,有审,有防。
主题日本京都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 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 万日元,其中 万日元 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 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
(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
管理
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 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 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 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 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示威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
日本京都心得体会及收获 日本京都的特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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